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清君主专制的加强
(一)明朝废丞相设内阁
1.明太祖朱元璋废除丞相
2.明成祖设立内阁:内阁是皇帝为加强专制而建立的政治机构。
3.内阁职权及影响:内阁是作为皇帝处理国政的助理机构,不是法定的中枢权力机关。起初以官位较低的官员入阁当值,后来入阁官员的权势和地位逐渐提高。为防止内阁演变为
事实上的丞相,以司礼监的太监予以牵制,导致明代政治日益黑暗。
补充:明代的内阁制和近代西方的内阁制的比较:
同:都是为适应各国的政治需要而设。
异:①性质不同:(明)封建的内侍机构;(英)资本主义的权力机构。②地位及作用不同:(明)加强皇权的内侍机构;(英)限制王权,掌握国家行政权大权。
(二)清朝军机处的设置
1设立:雍正帝时期设置军机处
2.目的:是适应西北军务的需要
3.特点:参与处理机要政务.品级不高.受皇帝召见跪受笔录
4.影响:进一步加强了皇帝专权,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发展到顶峰的标志.
(三)君主专制制度加强的影响:
1、积极: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发展社会经济和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和发展.是封建制度衰落在政治领域中的反映。
2、消极:严重阻碍了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不利于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是我国落后于西方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秦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形成)
(一)皇帝制度
1、形成:秦始皇始建,自称“始皇帝”。
2、特点:体现了皇帝的独尊、皇位的世袭与皇权的至高无上。
3、影响:构成我国两千多年封建社会制度的核心。
(二)秦朝的中央机构----三公九卿制
1、三公:丞相:有左右二员,协助皇帝助理万机;太尉:主管军事;御史大夫:丞相助手,负责监察系统,执掌群臣奏章,下达皇帝诏令。
2、九卿:了解
(三)郡县制
1.郡县制的建立:春秋战国时期,列国陆续出现了郡、县等新的地方行政区划形式。秦统一全国后把郡县制推广到全国。
2.郡县制的内容及特点:“郡”是直属于中央的地方行政设置,设郡守、郡尉、监御史等职官,分掌行政、兵事、监察职责;“县”隶属于“郡”,设置于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同级
地方行政机构称为“道”,县下有“乡”、“里”两级地方基层行政机构,此外还有负责地方治安的“亭”;郡县长官一概由皇帝调动任命,不得世袭。 郡县制的特点在于形成
了中央垂直管理地方的形式。
3、与中央的关系:中央垂直管理地方,郡县长官一律由皇帝任免。
4.郡县制建立的影响:郡县制的建立,是中央集权制形成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也是官僚政治取代贵族政治的重要标志。
(四)秦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影响
积极:1.奠定了中国两千多年封建社会政治制度的基本格局,为历代封建王朝所沿用,并不断完善和加强。
2.有利于国家统一政令,集中力量完成一些重大工程和实施一些重要措施,从而推动社会发展和文明的进步。
3.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社会政治的稳定。
4.有利于国家统一决策,提高行政效率。
消极:1.中央集权制度下形成的君主专制,容易导致暴政和政治腐败,激化社会矛盾。
2.为维护君主专制而推行的加强思想控制的措施,往往会摧残文化,如焚书坑儒。
3.中央集权制度在发展中日益僵化,成为导致近代中国落后的重要原因。
三、西周时期的政治制度
(一)分封制
1、目的:巩固周王的统治。
2、分封对象:王族、功臣、先代贵族。
3、受封者的义务:朝贡、军赋、力役、定期觐见述职、随从作战。
4、与中央的关系:相对独立、拥有世袭统治权
5、影响:西周分封制有利于稳定当时的政治秩序,但后来诸侯国之间出现了强国兼并弱国的形势,使周天子的权威逐渐削弱。
(二)宗法制
1、概念:西周政治的典型特征,是实行按照血缘关系分配政治权力,维护政治联系的宗法制。
2、特点及内容:特点---嫡长子继承制
内容:周天子以嫡长子世代继承最高执政权力,其余诸子分封为诸侯,诸侯国对于周王室处于附属地位。周天子为天下的大宗。封为诸侯的庶子对天子为小
宗,在本国为大宗,其地位也由嫡长子继承。诸侯的庶子分封为卿大夫,他们对诸侯为小宗,在本家为大宗,其地位也由嫡长子继承。从卿大夫到士,也形成同样的大宗与小宗的
关系。这样按血缘关系的亲疏就形成了“周天子—诸侯—卿大夫—士”的宗法等级。
3、作用:保证了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与特权地位,有利于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与团结,强化了王权,把“国”与“家”结合在一起。
(三)西周时期政治制度的特点
1、神权与王权的紧密结束;2、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形成国家政治结构;3、最高执政集团尚未实现权力的高度集中。
(补充:分封制与宗法制的关系。
两者互为表里,宗法制通过分封制得以维系,是分封制的实施法则;分封制是宗法制在政治制度方面的具体体现。
四、汉至元政治制度的演变
(一)汉初郡国并行制
1、概况:汉初,汉高祖刘邦实行郡县制与封国制并存制度,开始形成地方分裂势力,威胁中央集权。
2、解决:针对地方叛乱,汉武帝时推行“推恩令”等措施,有效的解决了地方叛乱行为。
(二)唐朝三省六部制
1.三省的名称、职责、运作顺序:中书省(负责草拟文件)——门下省(负责审批文件)——尚书省(负责执行)[最高长官都是宰相,宰相权力一分为三,三省相互牵制
,互相监督。
2.六部的名称与职责:礼部(主管礼仪)、吏部(主管官吏)、户部(主管户口)、工部(主管工程)、兵部(主管军事)、刑部(主管刑法)
3.保证君权独尊;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重大创造。
(三)元朝的行省制度
1、行省的设置:元朝以行中书省作为常设地方行政机构的制度,全国分设十个行中书省(行省), [次外还有两个单列的行政区划,即中书省(直辖“腹里”)和宣政院(
管辖西藏和四川、青海部分地区)。
2.行省与中央的关系:①行省成为最高地方行政区的名称,行使权力时受中央的节制。各行省重大民政事务,必须呈报中书省;军政要务需呈报枢密院,没有中央诏旨,行政官员
不能更改赋税征收制度,不得调动军队。②行省官员要定期觐见皇帝,向皇帝述职。③为保证行省官员尽职尽责,中央以监察机构进行监督,同时采取省官互迁等形式加以控制。
3. 行省制度的意义:行省的设置,便利了中央对地方的管理,对于加强中央集权,特别是调整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四)汉到元政治制度的特点
1、中央政治制度演变的特点:相权日益分散削弱,君权日益加强。(史实:唐三省六部制)
2、地方政治制度演变的特点:地方权力日益分散削弱,中央权力日益加强。(汉初郡国并行制与元朝的行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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