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害
歌曰:涉害俱比俱不比,度难归家多克取;
孟深仲浅季当休,复等柔辰刚日宜。
凡四课之中,有二三四个下克上,或二三四个上克下,且与日干阴阳俱比俱不比,则以涉害法取之。涉者渡也,即涉归本家之意;害即所受之克害也。凡此则各就受克之处,涉地盘历数,归於本位,取受克多者为发用;有遍历艰难险阻之象,故名涉害。如涉害浅深相等(如俱深),则先取地盘四孟上神为初传,名曰见机。如孟上无可用,便取地盘四仲上神为初传,名曰察微。如孟仲季上神涉害又复相等,则阳日取干上两课之先见者为用;阴日取支上两课之先见者为用,是名缀瑕。涉害课其次序井然有四层、名亦有四。《探原》云:“细考之,取受克深发用者,得‘涉害’六十三课;涉害俱深,取孟上神发用者,得‘见机’九课;涉害俱深,取仲上神发用者,得‘察微’二课。涉害俱深,孟仲上神又复相等,取干上神发用者,得‘缀瑕’一课,戊辰日、干上子是也。又返吟类‘缀瑕’发用者二课,戊辰、戊戌日,干上亥是也。‘课经’谓孟仲季复又相等云云,似有衍文”。後世简法,但取孟上仲上、及干支先见者为发用,是只有见机、察微、缀瑕而无涉害也,殊失先贤定之义。据此考究,涉害之三传讹误者共二十四课。发用如此,其中传、末传亦如贼克课之相因。
涉害课
子青
申蛇
辰玄
蛇 青 后 六
申 子 午 戌
子 辰 戌 甲
丑 寅 卯 辰
子 巳
亥 午
戌 酉 申 未
如二月甲辰日,亥将卯时占。一三两课、下克上,与日俱比。一课戌甲,甲木克戌土,是下克上。戌归本位,历有八路,涉卯木为一重克;涉辰中之乙木为二重克;连同加临处的寅木甲木共四重克。第三课子辰,亦是下克上;子归本位,亦经有八路,涉辰土一重克,巳宫所之戊土为二重克,未土为三重克,未中所寄之己土为四重克,戌土为五重克。较之日上一课戌甲,实多一重克害,此为涉害之深者,故取子为初传,地盘子上之申为中传,申上之辰为末传。
见机课
如二月丙子日亥将辰时占。一课子丙、二课未子、三课未子、四课寅未。此课四上克下,二三两课相同,谓之不备,且未与日干不比。取一、四两课子、寅与日干相比者而论,子由巳上历归本位,经由丙巳午丁四重克;寅由未上历归本位,亦经未己戊丑四重工业克。是涉害浅深相等,寅加未、子加巳,先取孟上神子为初传,三传相因子未寅,是为见机课。(凡涉害课历归本位之上克下克,与四课中之上克下克是一致的)。
子合
未阴
寅青
青 阴 阴 合
寅 未 未 子
未 子 子 丙
子 丑 寅 卯
亥 辰
戌 巳
酉 申 未 午
察微课
如五月庚午日、申将辰时占。一课子庚、二课辰子、三课戌午、四课寅戌。此四课中,辰土克子水,寅木克戌土,是二上克下,且俱是阳神,与日干相比。以辰由子上涉归本位,经子癸二重克。以寅由戌上涉归本位,亦经戌丑二重克,是涉害又复相等。查辰与寅,俱非加孟,当以加仲为用,取子上之辰为用,名察微。中末取同前例。
辰玄
申青
子蛇
后 合 玄 蛇
寅 戌 辰 子
戌 午 子 庚
酉 戌 亥 子
申 丑
未 寅
午 巳 辰 卯
缀瑕课
如正月戊辰日、子将巳时占。一课子戊、二课未子、三课亥辰、四课午亥,三下克上,而亥与日干不比,即不取。一、四两课之子、午与日干相比,而历归本家又经四重克。子加巳、午加亥,又俱为孟上神,是涉害多少孟上神皆相等。戊系阳日,则取干上先见之子为初传,三传子未寅,是名缀瑕,亦名复等。余仿此。
子蛇
未空
寅后
白 朱 空 蛇
午 亥 未 子
亥 辰 子 戊
子 丑 寅 卯
亥 辰
戌 巳
酉 申 未 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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