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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补助-企业所得税篇(二)

原创 财税学习 说财论税 2024-04-15 20:59 河北

    前面“政府补助”的内容我们分享了政府补助的会计核算、政府补助作为应税收入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税会差异调整,今天我们分享政府补助作为不征税收入的分险提示、税会差异调整。企业收到政府补助,满足什么样的条件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企业选择政府补助作为不征税收入对企业就是有利的吗,不征税的政府补助税会差异如何调整?下面我们从政策分析到案例解读跟大家一起探讨。
一、政府补助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的条件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文件第一条规定【一、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总结:企业收到政府补助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才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两个外部条件一是政府的红头文件资金拨付文件,二是政府出具的资金管理办法或者具体管理要求;第三个是内部要求即企业要单独核算该资金(单独核算是与其他的业务、资金区分开来而已,不需要另外设置账套)。
二、对不征税收入的政府补助的支出的要求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文件第二条规定【二、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总结: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的政府补助,用其形成的费用(比如稳岗补贴、高级人才奖励等)不得在税前扣除;用其购买的资产(比如购置环保设备、改造生产线等),其折旧不得在税前扣除。即这两部分在汇算清缴时要做纳税调增处理,具体如何申报调整见以下案例分析。
提示1企业所得税的“不征税收入”不是税收优惠,因为不影响企业的应纳税额,只是政府补助在会计上确认收益的,汇算清缴时纳税调减;政府补助形成的费用或者资产折旧摊销,汇算清缴时纳税调增,即不征税收入的政府补助不影响计税依据应纳税所得额。政府补助作为“不征税收入”的好处是:对企业有资金时间价值的作用,即收到补助当时未一次性缴纳企业所得税。
提示2:如果政府补助是用于研发的,其研发费用或者无形资产摊销金额,不能税前扣除,也不能加计扣除。比如:A企业收到政府补助100万用于奖励研发人员,假设政府补助作为应税收入处理(100万元缴纳了企业所得税),其“研发费用-直接人工费用”100万元不但可以税前扣除,并且可以加计扣除100万元(即一共税前扣除了200万元)。但是如果该笔政府补助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补助100万元不并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其“研发费用-直接人工费用”100万元不可以税前扣除,也不能加计扣除。
所以当我们纳税人收到政府补助是用于研发的,我们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一般情况下建议政府补助作为应税收入处理。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二、研发费用归集()财政性资金的处理企业取得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的财政性资金用于研发活动所形成的费用或无形资产,不得计算加计扣除或摊销。
三、政府补助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但补助未花完且未缴回政府部门的剩余资金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文件第三条规定【三、企业将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提示:企业收到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的财政资金,在60个月内未支出且未缴回政府的剩余资金,要在第六年汇算清缴时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案例解析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不征税收入)税会差异的调整
【案例1】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企业购置环保设备可以申请补贴以补偿其环保支出。樱花热力企业于20231月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交了210万元的补助申请,作为对其购置环保设备的补贴。2023315日,樱花热力企业收到了政府补贴款210万元。2023520日,樱花热力企业购入不需安装的环保设备一台,实际成本为480万元,使用寿命10年,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不考虑净残值)。
(一)采用总额法核算时
1、会计处理如下
12023315日收到政府补贴
借:银行存款210
  贷:递延收益210
22023520日购置环保设备
借:固定资产480
  贷:银行存款480
32023630日计提折旧
借:制造费用 4
贷:累计折旧 4
42023630日开始分摊政府补贴(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 1.75
  贷:其他收益 1.75
备注:假设制造费用同步转入生产成本、主营业务成本(即影响到当期损益)
2、税会差异分析(假设政府补助符合不征税收入的条件、并且企业选择了不征税收入处理)

总结: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核算,政府补助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税会差异调整规则:用A105040表分期调减收入、用A105080表分期调增折旧
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如何纳税申报?
   本案例中,政府补助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会计核算采用总额法,其递延收益在资产使用年限内分期结转至“其他收益”。因政府补助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其计入损益的“其他收益”要作纳税调减处理,反映在A105040表中;因用政府补助购买的资产形成的折旧不得税前扣除,其政府补助账载金额的会计折旧额(原值480万元/10/12个月*月份)与税收折旧额【(原值480万元-政府补助的金额210万元)/10/12个月*月份)形成的差异要作纳税调增处理,反映在A105080表中。最后A105040表中的调减数据、A105080表中的调增数据会自动转至上级表A105000表中。具体申报情形见下表(以2023年、2024年为例)
2023年政府补助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涉及的税会差异调整如下:

2024年政府补助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涉及的税会差异调整如下:

(二)采用净额法核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1、会计处理

12023315日收到政府补贴

借:银行存款210

   贷:递延收益210

22023520日购置环保设备

借:固定资产480 

    贷:银行存款480               

借:递延收益210

        贷:固定资产210

32023630日计提折旧
借:制造费用 2.25
    贷:累计折旧 2.25
备注:假设制造费用同步转入生产成本、主营业务成本(即影响到损益)
2、净额法下要核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税会差异分析如下:
   净额法核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直接冲减资产账面价值,并未影响到损益,故收到政府补助不作纳税调整;而且资产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相同,即为政府补助冲减后的价值,资产折旧无税会差异,故不作纳税调整。
总结: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采用净额法核算,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时,税会无差异,不作纳税调整。
五、案例解析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不征税收入)税会差异的调整
【案例2
   甲企业于2021315日与其所在地地方政府签订合作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当地政府将向甲企业提供1000万元奖励资金,用于企业的人才激励和人才引进奖励,甲企业必须按年向当地政府报送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并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甲企业于2021410日收到1000万元补助资金,分别在202112月、202212月、202312月使用了400万元、300万元和300万元,用于发放给总裁级高管年度奖金。本例中不考虑相关税费等其他因素。
(一)采用总额法核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会计处理
20214月收到政府补助时,
借:银行存款1000
   贷:递延收益1000
202112月给高管发放奖金时,
借:递延收益400
   贷:其他收益 400
202212月给高管发放奖金时,
借:递延收益 300
   贷:其他收益 300
202312月给高管发放奖金时,
借:递延收益 300
贷   :其他收益 300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核算-税会差异分析

总结: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成本费用),采用净额法核算,政府补助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时,税会差异调整规律如下:通过A105040分期调减收入,通过A105040分期调增成本费用
3、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核算-纳税申报
   本案例中2021年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000万元,转入“其他收益”金额400万元,因企业选择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所以要做纳税调减400万元;同时政府补助支出的费用400万元不得在税前扣除,要作纳税调增400万元处理。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通过A105040表填写税会差异,其调整金额反映在上级表A105000表中。具体的纳税申报调整见下表:
2021年填报如下:

2022年填报如下:

(二)采用净额法核算与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会计处理如下:
20214月收到政府补助时,
借:银行存款1000
   贷:递延收益1000                        
202112月给高管发放奖金时,
借:递延收益400
   贷:管理费用 400
202212月给高管发放奖金时,
借:递延收益 300
   贷:管理费用 300
202312月给高管发放奖金时,
借:递延收益 300
  贷:管理费用 300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采用净额法核算-税会差异分析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采用净额法核算,直接冲减成本费用,政府补助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税会无差异,不做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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