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对赌协议的主要类型

依据调整内容不同,可以将对赌协议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一)货币补偿型

此类条款主要约定,当目标企业未能实现对赌目标时,目标企业和(或)原股东将向投资方给予一定数量的货币补偿,但不再调整双方之间的股权比例。

典型案例有

(1)小肥羊货币补偿对赌

欧洲最大的投资方3i集团以及知名投资方普凯基金,2008年7月26日联手向内蒙古小肥羊餐饮连锁有限公司投资2500万美元,小肥羊成为我国第一家引进外资的餐饮连锁企业,也是内蒙古地区继蒙牛之后第二家民间大额引资成功的企业。其中3出资2000万美元,普凯投资500万美元,两家外资在小肥羊中所占股份为20%多;其他股份为个人出资,而小肥羊创始人张钢及陈洪凯的股权稀释到不足40%。3i和普凯共派出3名董事。投融资双方约定:从2008年开始的三年内,小肥羊承诺业绩复合年增长率不低于40%,即小肥羊每年的利润和销售额同比增长40%以上。如果完不成约定目标,小肥羊将向投资方3i集团以及普凯基金提供现金补偿。


(2)隆鑫通用原股东货币补偿对赌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隆鑫通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若隆鑫工业2010年经审计的归属于隆鑫工业本身的净利润低于5亿元人民币,则隆鑫控股或银锦实业应以现金向股权受让方各方补偿,补偿金额为:各财务投资者支付的转让价格x(1-2010年经审计的归属于标的公司本身的净利润 5亿元)。


(3)甘肃世恒货币补偿对赌

2007年,苏州工业园区海富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海富投资”)与甘肃众星锌业有限公司(后更名为甘肃世恒有色资源再利用有限公司,简称“甘肃世恒”)签订了《增资协议书》,约定了对赌条款,即“海富投资现金出资2000万元投资甘肃世恒,占甘肃世恒增资后注册资本的3.85%”;如果2008年,甘肃世恒净利润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海富投资有权要求甘肃世恒予以补偿,如果甘肃世恒未履行补偿,海富投资有权要求香港迪亚(原股东)履行补偿义务。


(二)股权补偿型

此类条款主要约定,当目标企业实现既定的目标时,投资方将给与目标企业的原股东一定数量的股权作为奖励;未能实现对赌目标时,目标企业和(或)原股东将向投资方给予一定数量的股权进行补偿。


股权补偿型又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 股权调整型

此类条款主要约定,当目标企业实现对赌条款约定的业绩目标时,投资方将低价或无偿转让一部分股权给目标企业的原股东;当目标企业未能实现对赌条款约定的业绩目标时,目标企业的原股东将以无偿或者象征性的低廉价格转让一部分股权给新股东即投资方,控股权不变。

此类典型案例有外国著名投行机构参股蒙牛乳业以及永乐电器等。


(1)蒙牛乳业股权调整对赌

2003年,摩根士丹利、鼎晖、英联等投资方投资3523万美元给蒙牛乳业,同时与蒙牛乳业管理层签署了基于业绩增长的对赌协议。主要对赌条款约定,以利润为主要考量指标,在此后的三年时间里,如果蒙牛乳业的复合盈利增长率没能超过50%,则蒙牛乳业原股东必须支付约定数额的股份给投资方;反之,投资方必须转让给蒙牛乳业原股东股权。当然最后蒙牛乳业达到约定业绩的目标,蒙牛乳业原股东得到了丰厚的回报。


(2)永乐电器股权调整对赌

2005年10月,外国投资方向永乐电器注资,永乐电器与投资方约定:当永乐电器净利润高于7_5亿元时,投资方将转让4697.38万股永乐股份给原股东;反之,永乐电器的原股东必须向投资方转让同样股权;并规定了净利润不高于6彳乙元时,永乐电器公司的原股东将向投资方转让上述额定股权的双倍。


2. 股权稀释型

此类条款主要约定,当目标企业未能实现约定的业绩目标时,目标企业将同意股权投资方以低廉价格再向企业增资一部分股权。凯雷投资控股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就是此类型对赌条款的典型案例。


徐工科技于2005年10月26日披露,第一大股东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简称“徐工机械”)通知公司:2005年10月25日,凯雷徐工机械实业有限公司(简称“凯雷徐工”)和徐州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徐工集团”)签署《合资合同》与《股权买卖及股本认购协议》,徐工集团所持有的82.11%徐工机械股权,被凯雷徐工以相当于人民币20.69125亿元的等额美元购买,徐工机械同时增资人民币2.42亿元,全部由凯雷徐工认购;在交易完成的当期,凯雷徐工需要支付6000万美元;如果2006年徐工机械的利润达到约定的目标,凯雷徐工增加支付6000万美元;上述增资和股权转让完成后,徐工机械85%的股权被凯雷徐工持有,徐工机械15%的股权仍由徐工集团持有。徐工机械和凯雷徐工的协议出现如下对赌条款:2006年,一旦徐工机械实现约定的业绩目标,凯雷徐工增资2.42亿元人民币需出资1.2亿美元;一年后,徐工机械的经营业绩如果达不到对赌条款约定的要求,则增资2.42亿元人民币只需出资6000万美元。


3. 控股转移型

此类条款主要约定,当目标企业未能实现业绩目标时,目标企业将同意股权投资方以低廉价格受让原股东的股权,以使股权投资方获得其对目标企业的控股权。典型案例有:


(1) “太子奶”案

2006年11月,英联投资、摩根士丹利、高盛三家投行与太子奶集团创始人李途纯签署了一项对赌协议:英联投资与太子奶集团合资成立离岸公司“中国太子奶(开曼)控股有限公司”并注资4000万美元,摩根士丹利、高盛分别注资1800万美元和1500万美元,投资完成后的前3年,一旦太子奶集团的经营业绩增长达到50%以上,投资方将减少所占股权比例;如业绩增长达不到30%,实际控制人李途纯将会失去控股权。


(2)“包钢稀土”案

2012年7月31日,包钢稀土公告:拟出资6934万元以现金方式对赣州晨光进行股权投资。一旦完成投资,包钢稀土持有赣州晨光9.25%的股权。公告还称目前赣州晨光正在筹划公开上市工作。同时,赣州晨光及其股东与包钢稀土将签订补充协议,如果三年内赣州晨光未实现公开上市,6934万元的包钢稀土全额投资款将转人赣州晨光核心资产全南新资源,对其增资以获得30%的全南新资源股权,成为全南新资源的相对控股股东。若包钢稀土持有的30%股权因小股东股权更迭等原因导致无法达到控股,赣州晨光及其股东应通过适当的方式协助包钢稀土进一步增持,就是说无论如何,包钢稀土对全南新资源的相对控股地位要确保,增持的价格计算依据以其时全南新资源的净资产为基础。


4. 股权回购型

此类条款主要约定,当目标企业未能实现特定的对赌目标(一般常见的是经营业绩指标完不成或是未能实现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即IPO的目标)时,目标企业的原股东将以投资方的投资款加固定回报的价格回购新股东的股份,以使投资方退出投资。具有代表性的股权回购型的对赌条款案例为:


(1)雨润食品融资案

雨润食品香港上市时,高盛、鼎辉投资和PVP基金与雨润签有对赌协议,约定若2005年雨润的赢利达不到2.592亿港元,投资方有权要求控股股东以20%的市场溢价价格赎回所持有的雨润食品股份。2006年3月,雨润食品公布上市后首份财报,达到3.6亿元人民币,远远超过与外资对赌的最低限,雨润食品取得了这场对赌的胜利,高盛、鼎辉投资和PVP基金也收获了丰厚的资本增值回报。


(2)东光微电子融资案

据东光微电子招股说明书2005年12月12日披露?,中国一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简称“中比基金”)以每股1.%元的价格,现金出资4000万元向东光微电子增资。《增资协议》约定,投资方拥有持续稳健经营保证权、反稀释权、股份赎回权三项权利。同时,对东光微电子的股东大会权限、公司经营决策程序、董事会成员等进行了一定的有利于投资方的调整。对赌条款约定的内容是:在签约之后的五年内,东光微电子的经营业绩能够达到在中国境内公开上市并发行股票的条件;如果东光微电子股票五年内不能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则投资方将要行使股份回赎权,即东方微电子或公司的原股东将以约定的价格回购中比基金的股权;同时,投资方在东方微电子经营业绩不达标的情况下也享有股份回赎权,即一旦东光微电子连续两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达不到10%,中比基金将行使股份回赎权,计算公式为:(4000万元x20%x起始日到赎回日天数/365-赎回日前中比基金已分配现金红利) 4000万元。


(3)丰林国际融资案

2007年8月,丰林国际与世界银行集团的成员IFC(国际金融公司)(简称“IFC”)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丰林木业11.4%的股权以1710万元人民币转让给IFC。与此同时,丰林国际分别与南宁丰诚、湖北东亚、上海兴思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丰林木业6.6%、1%、1%的股权分别以等值于人民币1650万元、250万元、250万元的港元转让给三方。经折算,IFC的人股成本为1元/股,而另三方的受让价为1.67元/股。此外,2007年8月1日丰林国际与IFC签署协议,将其持有的丰林木业旗下核心公司——百色丰林6.384%的股权转让给IFC。2007年8月6日,刘一川(实际控制人)、丰林国际与IFC签署股权转让和卖出期权协议,若丰林木业不能在2009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A股IPO,IFC有权在2010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将所持的丰林木业及百色丰林的股权以协定价格转让给丰林国际。


(三)管理层激励型

此类条款主要约定,当目标企业实现业绩目标时,投资方将以无偿或象征性的低廉价格转让一部分股权给企业管理层,甚至直接现金奖励给管理层,以实现对管理层的激励;反过来,若目标企业未实现约定的业绩目标,则投资方将依据对赌条款的约定要求管理层低价或无偿转让股票给投资方,或限制管理层的股权转让等。


该条款设计的原因是投资方为了实现投资目的,刺激管理层勤勉尽责努力工作使目标企业尽快达到业绩目标,而主动拿出自己的股权或资金奖励管理层,典型案例有:


(1)沈阳新松机器人融资案

中信证券直投公司金石投资2008年5月向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机器人”)进行股权投资?,金石投资和沈阳自动化所、机器人管理层三方签署定向增发协议。约定从2007年起连续三年机器人如果净利润复合增长率超过27%,则三年内机器人管理层有权转让不超过其现时持有公司股份的25%。在此期间,机器人管理层除此之外不得转让持有的股份。机器人如按上述约定连续三个年度均完成约定的业绩指标,且机器人得以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金石投资承诺将兑现每人20万元的奖励给机器人管理层,奖金优先安排从金石投资减持机器人股票的收益中支付。


(2)蒙牛融资案

摩根士丹利等3家投资者机构与蒙牛管理层签署了基于业绩增长的对赌协议,除了包括和原股东之间的股权调整外,双方还约定:蒙牛乳业从2003年到2006年要保持不低于50%的复合年增长率。若业绩不达标,公司管理层需将6000万~7000万股的上市公司股份输给摩根士丹利;如果达到业绩增长目标,摩根士丹利等3家投资方就要奖励给蒙牛乳业管理层相应的股份。


蒙牛乳业业绩2004年6月增长达到约定的目标。摩根士丹利等3家投资方兑现了“可换股文据”的期权价值,蒙牛乳业股票换股时价格达到6港元/股以上;蒙牛乳业管理层的股份奖励也都得以兑现。蒙牛乳业和摩根士丹利等3家机构投资者的对赌,让各方都成为贏家。


(四)股权优先型

此类条款主要约定,当目标企业未能实现业绩目标时,投资方将获得股息分配优先权、剩余财产分配优先权、超比例表决权等。


典型案例如“金刚玻璃”案。


金刚玻璃及大股东金刚实业2007年12月29日和2008年1月10日分别与保腾创投、汇众工贸和天堂硅谷签订了《增资扩股协议》,对赌条款附加于其中,且在对赌协议中约定投资方新股东享有优先权:投资方推荐的董事不支持股东大会的议案时,此项议案将不列为股东会议的议案;投资方推荐的董事不同意董事会的讨论事项时,此事项虽可在董事会讨论但最终的决议将不会形成。


所议的事项主要有:(1)对外投资;(2)对外担保;(3)经营方向、主营业务的重大变更;(4)股份的转让;(5)增、减注册资本;(6)后续融资方案;(7)对外捐赠;(8)高层管理人员或技术骨干的解聘、聘用。


以上几种属于比较常见的对赌条款类型,为了更好地达到投资及控制风险的目的,这几种类型的对赌条款常同时出现在一份对赌协议中。

(来源: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对赌协议相关问题研究专题(二):对赌的类型、对赌协议的类型及对赌标的分类
对赌条款法律问题系列讨论(二)
对赌协议
【融资必看】对赌条款的实践形态及注意事项
不懂对赌,你竟然敢碰股权投资?
“对赌协议”的主要内容及法律风险防范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