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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向业主发放现金“红包” 监管部门:必须由业主大会决定 注目无锡 东林书院

前几日,梁溪区北大街街道一小区的业主们遇到了一件开心事,入住小区15年以来他们第一次收到业委会发放的现金福利。据悉,这笔钱来自小区的经营性收入。但是,此事并没有得到区住建局和街道的支持,乃至部分业主有所疑虑。

现场:业主排起长队领福利

5月27日下午,在小区业委会的办公地点内,几名工作人员已准备就绪,一旁放着一沓沓的现金。据介绍,这是小区业主们入住15年以来第一次收到“福利”,现场有居民表示,此前在新闻上看到有小区给业主发福利的新闻,没想到这次轮到自己,令人惊喜不已。

当天,小区业主带上自家的房产证、身份证,便可以按照房产证上的住房面积领取这笔现金福利,标准为每平方米三元。业委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为了这次现金福利的发放,他们之前就做了不少准备,不过现场业主的热情程度还是令他们惊讶。

据了解,用于发放的福利资金来源于小区停车位费用及广告费用等经营性收入,业主蒋阿姨表示,业委会这次发钱让他们有了主人翁的感觉:“有的人都不知道小区有这么一笔收入,有的业主虽然知道但也不知道钱花在了哪里。这次发的钱也就几百元,不算多,但是让我们业主有了小区管理的参与感。”

业委会:按照相关规定发放

小区的经营性收入,指的是商家在小区投放的广告、停车费等收入,而为何要以现金的形式发放,业委会的一名负责人倪女士告诉记者,这还要从小区的第一届业委会说起。上一任业委会与小区物业签订的合同中,这笔收入归物业所有,加上账目不公开等情况,他们一直想了解这笔费用的使用情况而不得,“每年收入要一百多万元,这笔钱用到哪里了,我们业主都不知道。”

去年年底,在众多业主的强烈要求下,原业委会宣布辞职,新的业委会成立。同时,原本的物业公司在去年年底合同到期后并未与小区续签,加上疫情的影响,小区至今没能召开业主大会选聘新的物业,因此这笔收入由业委会保管。倪女士介绍,原打算用这笔收入对小区内的一些老旧设施进行更换或维护,但是由于上届业委会的遗留问题以及部分业主的反对,这笔钱在业委会手中反倒是没处花。

“小区自己的福利,让小区业主自己来享受。业委会根据《无锡市物业管理条例》《无锡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手册》《小区业主议事规则》制定了总共60万的福利发放方案,我们小区的建筑面积是20万平方米左右,算下来就是每平方米3元的标准。”业主孙先生对业委会的行为表示了支持。他表示,这种方式可以让业主们对小区的日常管理重视起来,“不是说交了物业费就不管了,也要对我们共同的家园关心起来。”

疑虑:是否会影响日常管理

虽然领福利的现场居民都对业委会此举表示了支持,但也有业主表示了疑虑。业主刘老伯说,作为业主他们肯定是对此持欢迎的态度,但是他依然有些怀疑业委会是否有权将这笔钱发给业主,这又是否会对小区的日常管理产生影响:“管理小区也是要花钱的,如果发了这笔钱,小区垃圾清理、安保会不会受影响?”

此外,在小区门口,记者看到了一封由梁溪区住建局和北大街街道联合盖章的通告,上面表示“提取部分公共性收益返还发放给全体业主的决议不符合相关规定”。对此,倪女士也表示了无奈,她说业委会的成员放弃自己的业余时间来为全体业主服务,然而始终得不到所有业主的理解,尤其是小区维护翻新的项目迟迟不能推进,此前两次召开业主大会都是不了了之:“现在反对的声音很多,项目现在做不了,还是不要把钱放在账目上。”

监管部门:可以发放,但需经过业主大会

“小区公共收入归全体业主所有,这是毫无争议的,但是这笔钱在提取的时候一定要符合相应的流程规则。”梁溪区住建局物业管理科科长许江介绍,他们确实对小区出具了一份通告,告知对方向业主发放现金的行为不合相关规定。

许江介绍,经营性收益可以根据业主大会决定,直接用于共有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或者补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以及弥补物业费不足等其他需要。此外,这笔收入的分配、使用方案,包括收益资金使用额度的授权、管理方式等也由业主大会制定和修改。根据这些规定,业委会想要以现金形式向业主发放这笔收入是可以的,但不能由业委会来决定发放:“必须要召开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且半数以上业主同意才行,不能说业委会的几个人就决定下来。”

许江还向记者举了此前发生在苏州几个小区的例子,有的小区将经营性收入用于抵扣业主的物业费,也有的小区则同样发放了现金福利:“只要经过了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通过,这笔钱想怎么用都行。”

目前,梁溪区住建局按照《无锡市物业管理条例》,与街道、公安、政法、社区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并约谈了业委会。

提醒:别放弃这份权益

“比如说小区的广告牌位、电梯广告牌、对外开放的活动场所等,这些收益都属于全体业主所有。”记者咨询律师后了解到,如果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那么业主委员会可以向物业申请查账。如果是新建小区,成立了业主临时代表,这些代表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认可、备案,明确其确实为该小区住户后,方可申请查账。申请查账并不需要专业的财务人员,不过若是对于物业公司公共收益有疑问,可以和物业公司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审计。

至于业主如何享受这部分收入,则要根据业委会和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约定,有具体约定的就按约定执行,没有具体约定的则到年底结算,“年底审计物业的公共收益数额,再根据相应的规定或约定,来决定以何种形式发放。”据介绍,物业公司应当每年对公共收益做公示,但现实中,很多物业公司不愿意将这部分内容公示出来。这就造成了不公示也没关系的错觉,其实这是业主对权利的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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