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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浩《笔法论》

 

    荆浩(字浩然)是五代后梁时有名的山水画家,在隋唐山水画发展的基础上,另辟出别种面貌,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是中国画史上的一个重要的参照点。他的《笔法论》也是中国画理论与批评上的一篇里程碑式的文献。本文通过对《笔法论》文本的直接解读,以期在若干理论方面获得新的启示和突破。

一、荆浩与南北画宗的关系

明代董其昌在《画禅室随笔》卷二“画源”第五十六则中说:

禅家有南北二宗,唐时始分。画之南北二宗,亦唐时分也。但其人非南北耳。北宗则李思训父子着色山水,流传而为宋之赵干、赵伯驹、伯啸以至马、夏辈。南宗则王摩诘始用渲淡,一变钩斫之法,其传为张躁、荆、关、董、巨、郭忠恕、米家父子。以至元之四大家,亦如六祖之后,有马驹、云门、临济儿孙之盛,而北宗微矣。

可见,董其昌把荆浩划归到画的南宗里边了。从荆浩现存的画蹟来看,确实不错。这在《笔法记》里也可以找到端倪。

《笔法记》通篇以荆浩与石鼓岩间一老人的对话为结构,这是非常特别的手法。我们乍看上去,感觉那是一段渺渺的传奇。正如南朝谢赫《古画品录》小引末句所说:

故此所述,不广其源,但传出自神仙,莫之闻见也。

假托于神仙,在魏晋南北朝时期非但不罕见,反而很流行,大量的小说笔记可以为证。荆浩《笔法记》中出现的石鼓间一老人似乎传递着更多的意味。在接触那个老人之前,荆浩自我感觉良好,十分勤苦,有自己的观念和理论,他认为:

     画者,华也。但贵似得真,岂此挠矣。

他追求的是表面描摹的近似与逼真。而那个老人则不以为然。老人针锋相对,提出:

     画者,画也。度物象而取其真。物之华,取其华;物之实,取其实。不可执华为实。若不知术,苟似,可也;图真,不可及也。

认为,画不仅要表其华,而且要达其物实。如果拘泥于前者,只能达到“似”的境地,距离“真的”境地还很遥远。

     画之北宗的李家父子精摹物象,五彩绚烂;画之南宗的王维则重神韵,不斤斤刻意,而能本色天然。我们可以大略推测:荆浩曾经在早年的时候,画风接近画之北宗,但经过石鼓间一老人的点拨之后,领悟了画之南宗的境界。这个推测是否可靠,我们还需要进一步的论证。

那个老人抛出了画之“六要”:

夫画有六要:一曰气,二曰韵,三曰思,四曰景,五曰笔,六曰墨。

并进一步阐释了各要的含义:

图画之要,与子备言:气者,心随笔运,取象不惑。韵者,隐迹立形,备仪不俗。思者,删拔大要,凝想形物。景者,制度时因,搜妙创真。笔者,虽依法则,运转变通,不质不形,如飞如动。墨者,高低晕淡,品物浅深,文采自然,似非因笔。

很显然,这与谢赫在《古画品录》中提出的“六法”是有关系的。且看“六法”:

六法者何?一,气韵生动是也;二,骨法用笔是也;三,应物象形是也;四,随类赋彩是也;五,经营位置是也;六,传移模写是也。

两相对照,可以发现:“六法”强调物象与图像之间的相应,以及依循物类而赋彩着色。征之于那个时代乃至更早的绘画作品,是可以验证的。“六要”里特别凸显了“思”和“墨”,即强调要对客观物象进行主观能动的调整构创,深味物象三昧,以及运用“水晕墨章”来传达物象与心象的交融。由此,我们认为:“六法”所归纳和总结的原则更接近北宗画风,而“六要”所归纳和总结的原则更接近南宗画风。这也就又一次印证了《笔法记》中石鼓间老人传授给荆浩的是南宗画法的传统心要。

“墨”是南北宗画法之间相差别的一个重要元素。北宗画法有笔无墨;南宗画法有笔有墨。当荆浩问那老人“自古学人,孰为备矣?”,老人的回答值得琢磨。请注意以下内容:

如水晕墨章,兴我唐代。

张璪员外树石,气韵俱盛,笔墨积微;真思卓然,不贵五彩;旷古绝今,未之有也。

王右丞笔墨宛丽,气韵高清,巧写象成,亦动真思。

李将军理深思远,笔迹甚精,虽巧而华,大亏墨彩。

老人认为李思训“大亏墨彩”,而王维“笔墨宛丽”,以及对张璪无以复加的赞扬,都明白彰显出老人亲南宗的态度来。

通过上述论列,我们大致得出如下结论:荆浩原先画法接近北宗,后经人提点而心归南宗。而《笔法记》恰好创作于这个转折点上。正因为如此,荆浩虽然心归南宗,但北宗影响亦不会完全泯灭。这一点,我们可以从荆浩的传世画作中见出。

二、《笔法记》的理论结构

    《笔法记》虽然字数不多,但自有体系。就其显明者而言,我们可以摘出以下四条:

(一)画之六要:气、韵、思、景、笔、墨。

(二)笔之四势:筋、肉、骨、气。

(三)画之二病:无形、有形。

(四)画之四品:神、妙、奇、巧、

三、画之六要

    《笔法记》中所提出的画之“六要”堪与谢赫《古画品录》中所提出的画之“六法”相伯仲。这在本文第一部分已经论述到了。对比来看,“六要”系统更为清晰。气、韵可归为一组;思、景可归为一组;笔、墨又可归为一组。气、韵是贯彻终始的宗旨,是预期期待和最后效果的整体反映。“气者,心随笔运,取象不惑。”气流行往复于心、笔、象之间,构成一个和谐活泼的气场,即意境。“韵者,隐迹立形,备仪不俗”韵波荡于形畔象间,回漾无穷,品味不尽,是故不俗。气韵仿佛吹入物象的一股生气。有了这生气,才能万象腾跃,生动起来。谢赫“六法”第一即为“气韵生动”。这里作了深一层的发挥。从创作角度看,画家需要首先捕捉到那种动人感物的气韵,并在这气韵的支撑和滋润中形成创作的动机,然后觅找合宜的物象进行组织,这就进入设计和构思阶段了。“六要”中思、景这一组即针对这个阶段。“思者,删拔大要,凝想形物。”并不需要完完备备的呈现客观的所有物象,那也是不可能的(西方油画和中国工笔一派有这种追求,那也是近似而已)。所以需要使干扰气韵者删掉,使补助气韵者拔出,“大要”以“气韵”为准。“景者,制度时因,搜妙创真。”对于物象,要达出物性,不背常情常理,还要从自然造化中搜选创化,臻于真妙。物象存在于特定的空间和时间之中,亦必须统一其中。“时因”即“因时”。春夏秋冬的山川草木各有不同,晴晦雨雪的山川草木自存特点。如舍之不顾,则显得不伦不类。绘画,是对自然创化的再创化。园林建造亦然。明代造园家计成深受荆浩、关仝派山水画的影响,在《园冶》里提出:“园林巧于因、借,精在体、宜。”是心印神通的。从实际创作过程来看,由象启境之后尚需缘境设象。初学者定格仿拟,大家则游旋删选。前者死,后者活。那么,如何在创作中把体验到的、设构好的表现出来呢?不得不借助于一些手段和工具。“六要”中笔、墨这一组即是着眼于此。“笔者,虽依法则,运转变通,不质不形,如飞如动。”“六法中第二为“骨法用笔”,主要提示的是用笔划线的原则。唐以来,在线条之外,笔有开发出其他技法,比如水墨相生的丰富效果。这里则既强调用笔又法,又强调法无定法,在贯通气韵的前提下要求变通生动,充满形质而又逸出形质。这篇文献既被称为《笔法记》,并不是没有缘由的。那石鼓间老人开头即问:“子知乎笔法乎?”而后又有笔之四势的启导。实因为笔法关乎绘艺的根本。诸艺术采用的手段和工具不同,这使得面貌互异,而所抵达的归宿却是相通的。即便对这归宿明了于心,独不懂笔法,那么,依然枉然,不成画家。墨者,高低晕淡,品物浅深,文采自然,似非因笔。”水墨始于笔,落于纸,形成有意味的物象,虽无彩,但亦可以神采飞扬。水性、墨性效果的开拓,使山水画发展到了一个新的层次。东晋顾恺之的《洛神图卷》主要表现的是洛神,山水是作为环境背景出现的。张彦远在《历代名画记》“论画山水树石”中批评“或水不容泛,或人大于山”的处理办法。在传为隋展子虔《游春图卷》上,山水已成为独立的表现对象了,人物反而成了点缀,但总体上仍然以线彩出之。唐以后,山水画技法中出现了皴法。就形态而言,皴法也是水墨性能相结合的结果。有了皴法,水墨山水才可与青绿山水相比肩。在水墨山水上也可以点染色彩,于是,皴法对水墨山水和青绿山水的发展贡献颇大。

四、笔之四势

《笔法记》中说:

凡笔有四势,谓筋、肉、骨、气。笔绝而不断,谓之筋。起伏成实,谓之肉。生死刚正,谓之骨。迹画不败,谓之气。

准确地说,这里讲的笔势是笔的形势和气势。笔的形势有三个方面:筋、肉、骨。这是类比于人体的说法。绘艺和书艺均离不开笔。这是在经过唐书法的发展而吸收进绘画的理论总结。笔迹虽断,笔意犹连,仿佛有筋在关联着。书法里的行草书在这方面有先行的探索。笔墨触纸,起伏成势,犹如人体上的肌肉。这可以于形体上实在求得,故曰“起伏成实”。笔笔当有支撑的拄架,否则瘫软无力,好似抽掉了骨架的人体,成了一堆烂肉污血。笔的气势指运笔中,笔划之间,俱统归于气韵,这样才能“迹画不败”。

《笔法记》的真正创造还不在于此,而在于对笔墨关系的阐扬:

故知墨大质者,失其体;色微者,败正气;筋死者,无肉;迹断者,无筋;苟媚者,无骨。

如果用墨过分滞实,就会失掉笔体;如果用墨渲染色孱,就会败伤笔气;如果用墨迹绝意断,就会没有笔肉;如果用墨迹迹脱略,就会没有笔筋;如果用笔苟且谄媚,就会销蚀笔骨。这都是非常精彩的论述。在书法中,墨的变化很多,但由于自身界限,并不能尽了墨性。绘画从书法中借鉴了墨法,并在自身的领域内开始了符宜规律的发展。

五、画之二病

      《笔法记》中说:

      夫病有二:一曰无形,二曰有形。有形病者,花木不时,屋小人大,或树高于山,桥不登于岸,可度形之类也。是如此之病,尚可改图。无形之病,气韵俱泯,物象全乖,笔墨虽行,类同死物,以斯格拙,不可删修。

概括简粹,殊为精到。这与《笔法记》所构架的理论整体一脉相承。“六要”中气韵为宗旨,为纲领,即是无形之处,关系到全局要害者。“无形之病,气韵俱泯。”切中关键。丧失气韵,事后弥补就不可能了。

六、画之四品

   《笔法记》中说:

神、妙、奇、巧。神者,亡有所为,任运成象。妙者,思经天地,万类性情,文理合仪,品物流笔。奇者,荡迹不测,与真景或乖异,致其理偏,得此者亦为有笔无思。巧者,雕缀小媚,假合大经,强写文章,增邈气象,此谓实不足而华有余。
神、妙、奇、巧,实际上是判定画作品级的标准。唐代朱景玄在《唐朝名画录》里提出神、妙、能、逸四品。很显然,《笔法记》对《唐朝名画录》有直接的继袭。

七、补余及总结

在补余部分,我想谈谈《笔法记》中长辈向晚辈传授技艺的教学之道。一开始荆浩在太行山洪谷里搜奇揽胜,模仿造化。所绘者“凡数万本,方如其真”。这也使荆浩信心满满。第二年春天,在石鼓岩间碰见一老人。老人问:“子知笔法乎?”荆浩看不起那老头儿,就回答道“叟,仪形野人也,岂知笔法邪?”老人应几反问道:“子岂知吾所怀耶?”这使得荆浩惭骇不已。接着,老人倾出“六要”,荆浩坦率提出自己对画的理解,旋即遭到老人的否定----“不然”。之后,荆浩敛声收气,只是婉顺地提一些问题以及完成一些指令。因为老人发现荆浩是个可造之材,才会如此不客气地棒喝,才会如此不保留地倾囊相授。这倒有些像禅宗里的传灯印心了。当荆浩呈献以往所绘的《异松图》请求指教时,老人指出毛病所在,并给了荆浩几张样稿,让他“对而写之”。之后,老人说:“尔之手,我之心。吾闻察其言而知其行。子能与吾言咏之乎?”这是得机缘而来的因材施教。从艺术教育上看,《笔法论》当有重要的启示价值,无论是对于教师一方,还是对于学生一方。

荆浩的《笔法论》具有丰富的内涵。这篇小文所探索的不过是冰山之一角。比如对松的观察和描摹,颇见功夫,可作绝妙文辞来读。比如论及画史时,品鉴了十一位画家,这对画史、画评都有补益。再比如《笔法记》中所呈现出来的理论还可以从艺术学、美学、设计学、创作心理学等学科进行多维观察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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