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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通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专项整治区域
南通各县(市、区)
专项整治内容
中小学校有偿补课行为
1、严禁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2、严禁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3、严禁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
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
1、严禁组织、推荐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2、严禁参加校外培训机构
或由其他教师、家长、
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3、严禁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
提供相关信息。
4、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认真完成教学任务、
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
等行为要重点查办。
对违规学校、教师的处理:
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对从事有偿补课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理,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
对从事有偿补课的在职教师,由所在学校通报批评,责令停止违规行为,写出书面检查并清退违规所得,当事人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三年内不得参与评优评先、职称岗位晋升,并视情节轻重,依照《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
整治时间为2017年6月至2018年1月底。
来源:乐在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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