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壬古案评注
例一、四月壬申日午时申将
玄 阴 后 贵 蛇 朱 合 勾 龙 空 虎 常
天 寅 卯 辰 巳 午 未 申 酉 戌 亥 子 丑
地 子 丑 寅 卯 辰 巳 午 未 申 酉 戌 亥
常 阴 龙 虎 ☉甲子 虎
四 丑 卯 戌 子 三 丙 寅 玄
课 壬 丑 申 戌 传 戊 辰 后
原文:此课来意,主身欲出外,往东南上干财。与一崔姓人成合交易,其人内怀欺诈,终不敢发。又一属狗人,一姓王人,欲相欺害,终面自解。
何以知之?师曰;发用神后,将得白虎,主道路。天魁临支为斩关,主出外。午时为日之财,上乘蛇,下临辰,辰为东南方。末传天罡加寅,寅属艮卦。艮为山,配为叠土,艮数八,合为人家。山下人旁两土,是崔姓也。天罡临寅为日鬼,又为功曹所制,故不能为鬼,反为成合。虽怀欺诈,不能发也。申上见戌为属狗人,日上见丑为姓王人,皆为日鬼,是欲相欺。因日空亡,故不我见。鬼又被制,不能为害。
评注:此课所断来意,也是从先锋门(占时)与发用这种常法而断的。先锋午为日
财,故事应求财。午临地盘辰,辰为东南。又发用乘白虎,虎阴作驿马,据此,而断“身
欲出外,往东南方求财。”至于“天魁临支为斩关,主出外。”严格讲,天魁临支发用,
才真正名“斩关”课。此课天魁虽临支上但未发用,不符合斩关课的条件。
“与一崔姓人成合交易”,原文中言末传天罡加寅,寅属艮卦,艮为山,数八(“八”象“人”字在中传,末传戊辰两土为叠土,故而得出“山下人旁两土,是崔姓也。”的结论。此点断法理由难免牵强附会。
干支上丑戌皆为日鬼,戌属狗,丑属王姓,戌空亡又坐长生被脱,丑鬼又被阴神卯克,天罡作鬼加寅被制,诸鬼不能为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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