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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大槐树移民的考证

  关于明朝山西省平阳府洪洞县大槐树的移民,在我国(记传体、编年体、纪事本末体)三大史书体裁中仅有从山西省平阳府徙民的记载,但从明朝移民分布的18个省(市)(河南、山东、河北、北京、天津、陕西、甘肃、宁夏、安徽、江苏、湖北、湖南、广西、内蒙、山西及东三省)中民国以来纂修的大量省志、县志中均有明确的记载,特别是笔者收集的这些地区众多的家乘、祖碑中更有确切详细的记载,这些民间资料及与笔者联系的6000余件(次)大槐树移民后裔的来函,充分确证了明朝洪洞大槐树移民这一毫无疑问的历史史实。历史文献中对于明初移民的记载,从洪武元年(1368)开始,到永乐十五年(1417)结束,历三朝50年。被移之民以晋南为多,其次为晋东南、晋中数县。明代初年,山西省辖五府、三直隶州、十六散州、七十九县。史书记载的明初移民主要有平阳府辖二十八县,潞安府辖八县,汾州府辖七县,泽州辖四县,沁州辖二县,辽州辖二县。这些地区共有五十一县,而平阳府就辖二十八县。就人口而言,据《山西通志》记载,列表如下:


  
        地区
年度
  
 
山西省
平阳府
泽州
潞州
辽州
汾州
沁州
洪武24年
652408
208211
66846
166147
11581
25987
15671
洪武24年
4873946
1847790
474937
1113024
62418
244110
138607
永乐10年
586202
198176
65941
134012
9743
26368
16867
永乐10年
4074563
1644285
383710
736179
50217
245397
94263
 
    据孔尚任总纂的清康熙版《平阳府志·户口》记载:汉河东郡户二十三万六千八百九十六,口九十六万二千九百一十二。唐平阳郡户六万四千八百三十六,口四十二万九千二百二十。宋平阳府一十三万六千九百三十六。口无记载。明洪武年二十万八千二百一十一,口一百八十四万七千七百九十。永乐年户一十九万八千二百一十一,口一百六十四万四千二百八十五。弘治年户二十二万一千二百四十四,口一百九十八万七千四百四十九。以上两组户口数字资料可以佐证,移民最多的是平阳府。
 
    明朝政府移民垦荒的原则是把农民从窄乡移到宽县,从人多田少的地方迁移到地广人稀的地方。曾有定制,对北方郡县荒芜田地,召乡民无田者移民垦辟,每户给十五亩,又给3亩菜地,皆免3年租税。朱元璋还设置司农司于河南,专管移民垦田之事,在这以前已下今,凡州、县农民开荒及移民开荒,都归垦荒人所有,作为永业,还责成地方官散发耕牛种籽,使移民、流民能定居附籍,具备从事农业生产的条件。根据《明史》、《明实录》等史书记载,明初洪武年间先后从山西移民10次,永乐年间移民8次,共计移民18次。
 
    1.一三七三年。“(洪武)六年,徙山西真定民屯凤阳。”(《明史·食货志》)
 
    2.一三七六年。“(洪武)九年十一月,迁山西及真定民无产者于凤阳屯田,遣赍冬衣给之。”(《明太祖实录)卷一一0)
    “(洪武)九年十一月,迁山西及真定民无产者田凤阳。”(《明史·太祖本纪》)
 
    3.一三八○年。“(洪武)十三年五月,山西民为军者二万四千余户,悉还为民。”(《明太祖实录》卷一三一)
    4.一三八八年。“(洪武)二十一年八月,徙山西泽、潞二州民之无田者,往彰德、真定、临清、归德、太康等闲旷之地。”(《明太祖实录》卷一九三)
 
    “(洪武)二十一年八月,徙泽、潞民无业者垦河南、北田,赐钞备家具,复三年。”(《明史·太祖本纪》)
 
    5.一三八九年。“(洪武)二十二年九月,后军都督朱荣奏:‘山西贫民徙居大名、广平、东昌三府者,凡给田二万六千七十二顷。”(《明太祖实录》卷一九三)
 
    6.一三八九年。“(洪武)二十二年九月,山西沁州民张从整等一百一十六户告愿应募屯田,户部以闻,命赏从整等钞锭,送后都督佥事徐礼分田给之。”(《明太祖实录》卷一九七)
 
    7.一三九二年。“(洪武)二十五年八月,冯胜、傅友德帅开国公常升等分行山西,籍民为军,屯田于大同、东胜、立十六卫。”(《明史·太祖本纪》)
 
    “(洪武)二十五年八月,冯胜、傅友德等在大同等地屯田。计平阳选民丁九卫,太原、辽、沁、汾,选民丁七卫。……每卫五千六百人。”(《明太祖实录》卷二二三)
 
    8.一三九二年。“(洪武)二十五年十二月,后军都督府佥事李恪、徐礼还京。先是命恪等往谕山西民愿迁居彰德者听。至是还报,彰德、卫辉、广平、大名、东昌、开封、怀庆等七府徙居者凡五百九十八户。”(《明太祖实录》卷二二三)
 
    9.一三九五年。“(洪武)二十八年正月,山西马步官军二万六千六百人往塞北筑城屯田。”(《明太祖实录》卷二三六)
 
    10.一四○二年。“(洪武)三十五年九月,徙山西民无田者实北平,赐之钞,复五年。”(《明史·成祖本纪》)
 
    “(洪武)三十五年九月,户部遣官核实太原、平阳二府,泽、潞、辽、汾、沁五州,丁多田少及无田之家,分其丁口以实北平各府州县。”(《明太宗实录》卷十二下)
 
    11.一四○三年。“(永乐)元年八月,定罪囚于北京为民种田例。其余有罪俱免,免杖编成里甲,并妻、子发北京、永平等府州县为民种田。礼部议奏:山东、山西、陕西、河南四布政司就本布政司编成里甲……上悉从之。”(《明太宗实录》卷二十一)
 
    12.一四○四年。“(永乐)二年九月,徙山西民万户实北平。”(《明史·成祖本纪》)
 
    “(永乐)二年九月,徙山西太原、平阳、泽、潞、辽、汾、沁民万户实北平。”(《明太宗实录》卷三十一)
    13.一四○五年。“(永乐)三年九月,徙山西民万户实北平。”(《明史·成祖本纪》)
 
    “(永乐)三年九月,徙山西太原、平阳、泽、潞、辽、汾、沁民万户实北平。”(《明太宗实录》卷四十六)
 
    14.一四○六年。“(永乐)四年正月,湖广、山西、山东等郡县吏李懋等二百十四人雷愿为民北京。命户部给道里费遣之。”(《明太宗实录》卷五十)
 
    15.一四○七年。“(永乐)五年五月,命户部从山西之平阳、泽、潞,山东之登、莱等府州五千户隶上林苑监,牧养栽种。户给道里费一百锭,口粮五斗。”(《明太宗实录》卷五十九)
 
    16.一四一四年。“(永乐)十二年三月,上以其(隆庆)当要冲,而土宜稼樯,改为隆庆州……而以有罪当迁谪者实之。”(《明太宗实录》卷一四九)
 
    “本州原绢东南,西南,东北,西北四隅,红门,黄报,白庙,版桥,富峪,红寺六屯,谓之前十里,谪发为事官吏充之。榆林、双营、西桑园、泥河岔道、新庄、东园、宝林、阜民九屯,连关厢谓之后十里,迁发山西等处流民充之,每户拨田五十亩,任种办纳粮差。”(嘉靖《隆庆志》卷一)
 
    17.一四一六年。“(永乐)十四年十一月,徙山东、山西、湖广流民于保安州,赐复三年。”(《明史-成祖本纪》)
 
    “永乐十四年十一月,徙山东、山西、湖广流民二千三百余户于保安州,免赋役三年。”(《明太宗实录》卷一0三)
 
    18.一四一七年。“(永乐)十五年五月,山西平阳、大同、蔚州、广灵等府州申外山等诣阙上雷‘乞分丁于北京、广平、清河等宽闲之处,占籍为民,拨田耕种,依例输税,庶不失所’,从之。仍免田租一年。”(《明太宗实录》卷一O六)
 
    朱元璋早在元未战争时期,就已开始建立军事屯田。明朝建立后,为了恢复中原地区的农业生产,在民间大力推行屯田制,形成军屯、商屯和民屯三种类型屯田方式。军屯又称卫所屯田,可分为边屯和营屯两种。边屯设在边境,守军进行屯田,谓之“且耕且守”,就地生产粮食,以供军需。营屯是内陆卫所军的屯田,生产粮食,作为军粮。军屯制规定,每军受田五十亩为一“分”,各地田土及生产条件不同,屯军受田数额不一,以五十亩为中制。洪武末年定税则“每军屯一分,正粮十二石,给本卫官军俸粮。”(《明会典》卷十八)明初原额军屯田土曾达到八十九万二千余顷。(《春明梦余录》卷三六)商屯是商人经营的屯田,明初为加强边防,常在边境地区设立军储仓,由内陆召募商人运粮,输仓,官给粮价及运费。为方便商人到边地募民屯田,以获粮食,形成商屯,然后回原籍领盐引作买卖,谓之商屯。商屯最早是由山西商人在大同实行的。民屯,明初官府掌握了大量的无主荒地,特别是中原地区,需要移民垦荒或募民屯种,因而实行民屯,屯户的来源主要是强制的迁移民户,洪洞大槐树移民即为重点。其次为召募人户,犯罪迁徙户,民屯田地实属官田,各地根据屯户的丁力,分给田土,北方地区每人可分田十五亩,菜地二亩。在管理上以屯分里甲,纳入府县行政系统。民屯赋税,大致上按官田税额征收。大槐树迁移之民,均由各布政司编里发迁,或有的送户部编里发迁,由后军都督押解迁移各地方州县辖治,移迁之民迁到各地后的屯田以区域屯分里甲,而土著则以社分里甲之别。“土著者以社分里甲。移民分屯之地,以屯分里甲,社民先占亩广,屯民新占亩狭,故屯地谓之小亩,而社地谓之广亩。”(《明史。食货志》)河南、山东、河北等地至今有不少村庄以姓为名以屯为村名的。康熙版《永年县志》卷五载:明初“京东州县则有庄,有屯。土著日庄,迁发日屯。”顺治版《胙城县志》记载村落名称也云“凡名屯、寨者,皆明初迁民”。《明史》卷七十七亦载:“太祖仍元里社制,河北诸州县,土著者以社分里甲,迁民分屯之地,以屯分里甲。”以村寨命名的村落,为移民居住区。
 
    明代移民有两大类型。一是明初政府组织的人口迁徙;二是人民自发流移,而政府加以限制和打击。这两种迁民在移徙过程中达到新居地后的生活及遭遇很不相同。明初政府组织下的移民,被迁徙的原因,所去的地方,到新地区的职业,均有所不同。一种情形是为开发朱元璋故乡凤阳地方,几十万人迁到那里。二是为解决地少人多区域的失业问题,将狭乡之民迁往宽乡。洪洞大槐树移民到阿北、河南、山东、安徽、江苏、陕西等地,给钱钞备农具,三年内不征赋税。(《明史·太祖本纪》)200多年后顾炎武到河北大名府,了解到当地居民来源于山西的情况,他听魏县长老讲,该县非土著居民占人口的十分之八,睿、滑、内黄等地迁居者也占十分之三,(《天下郡国利病书·北直·大名府田赋志》)以此想见明初山西洪洞大槐树移民之多。后世河南、河北人说起祖籍,往往提山西,并形成俗谚“问我祖先来何处,山西洪洞大槐树”。人民因为天灾人祸被迫无奈地自行流徙也有两种情况。一是因旱涝天灾,没有收成,在本地无法生活,就到外乡逃荒,渡过青黄不接之时,回到本土,继续生产和生活,这种流动是暂时的,即在家乡留有耕地,或只有少量的土地,但很贫穷,官税私租,以及高利贷,压得他们喘不过气来,于是为了获得自己的耕地,为了逃避繁重的赋役,寻找一片乐土,背井离乡,进入移民的行列。明朝中期,由于土地兼并和赋役苛重,迫使相当数量的人民离开故土,出现严重的流民问题。流民移动,有的离原籍较近,有的很远,形成分散各地的移民区。但就全国范围讲,流民多向中国腹部山区移动,就是河北、河南北部、山东、陕西北部、四川及长江中下游湖北、湖南北部。移民在路途上的生活,明人李松写的《流民叹》有生动的描述。他写道:“侧侧背乡井,迟迟行道侧。”这是上路时的情形与心理,对熟悉的故土难舍离,但还是狠狠心告别了。同行的是妻子儿女,一个个因为饥饿,脸上都是焦黄的。往哪儿去呢?“闻道大河南,人家富黍稷。”这是一个农民,听别人讲南方好,就朝那儿奔。肩上挑着破烂家私担子,走不快,但是心里很着急,恨不得立即到了理想境界。饥饿时拿出带的干粮啃几口,边走边吃,哪有钱找个饭铺享受一餐呢!道路上风尘扑面,身上的衣服尽是落的土,像个黑泥人。走到天黑,卧在荒郊野外。由于白天奔走的疲劳,加上无家可归的烦愁,哼哼叽叽地难以入睡。伤心到了极点,感叹人生固然有许多痛苦,但是以没有家为最可怕。第二天爬起来又走,如此走啊走,像被飓风刮动的浮草,像没有树林的上空的飞鸟,哪儿是个安身之处呢,还不知道。全家人回头往北看去,离开老家已经渐渐地远了。一路之上,饥肠辘辘,心情沉闷,备尝艰辛,熬到尚不知是不是乐土的新处所。
 
    从正史资料来看,没有明确记载在山西洪洞大槐树下集中移民,但记载迁移山西平阳府之民有多处,洪洞是平阳府人口大县,洪洞古属杨侯国,隋义宁年间置县,至宋金之际,洪洞县发展成为山西南部首屈一指的经济文化鼎盛之区。郑滋《大宋晋州洪洞县重修后土庙记》云:“洪洞晋之上邑也。山水田环,林木交映有足观者。至于人物之盛,皆冠邻壤,故虽佛僧神祠,亦号佳绝。”(民国版《洪洞县志·艺文志》)金朝时,平阳地区文化发达,有名的藏书楼在洪洞县建成,时人孔天鉴在《藏书记》中称赞:“河东之列郡十二,而平阳为之帅。平阳之司县十一,而洪洞为之剧……邑居之繁庶,土野之沃衍,雄冠他邑。其俗好学尚义,勇于为善,每三岁大比,秀选辈出,取数居多。”(《金文最》卷二十八)经济富足,人口众多,科举发达,人才辈出,这种情形一直保持到明初,据成化版《山西通志》载,除临汾县外,洪洞是平阳府属县内户口最多的县。洪洞县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优越的交通地理位置。乔逢辰《惠远桥记》称:“洪治隶平阳,壮哉县也,其始为城者,适当大路要津,骅骖之所奔驰,商旅之所往来,轮蹄之声昼夜不绝。”(民国版《洪洞县志·艺文志》)、(安介生《山西移民史》)明时的洪洞广济寺大槐树旁是地当南北的交通官路,明朝官府选择在洪洞聚集移民然后再行发遣到中原各地区,则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在我国北方地区,数以万计的民间家谱、碑文资料有详细记载,在地方志中如《温县志》、《宝丰县志》、《宁阳县志》、《丹风县志》、《商南县志》、《山阳县志》等都明确记载了在山西洪洞大槐树下集中移民。民国版《孟县志》关于洪洞移民的记载称:“然证之故老之传述,考诸各姓之谱牒,则实确凿可据。且当日户部所给之迁徙勘合,光绪初年,民间尚有存者,故补录之。”600余年来,亿万移民后裔,他们祖辈相传,均言祖籍洪洞,从大槐树下迁移。且每年洪洞大槐树寻根祭祖园约有20万人次来寻根祭祖,他们在留言簿上,恭敬登记留言,在祭祖堂祖宗神位下虔诚罗拜,确为大槐树移民后裔。可以肯定的说,历史文献有明确的记载,地方志、家乘、碑文有详细的记述,亿万大槐树移民后裔有众口一致的确切传说,大槐树处有遗址实物的文物留存,可以断言,明朝洪洞大槐树集中移民是毫无疑问的历史事实,是应在中国历史上大书一笔,得到它应有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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