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构建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要举措。根据省委、省政府深化综合医改工作决策部署,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推进我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提出《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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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在全省37个县(市)开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到2020年,实现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县(市)全覆盖,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公平有效的分工协作机制和责权一致的引导机制趋于完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基本建立,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履约质量进一步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县外住院人次占比比2018年下降2个百分点,全省县域内就诊率(住院)达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小病不出乡(镇)”。
按照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两包三单六贯通”的建设路径,从资金打包、清单管理、服务群众三个方面,落实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促进医疗资源共享、服务能力共同提升。
密切利益共享机制
打包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建立紧密型利益纽带。
--医保基金打包
医保管理部门将基本医保基金按医共体人头总额预付,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当年筹资总额扣除增量基金风险金(与上一年相比筹资增量10%)和大病保险基金进行预算,将不少于95%的部分作为医共体按人头总额预算基金,交由医共体包干使用。合理确定城乡居民医保补偿标准。预付医共体资金包干使用,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结余资金由医共体成员单位合理分配、自主使用,分配份额与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挂钩。
--基本公共卫生资金打包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按医共体人头总额预算,及时足额拨付医共体,交由医共体统筹用于医防融合工作。强化疾病防控,购买服务,考核结算,量质并重,医防融合,做实健康管理,促使医保基金支出减少。
密切管理运行机制
建立政府办医责任、内部运营管理、外部治理综合监管三个清单,实行清单制管理,厘清责任边界,明晰运行关系。
--建立政府办医责任清单
按照政府办医的领导责任和保障责任,建立办医清单。清单明确政府对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规划、发展、建设、补助、债务化解等内容。
--建立医共体内部运行管理清单
充分发挥牵头医院“龙头”作用,健全医共体内部管理体系。乡镇卫生院实行“事业一类保障、二类绩效管理”,在投入渠道、资产属性和职工身份三个不变前提下,实现医共体内部运行管理“三统一”:人财物等资源三要素统一调配、医疗医保医药等业务统一管理、信息系统统一运维。医共体各成员单位建立严格转诊病种目录,促进能力提升与分级诊疗。医共体内部按照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强化分工协作,分级收治,统一运营管理,建立防病就医新秩序。
--建立外部治理综合监管清单
按照政府对医疗机构的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行风建设,建立综合监管清单,厘清监管内容、监管要素、监管流程等,完善外部治理体系。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依法行政、规范执法。
密切服务贯通机制
围绕乡镇居民看病就医问题,在专家资源下沉基层、常见病多发病诊疗、药品供应保障、医保补偿、双向转诊、优化公共卫生服务等六个方面实现上下贯通,有效缓解基层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专家资源上下贯通
促进县乡医务人员双向流动顺畅,县管乡用,实现乡镇居民在乡镇卫生院可以享受到县级医疗专家服务。
--医疗技术上下贯通
统一医疗服务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推进服务同质化,保障乡镇居民在乡镇卫生院能看得好病,解决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和Ⅰ、Ⅱ类手术等问题。
--药品保障上下贯通
牵头医院全面建立医共体中心药房,医共体内所有医疗卫生机构统一药品采购供应、药款支付和药事服务,保障乡镇卫生院药品有效供应和合理使用。
--补偿政策上下贯通
完善医保补偿政策,按照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要求,合理确定在不同医疗机构就诊起付线标准和补偿比例,支持分级诊疗,保障乡镇居民在乡镇卫生院享受到更高水平的医保补偿标准。
--双向转诊上下贯通
畅通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将需要转诊的疾病患者,及时上转县级医院(妇幼保健院),安排专人跟踪负责。疾病康复期,顺畅下转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康复治疗。
--公卫服务上下贯通
融合疾控和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资源,实现医防融合,让乡镇居民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以享受到优质的妇幼保健、慢病管理、计划免疫等公共卫生服务。
设区市 | 数量 | 县市名单 |
合肥市 | 3县 | 肥东县、肥西县、庐江县 |
淮北市 | 1县 | 濉溪县 |
亳州市 | 2县 | 涡阳县、蒙城县 |
宿州市 | 2县 | 灵璧县、泗县 |
蚌埠市 | 2县 | 怀远县、固镇县 |
阜阳市 | 4县(市) | 界首市、临泉县、阜南县、太和县 |
淮南市 | 1县 | 寿县 |
马鞍山市 | 1县 | 和县 |
芜湖市 | 2县 | 无为县、南陵县 |
宣城市 | 3县(市) | 宁国市、泾县、广德县 |
铜陵市 | 1县 | 枞阳县 |
池州市 | 1县 | 东至县 |
安庆市 | 3县(市) | 潜山市、太湖县、宿松县 |
黄山市 | 1县 | 歙县 |
六安市 | 4县 | 霍邱县、金寨县、舒城县、霍山县 |
滁州市 | 6县(市) | 明光市、天长市、全椒县、凤阳县、定远县、来安县 |
合 计 | 37县(市) |
丨备注:以上内容为部分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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