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清华公寓的业主给《标点帮忙》栏目打来电话,称他们小区高楼层和低楼层业主因为电梯安装吵的不可开交,矛盾不知如何解决。
上面这一幕,发生在清华公寓瑞金北村80栋门前,据业主介绍,当时正值周五上午,业主大都出去上班,突然来了一伙人,拿着冲击钻就要施工,导致好好的花坛被破坏。
住在清华公寓一楼的业主黄先生立马上前阻止,将冲击钻的电源拔掉了。
一楼黄先生介绍,从2016年年底开始,一单元高楼层业主想要安装电梯,起初他本人并没有明确提出异议,但楼上住户三番五次对自己毫不尊重,自己无法接受。
黄祥生说,小区电梯规划图纸、施工方案、补偿方案、占用公共空间知情同意书等一系列需要他签字才能提交审批的资料,自己一概没有见过,也没有签过字。但上周,居然就有人开始施工,丝毫没有尊重过自己。并且,小区公示的施工许可已经过期,在这个时候施工属于违法施工。
上周一,所属瑞金路街道召集清华公寓80栋一楼业主举行恳谈会,但高楼层业主并未到齐,记者通过电话和6楼业主代表进行了沟通。
据高楼层业主代表介绍,并不是他们不尊重楼下业主,从2016年年底开始,将近三年的时间,他们都没有停止过和低楼层业主的沟通,但低楼层业主一直拒绝配合,甚至开出过赔偿30万的要求,这让人无法接受。
根据《南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办法》第五条,本单元楼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即可申请和安装电梯,之所以在施工许可过期,清华公寓80栋也未安装电梯,是因为低楼层业主阻挠。
据6楼邵先生介绍,在隔壁的单元楼,去年年初就安装好了一部电梯,当初这两栋楼的电梯安装是一起申请的,虽然在安装初期也有过分歧,但现在实际使用了几个月,并未对楼下居民产生不良影响。
对此,街道表示:《南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办法》规定,虽然有2/3以上业主同意加装电梯,就可以申请办理了加装电梯手续。但在规划公示时,遭遇投诉,这加装电梯的事往往只能先“暂缓”了。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只能先叫停施工,等待第二次协调会议召开。
就在9月17日,《南京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办法》拟进行修改,目前正在征询意见。
拟修改方案不仅强调“业主自治”,还要求增设电梯建设者对其材料真实性负责,进行相关申请时须提交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南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办法》2016年版
原第五条内容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经本幢或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拟修改方案中,此条款增加了“应当遵循‘业主自治’的原则”等字眼。
《南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办法》2016年版
拟修改方案的第十条中,明确“业主同意增设电梯的书面意见和设计方案在公示期间收到书面异议的,建设者应当与异议人协商,并形成协商记录。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建设者应继续与异议人进行不少于两次的沟通协商,并形成记录,且相关协商情况应在公示报告中予以说明”。而在原办法中,并没有严格协商次数。
《南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办法》2016年版
原《办法》的第十一条,明确建设者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时需提供的材料共8项内容。而拟修改方案中,材料增至9项,新增项为“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实施办法为何要进行修改?原来,近年来,规划部门屡屡因加装电梯成为被告,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建设者在向规划部门提供相关申请材料时,存在造假行为。
以玄武区南林二村1幢某单元为例,单元内有7户业主不同意加装电梯,但建设者提供的材料中却写着12户业主全部同意。为此,不同意的业主将发放规划许可的市规划局和自然资源局告上法院,要求其撤销发放的相关许可。
目前修改方案正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