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经济发展滞后、群众生活水平偏低的村进行对口帮扶是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各级各部门对帮扶村援以大量的物资资金,帮助贫困村摆脱落后的帽子,走上了快速发展的轨道。 然而,在帮扶物资资金的管理使用上,也是群众举报的一个热点问题。通过对群众举报的定性分析,结合近期区查处的两起村干部挤占挪用帮扶资金的案件,主要存在以下共性问题: 一是济亲不济贫。突出表现在节日慰问物资资金的发放上,个别村干部心怀私心,不如实申报和提供本村贫困户人员,将慰问品和慰问金发给不是贫困户的自己的亲友或亲属。 二是骗取专项扶贫资金设立小金库。一些帮扶村弄虚作假、巧立名目,以做假账的形式骗取上级专项扶贫资金。个别村不把扶贫资金纳入村级财务,私设“小金库”,方便村干部使用。 三是挤占挪用专项帮扶资金。专项帮扶资金主要用于村公益建设,事关社计民生,但一些村却将帮扶资金挪用于日常办公经费、村干部工资补贴、吃喝招待及偿还陈欠账等,个别村挪用数额巨大。 问题产生的主要根源: 一是个别党员干部党性不强。这部分人不能心系群众,心里所想只是自己方便,对于上级部门拨付的帮扶专项资金,随心所欲,胡乱支出。 二是上级帮扶部门监管脱节。由于工作性质、地域、人员等条件限制,上级部门对帮扶资金的管理很难到位。 三是同级相关部门疏于监管。一些乡镇认为,村里的帮扶资金多为上级拨付,和镇财政无关,因而往往疏于监管。 帮扶资金使用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严重损坏了党群、干群关系,要引起高度重视。 一是改变和创新扶贫方式,提高扶贫效果。授人以鱼,莫若授人以渔。针对贫困村在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帮扶单位要认真调查研究,充分发挥工作职能和业务优势,多技术帮助、多实物帮助、多基础建设投入,少现金投入。 二是强化监管,确保资金合理使用。群众对帮扶资金的去向和使用敏感度高、关注度大,挪用乱用影响恶劣,会严重影响干群关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做好资金使用的监管工作,要充分利用村级勤廉双述、村干部任期经济审计等形式监管帮扶资金的使用。 三是严肃查处挤占挪用扶贫专项资金案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对发生的帮扶村的违法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责任人要严肃处理,切实保障帮扶金的合理使用,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孙敦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