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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继盛:风骨如我

文/景志祥

01

“不和亲、不赔款、不割地、不纳贡,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宁可覆亡也不降,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让明朝成为中国历史上最有骨气的王朝之一,这里面涵盖了明朝的帝王,自然也有明朝的大臣。

作为明朝骨气的代表,那一定少不了兵部武选司员外郎杨继盛。

嘉靖二十九年(公元1550年),35岁的杨继盛迎来了人生中最重要的一次升迁,任兵部车驾司员外郎。这个官并不大,只有但好在可以留在都城,而且还能见到皇帝,如果运气再好一点的话,干个三五年,换个地方往上再提一提,那么人生也就完美了。

但没入骨子的骨气,注定了杨继盛做不到这一点,就在这一年,蒙古首领俺答汗数次带兵入侵明朝北部边境,一时之间如入无人之境,如此奇耻大辱,大奸臣严嵩的同党、大将军仇鸾居然请开马市以和之,这样的荒唐之举,立即引起了杨继盛的愤怒,他连夜上书《请罢马市疏》,力言仇鸾之举有“十不可五谬”。

短短几句话,就彻底把大同总兵仇鸾给得罪了,得罪了这样一个权臣,结果可想而知了,本着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除之的理念,大同总兵仇鸾立马就向皇帝明世宗告了杨继盛的黑状:“这小子没有看到敌寇的厉害,应当将他撤职。”当时不少官员颇为同情杨继盛的遭遇,有胆大的官员就说,派遣的官员已经走了,这件事难以中途废止,就这么算了吧。

明世宗也在犹豫,一看皇帝犹豫了,这时仇鸾又进宫密疏,最终说动了明世宗将杨继盛关进了诏狱,并贬为狄道(今甘肃临洮县)典史。

骨气,是需要用付出代价的。

狄道十分荒凉,长期番人与汉人杂居,文化落后罕知诗书,加上民风彪悍,在这样的地方做官,困难可想而知了,但杨继盛丝毫不在意,在他看来,这实在算不上什么大事,既做了大明的官,在哪里都一样,报效国家,又分什么京城和边塞呢?

在这里,他兴办学校、疏浚河道、开发煤矿,让妻子传授纺织技术,深受当地各族人民的拥戴,称他为“杨父”。对一个拥有大心脏的人而言,恶劣的环境或许更能磨练他们的意志,并开辟出一片意想不到的乐土来。

不久,仇鸾密谋败亡,后知后觉的明世宗想起了杨继盛当初的劝告,细细思索一番后,顿时觉得这人安全可靠,当即诏令他复官,先升他为山东知县,跟着觉得这个还不足以表达自己的对杨继盛的重视,数月后,改任南京户部主事、刑部员外郎。

杨继盛能活着回到京城,这里面有大奸臣严嵩的一份功劳,这位任由“庚戌之变”发生的罪魁祸首,并不是真喜欢杨继盛这样的硬骨头,只不过杨继盛替自己攻击过仇鸾,也算间接地给自己帮了一个小忙。

所以,严嵩对杨继盛很客气,特意提升杨继盛为兵部武选司员外郎。(从五品)

只是严嵩没想到,在杨继盛的心中,恨意最大的就是大奸臣严嵩自己。

身为首辅,严嵩长期把持朝政,排除异己、杀害忠臣、废弛边防,导致国家岌岌可危。十足的国之奸臣。

这样的人岂能长期留在朝堂之上,身为大明兵部武选司员外郎,为国除贼,他义不容辞。

当时好友唐顺之得知他的想法,特意赶过来劝说他:“你啊,不要出头,以避祸患,留下有用之身,将来做更多的不朽之事。”

杨继盛淡淡一笑,并未答应,这一年年末,他在其妻张氏的启发下,决心上书弹劾奸臣严嵩。

02

嘉靖三十二年(公元1553年),正月十八日,在家斋戒了三天后,37岁的杨继盛写下了《请诛贼臣疏》弹劾奸臣严嵩,奏折之中,杨继盛陈述严嵩的“五奸十大罪”,这样一份内容真实的奏折,却没有引起明世宗的警觉,反而认为杨继盛坏事,第一时间将杨继盛痛骂了一顿。

事情很快就传到了严嵩的耳朵里,作为大奸臣,他很清楚杨继盛这份奏疏的份量,所以在第一时间给出了应对,他以奏疏中有问二王(裕王朱载坖、景王朱载圳)的话,便指此为罪,便暗中向明世宗进谗,一向对儿孙多有防范的明世宗勃然大怒,将杨继盛投入了臭名昭著的诏狱廷杖一百,这个数字意味着死亡。

寻常人想都不敢想,但他却实实在在的去做了。

廷杖前,友人王西石托人送给杨继盛一副蛇胆,并告诉他:“用此物可以止痛。”杨继盛收入袖中。这时一位苗姓校尉也送酒一壶,劝他:“可以此吃蚺蛇胆。”但杨继盛严厉拒绝了,大声说:“我杨椒山(杨继盛号椒山)自己有胆,用不着这个。拿走!” 苗姓校尉又说:“不要怕。”

杨继盛回答:“世上岂有怕打的杨继盛。”

什么是骨气,后人多指刚强不屈的人格及操守,却极少提起一点,那就是面对痛苦,能坦然视之同样也算。

故事,并没有就此结束。

如果不了解这一点,我们难以对杨继盛的人生肃然起敬。硬抗了一百廷杖的杨继盛并没有死,强大的生命力,让他活了下来,但一百廷杖的杀伤力还是有的,被丢入刑部大狱的杨继盛,他的屁股被打开了花,漏出了里面的骨头,他的双腿肿粗,相摩若一,不能前后;肿硬若木,不能屈伸。止手扶两人,用力努挣,足不覆地而行入狱”。在昏暗的诏狱里,既没有药物,也没有清水,伤口很快就感染了,黑色的血水流了一地。

夜里,他的创伤发作,疼得半夜惊醒,他看着血肉模糊已经开始腐烂的双腿,他摔碎了一只碗,用手拿碎片割去腐肉。肉被割尽,筋挂膜,他又用手截去,如此操作,把一旁监视他的狱卒吓得魂飞魄散,杨继盛却意气自如。

如此恶劣的环境下,杨继盛艰难的活了三年之久,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

三年的时间足够改变一切,他的好友王世贞等人为他四处奔走求救,随着营救的人越来越多,身份越来越神秘,地位越来越高,严嵩也有放人的意思,偏偏这个时候,严嵩的儿子严世蕃并不打算放过杨继盛,于是授意自己的党羽,一个叫鄢懋卿的官员向严嵩进言:“杨继盛死不足惜也,但这件事关系国家甚大,老先生还当为天下后世虑。”

就这个理由,让严嵩动了杀心,恰在此时,他的干儿子赵文华送来对闽浙总督张经等人的论罪奏疏,严嵩犹豫了许久,最终提笔在这份奏疏之后写上了杨继盛三个字,明世宗在阅读奏疏时并未注意,便草草同意处刑。

03

消息传出,世人哗然,就在这一片哗然声之中,杨继盛的妻子站了出来,她向明世宗上书说道:

我的丈夫杨继盛误听市井之言,还习惯于书生之见,于是抒发狂论。圣明不即加戮,使从吏议。两次经过上奏被审判定罪,都承受皇上的宽宥之恩。现在突然阑入张经的疏尾,奉旨处决。我仰望的只有圣德,草木昆虫都想得到处所,岂惜回首一次,下察沉冤。倘若因为罪重,一定不可赦免,希望立即斩臣妾的首级,来代替夫君受诛。我的丈夫虽然远御魑魅,必能战死疆场,来报效君父。"

我的丈夫读圣人之书,学的圣人的道理,做的是报效国家的事,这样的人是不应该死的,如果非要一个人去死的话,我愿意用我的生命换我丈夫的生命!”

寥寥数语,尽显明朝锵锵风骨。

这一次,一向天不怕地不怕的严嵩怕了,他很清楚,这样一份奏疏如果送到了皇帝面前,他将面对怎样的一个结果?

是人都无法正面面对这份锵锵铁骨,即便是权势滔天的奸臣严嵩也不例外,所以严嵩将此书扣下不奏。

事情就此再无挽回的可能,嘉靖三十四年(公元1555年)十月,严嵩授意刑部尚书何鳖,将杨继盛与张经、浙江巡抚李天宠等九人处决,临刑前,已经被折磨得不成人形的杨继盛在昏暗的监狱里,面见了自己的好友王世贞,为了抚慰王世贞,杨继盛一脸淡然的说:“元美(王世贞字元美),不必如此,死得其所,死又何惧?”

我死得其所,没什么好惧怕的。

临刑前,杨继盛赋诗一首:

浩气还太虚,丹心照千古。

生前未了事,留与后人补。

天王自圣明,制作高千古。

生平未报恩,留作忠魂补。

嘉靖三十四年(公元1555年)十月初一,杨继盛就义,虚岁40。

在杨继盛就义七年后,即嘉靖四十一年(公元1562年),大奸臣严嵩倒台,其子严世蕃被斩首。严嵩被没收家产,削官还乡,于两年后凄惨的死去。在这场漫长的战斗中,杨继盛以巨大的勇气战斗到最后一刻,哪怕为此遍体鳞伤,哪怕丢了性命,但没入的骨子的里风骨却没有一丝一毫的改变。

 历经磨难,矢志不移,那是至死不渝的信念 不畏强权,虽死无惧,那是地地道道的风骨

公元嘉靖三十四年(公元1555年)十月初一,那个叫杨继盛的兵部武选司员外郎做到了。

备注:典史,设于州县,为县令的佐杂官,即“未入流”。原本职责是“典文仪出纳”。明清两代均有设置典史,是知县下面掌管缉捕、监狱的属官。典史属于未入流(九品之下)的文职外官,但在县里的县丞、主薄等职位裁并时,其职责由典史兼任。因此典史职务均由吏部铨选、皇帝签批任命,属于“朝廷命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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