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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思想是古代“帝王之术”,法家精髓“法、术、势”一句话解读

前面一篇文章,我们大概介绍了法家思想的起源,以及法家思想和儒家、道家思想在人性上的根本不同。简而言之,法家以“人性本恶”为基础,认为人都是自私自利,追求名利的,所以法家提出了“以法治国”“重罚轻赏”,用强力抑制恶的人性,从而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另外,法家思想以富国强兵为最终目的。所以,我们可以说法家是“帝王之术”一点也不为过。

接下来,今天我们分别介绍法家思想的四个代表人物:管仲、吴起、商鞅和韩非。通过他们的思想和行为,来阐述法家的思想精髓。

第一位:管仲

管仲是春秋时期著名的政治家和思想家,出生年月不详,大约在公元前645年去世,比孔子和老子还要早一百多年。他的思想著作《管子》也是传世经典。

管仲早年经商,但屡次失败,可以说是一个比较失败的商人,但后被齐国的国君齐桓公任为卿大夫,主持齐国政局40年。他锐意改革,兴利除弊,通货积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在吴晓波老师的《浩荡两千年》这本书中,对管仲的经济和政治变革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通过这些变革,管仲把齐国治理成当时最强大的诸侯国。以强大的国力为后盾,他协助齐桓公以“尊王攘夷”号召天下。所谓尊王,就是拥戴已经失去实际控制力的周朝天子;所谓攘夷,就是抵御中原华夏族之外的其他族群。这个策划极为成功,不仅稳定了天下局势,而且使齐桓公以中流砥柱的形象展现在诸侯和世人面前,成为春秋时期的第一位霸主。

管仲除了把齐国打造成为当时最强的诸侯国之外,他还是第一个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并付诸实践的人。但和后来的吴起、商鞅、韩非的“依法治国”不同的是,管仲的“依法治国”不会那么极端,同时也加入了“德治”的成分,在维护了国家和君主的利益的同时,顺应民意,得到了广大民众的爱戴和支持。

第二位:吴起

吴起可能知道的人不多,他是战国时期著名的军事家和思想家,出生于公元前440年~公元前381年。吴起曾经投入孔子的学生曾参门下学习,后放弃儒学,研读兵法韬略,走上了从政道路。他的著作《吴子兵法》,《吴子兵法》在中国古代军事典籍中占有重要地位,后世将《吴子兵法》与《孙子兵法》合称为《孙吴兵法》,北宋时期将《吴子兵法》列入《武经七书》中。

吴起曾为多个诸侯国服务。先是在鲁国为将,大败齐军,创造了以弱胜强的战绩。后来到魏国为将,出击秦国,连下五城,取得了魏国对秦作战中最大的胜利。他又统率5万士卒,击溃50万秦军,创造了兵战史上的奇迹。魏王将西河地区托付给他,他在那里实行耕战,进行改革,使这一地区得到迅速发展。他在魏国的作为,充分展示了军事、政治才能。之后,他来到楚国,担任令尹相,主持变法,使一度陷于贫国弱兵的楚国实力大增,竟然出兵中原,一直打到黄河边上。

吴起的故事很多,留给人们的印象很是另类。他功利心极强,以至于亲人都可以牺牲掉。在曾参门下时,母亲死了都不回家看看,气得曾参跟他绝了交。因为妻子没有完全按照他的要求编织一条丝带,就离弃了她;在鲁国为将时,由于妻子是鲁国的宿敌齐国人,受到怀疑,他就杀了妻子以表明自己的忠心。他心计极深,以至于死到临头都不吃亏。当那些在他的变法中受到打击的贵族们群起而攻之的时候,他竟然把身上中的箭拔下来插进楚悼王的尸身上,把“射王尸”的死罪扣在政敌头上,拉上了70多家大贵族跟他一块儿去死。

母亲、妻子是至亲,楚悼王是知己,至爱亲朋都可以变成手段,还有什么不能践踏的?所以,当他极力展示人性中美的一面时,总是让人疑心背后隐藏着不可告人的目的。为了信守与熟人一起吃饭的约定,他整整饿了一天;为了减轻士兵的痛苦,他跪在地上用嘴吸吮患者疮中的脓血等等。

吴起的改革以“明法审令”为核心,也就是重新修订法令。楚国实行的是贵族分封制,大贵族拥有自己的封地,世代相袭,严重威胁国君的权威,分散了国家实力。吴起废除掉原来的分封世袭制,强令那些封君交出领地,由国家统一管理。同时,鼓励农耕,加强武备,实行富国强兵。吴起的改革具有普遍意义,后来的商鞅变法一定程度上是吴起变法的重演,就连二者的个人结局都极为相似。吴起是战国时期变法的开路者。

第三位:商鞅

商鞅大家应该都比较熟悉,历史上著名的“商鞅变法”就是商鞅主持的。商鞅原名公孙鞅,姓姬,名鞅,公孙是他的氏。因为后来在秦国因功被封在商地,所以常被称为“商鞅”。公孙鞅出生于公元前390年,是当时卫国庶出的公子,也属于王公贵族。

公孙鞅先在魏国做事,后来听说秦国招募人才,他的好朋友公子卬举荐他给了秦孝公。经过多年的努力,被任命为左庶长,主持变法。

公孙鞅认为,治国之要在于抓住三个根本,即法、信、权(《商君书·修权》)。法就是“任法而治”,也就是以法度为最高准绳,做什么、不做什么、怎样做,一切以法律为转移。信讲的是赏罚,所谓赏罚有信。权就是国家权力,一定要集中在君主手里。秦国的变法实际上就是围绕这三个根本展开的。

公孙鞅与吴起一样,锋芒所向直指旧制度和旧贵族,引起了旧势力极大不满,但在秦孝公的坚决支持下,他们无法阻挡新法的实施。没用几年,一个野蛮落后的秦国竟然呈现出民富国强、社会安定、兵强马壮的新气象。秦国终于有资本与各诸侯国角逐中原了,最终为秦国击败其他六国,统一全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四位:韩非

韩非(约公元前280年—公元前233年),又称韩非子,是战国时期杰出的思想家、哲学家和散文家,法家代表人物。韩非也是王公贵族,是韩桓惠王之子,荀子学生,先秦七子之一,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

韩非天生口吃,不善言辞。最初曾经跟着儒学大师荀子学习。同学中有一位楚国青年,就是后来做到了秦国丞相的李斯。这时的儒家处于低潮,因为它的主旨与当时社会大兼并、大竞争的潮流相去甚远,就连荀子都对儒学做了一些修正,提出人性恶的观点来补充传统的人性善思想,但其最终回归礼制的结论使韩非难以接受。于是韩非便离开荀子,回到韩国精心研读法家学问,著书立说,著有《韩非》一书,对后世影响很大。

韩非以广博的学识和对历史以及现实的深刻理解,在法家政治实践的基础上,综合以往法家思想精华,创立了自己一套相对完整的学说。其最大特点就是把法、术、势三者相结合。其中,法指的是以法治国,这是治国的根本方针;势指的是包括赏罚权在内的权位和威力,它是实行以法治国的政治基础和保证;术是计谋,基本功能是把权力用活。

战国末期的韩非子继承和总结了法家的思想,成为了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他将商鞅的“法”,申不害的“术”和慎到的“势”集于一身,并且将道家老子的辩证法和唯物主义与法家思想融为一体。提出了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法家实践理论。他主张“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国家的大权,要集中在君主一人手里,君主必须有权有势,才能治理天下。法家思想实际上为秦国和后来汉武大帝建立中央集权制的国家,提供了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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