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积超占的
这是最常见的一种情况。过去很多农民在建房时,往往彼此之间会相隔一段距离。而在这些距离之间,并没有明确的归属权,顺手在前后划出一块地做出菜园,也没有人会说什么。这个范围的超出,没有明确损害其他人的利益,所以并不回强制收回。
(2)只有一处房屋的
大部分农民是不知道在建房的要申请得到批准才可以的,基本都是想建就建了。过了这么多年,才发现原来这是不合规定的,但是作为只有这一处住宅的家庭来说,强行拆除无疑是逼入绝境,这不合情理的,所以国家不会这么做。
(3)早年私自占作他用的
早年没有完善的政策来管控的时候,为了发展业务,不少人将荒地开垦或用于商业厂房建设,如果已经颇具规模,要拆除不合清理。所以能在规定时间内走相应手续流程,缴纳费用,就可以继续使用。
(4)闲置超过一定时间的
现在农村人大部分常年外出打工,老家的房子基本都是属于闲置的状态,年久失修无人管理是常态,如果农民还想保留就要在一定时间内修葺完善,如果超过一定时间,就会给收回。
农民朋友们,一定好好看看上面的这些,老家的房子是不是在此列,满足上面的条件才能保留,政策越来越严格,一切按照政策走,才能保证咱们的利益不受损失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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