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题起因:前几天听“大报”原副主编李琴老师讲,七八十年代,(大连市)附近农民进城送菜,到饭店去,饭店只收一角钱就把农民自带的大饼子给加工一下,烩一下,加热、加汤,农民都很高兴的。当时甘井子区的井冈山饭店干脆就不要钱了。
我就问老满了!
“烩饼子”的故事
“这事是真的。我当时在生产队干,送菜、送果到城里,中午带个饼子,就是用玉米面在大锅边糊的饼子,一面带糊饹(烙焦)的,用手绢包着。进饭店,到买票的窗口告诉烩饼子,花一角钱,给你一张小票,写着“烩饼×号”,把饼子给打饭的窗口,就等着吧。
“据我所知,这是大连市饮食公司作出的规定,所有的饭店,包括大一些的饭店都不例外。
烩饼子怎么做呢?一般都是把饼子切一下,切成小块。锅里放上油、葱花,加上一点汤,好让饼子进味。好多饭店把炸肉、炸鱼的渣滓放在汤里,那就更好吃了有汤、有味,热乎乎的。
“从什么时间开始的我说不清楚。我是72年毕业的,我记得那个时候就已经是这样了,后来到八十年代还有。
“一角钱的加工费,免费的没有听说。当时饭店不多,沙河口这边就几家,西岗、中山、甘井子区的我基本都去过(烩饼子)。为什么我都去过呀,当时送菜、送果的什么呀,我年轻就跟车(装卸)呀。后来我干供销,市里到处跑。中午带个饼子就行了。
“为什么那个时候有这个规定?我看有两个原因:一个是体现“工农一家人”。农民进城干活,送菜、掏大粪,又没有钱(记工分,年终分配),带个饼子加工一下,真的方便了农民。二是农民没有粮票呀,那个年代,到饭店吃饭要粮票,一般是地方粮票,农民在农村分口粮,很少有粮票的。”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
点击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