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销项税额的会计处理——特殊业务
(一)包装物销售、包装物押金
(二)现金折扣、商业折扣
(三)销售折让
(四)售后回购
(五)售后回租
(六)以物易物
(七)以旧换新
二、包装物销售
税收规定:
无论包装物是随同产品销售还是单独销售均应计算缴纳增值税。
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包装物消费税的核算:
1、随同产品销售且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
2、收入随同所销售的产品一起计入产品销售收入
3、因包装物销售应缴的消费税与因产品销售应缴的消费税应一同记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4、随同产品销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
5、收入记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6、应缴纳的消费税应记入“其他业务成本”科目。
三、包装物押金
税收规定
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核算,时间在1年内、又未过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
但对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在将包装物押金并入销售额征税时需要先将该押金换算为不含税价,再并入销售额计税。
收取包装物押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退还包装物押金时
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逾期不退还时
借:其他应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酒类产品的包装物押金
从1995年6月1日起,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
对销售啤酒、黄酒所收取的押金,按上述一般押金的规定处理。
啤酒、黄酒包装物的押金收入:按一般包装物押金的规定处理,但逾期未退还时只计征增值税,不计征消费税(因为啤酒、黄酒实行从量计征消费税)
其他酒类产品(如白酒、葡萄酒)包装物的押金收入:
(1)收取时先记入“其他应付款”科目,并计征增值税和消费税,冲减“其他应付款”科目。逾期未退还时将“其他应付款”科目的余额转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注册税务师做法)
(2)收取时先记入“其他应付款”科目,计征增值税和消费税时,则计入“销售费用”科目,逾期未退还时将“其他应付款”科目全额记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四、现金折扣、商业折扣
1、现金折扣是指企业为了鼓励客户在一定期限内早日偿还货款而给予客户的折扣优惠。
2、现金折扣一般表示为“2/10,1/20,n/30”等。2/10表示如果客户在10天内偿付货款,给予2%的折扣;1/20表示如果客户在20天内偿付货款,给予1%的折扣;n/30表示如果客户在30天内付款,则无折扣。
3、现金折扣使得企业应收账款的实收数额,随着客户付款的时间不同而有所差异。这样,就产生了应收账款的现金折扣计价核算问题。
4、商业折扣是指对商品价目单中所列的商品价格,根据批发、零售、特约经销等不同销售对象,给予一定的折扣优惠。
5、商业折扣通常用百分数来表示,如5%、10%、15%等。扣减商业折扣后的价格才是商品的实际销售价格。商业折扣通常作为促销的手段,目的是扩大销路,增加销量。
6、一般情况下,商业折扣都直接从商品价目单价格中扣减,购买单位应付的货款和销售单位所应收的货款,都根据直接扣减商业折扣后的价格来计算。因此,商业折扣对企业的会计记录没有影响。
7、现金折扣通常发生在销货之后,是鼓励客户提早付款而给予的价格上的优惠,是一种融资性的理财费用
8、商业折扣:会计记录只按商品定价扣除商业折扣后的净额入账。
9、商业折扣即时发生,现金折扣付款时发生
10、目的不同:商业折扣是为了促销,现金折扣是为了让客户提早付款。
五、销售折让
①销售折让发生在销售收入确认之前,按照商业折扣处理方法核算。
②销售折让发生在销售收入已经确认之后,应直接冲减折让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③销售折让发生在销售收入已经确认之后,且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当按照有关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六、销售退回
(1)未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
企业应按已记入“发出商品”科目的商品成本金额,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发出商品”科目。
假定2012年11月销售的商品全部于2012年12月发生销售退回。原没有确认收入,增值税发票抵扣联已退回。成本为60万元,销项税额为17万元。
借:库存商品 60 贷:发出商品 60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 贷:应收账款
(2)已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企业一般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同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成本。
如该项销售退回已发生现金折扣的,应同时调整相关财务费用的金额;
如该项销售退回允许扣减增值税税额,应同时调整“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的相应金额。
篇幅有限,售后回购、售后回租、以物易物、以旧换新明天发表,谢谢!
小编:王稻草人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