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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文选」中国当代直系组家庭的亲子关系和代际结构

中国当代家庭形态和代际关系的演进既有时代趋向,又在一定程度上保持着传统或“国情”特色。当代家庭有核心化、小型化趋向,与西方家庭演进有相似之处。中国家庭亲子之间的多种功能关系在分爨异居甚至分处两地之后仍然保持着,它不仅依托民间惯习得以维系,表现出“传统”的延续,而且当代法律也在亲子义务、权利、情感方面设立专项条款加以引导。

  中国当代家庭亲子之间的“形分意合”特征突出。这都需要研究者从中提炼并形成新的概念、理论和分析方法,增强对代际关系的认识和把握,在家庭实践中将有积极意义的亲子关系发扬和保持下去。我们需要一个将民众亲子分爨异居这种“分中有合、合中有分”的家庭行为加以表达的概念。

  笔者认为,无论从单系还是双系着眼,对亲代和已婚子代所形成的多个相对独立生活单位进行整合的新概念须以直系亲缘关系成员为基础,这也是当代法律在义务、权利、情感方面所努力维护的。笔者曾将直系组家庭定义为:由直系和同父旁系成员(兄弟姐妹)及其子孙所形成的亲属组织。这些成员在制度上均存在抚育、赡养义务关系和财产继承权利。具体的成员范围为:父母、子女、祖父母、兄弟姐妹、孙子女。概言之,直系组家庭是以直系成员为主、旁系成员为辅所形成的家庭组织。

  直系组家庭既有个体家庭或单一家庭形态,也有由多个成年已婚者所建立的相对独立生活单位形成的群组家庭。无论是单一家庭还是群组家庭,被整合在一起的成员之间均具有较紧密的功能关系。

  提出直系组家庭概念并对这一家庭共同体进行研究的意义在于,借此将直系成员所形成的分散家户纳入一个亲属关系组织中,认识其结构和内部功能,进而提示和推动政府对影响家庭成员联系、导致家庭成员地域分割的制度进行调整和改进。

  但既有直系组家庭研究也有不足:对直系组家庭所包含家户及其成员范围的相对性问题没有涉及;直系组家庭已婚成员所组成家户的男女双系问题阐述不够;直系组家庭研究方法及其应用探讨不全面。换言之,既有直系组家庭研究在理论、方法和经验方面都有待推进。

  我们对直系组家庭的新定义为:由所有存世直系成员及父母存世时同居与分居兄弟姐妹所形成的家庭组织——强调直系组家庭以直系成员为存在基础,旁系兄弟姐妹被纳入需以父母存世为前提条件。

  直系组家庭之“组”是指其包含两个及以上以亲子直系关系为纽带的家户。它有纵向和横向两种组合或扩展方式。纵向表现为不同代位存世直系成员所形成的两个及以上家户单元;横向为父母存世时两个及以上成年兄弟姐妹形成的若干家户单元。总之,直系“组”家庭旨在表明这一亲属共同体由两个及以上家户单元所组成,它将父母、已婚子女等关系密切却各自独立生活的家户整合至一个亲属组织中。

  实际生活中也存在无“组”的直系组家庭,如所有存世直系成员共爨形成三代、四代直系家庭,或父母与两个及以上已婚子女、孙子女同居共财组成三代及以上复合家庭。这些可称之为单一家户的直系组家庭,其中第二种形式是传统时代重要的家庭组织,当代则已少见。

  直系组家庭研究重在弄清三个问题:一是直系范围内成员的代数;二是不同代位已婚成员的居住方式及所形成的家户数,各家户单元的空间分布状况,在此基础上识别直系组家庭的结构;三是从“整合”中考察其分异状态,从分异中把握其合作关系,将家庭的静态和动态分析结合起来。

  直系组家庭的特征主要表现在成员范围上。弄清这一点,在直系组家庭研究中具有方法论意义。直系组家庭成员范围具有相对性。直系组家庭所包含的成员范围并非固定不变,随着观察本位或基点不同而发生伸缩变化。直系组家庭的这一特征与代际功能关系在不同代位者之间存有差异有关。

  直系组家庭的构成原则既强调直系关系,又以存世亲子为基本链条,进而扩展至祖孙关系等。在当代社会中,随着人口期望寿命延长,直系成员存世代数增多,三代存世已成普遍现象,四代存世比例大大提高。多数直系组家庭的成员范围出现纵向扩展。不同代位关系成员相互间的责任、义务和权利有所不同,这就有了对其成员进行分代位考察的必要。

  直系组家庭成员范围因观察代位不同而有伸缩变化,多代存世且有兄弟姐妹等旁系成员时,以第一代为观察本位时所涵盖的直系成员范围最大,最末一代为本位时相对最小。成员范围的确定以制度上的代际功能关系强弱、大小为原则。

  现代社会中,法律上亲子之间的责任、义务和权利等关系并不区分子女,即亲子、亲女之间责任、义务和权利平等。据此原则,已婚夫妇与各自父母构成直系组家庭关系,其所组成的家庭或家户是其父母直系组家庭的一个单元;同样,有子有女的父母,其已婚子和已婚女及所形成的家户均是其直系组家庭的成员和单元。就一个具体的已婚夫妇及所形成的家户而言,其分属于夫方和妇方两个直系组家庭。需要指出,两者向上的父、祖等长辈直系成员有不同,但向下的子孙具有共同性。

  从双系角度考察直系组家庭,是对现代法律等制度要求和精神的顺应,也可具体认识少子化时代子女,特别是已婚子女对直系亲代的赡养、照料履行及其负担水平,对以往单系代际关系研究具有重要补充作用。这一概念和方法可对前述一些地区农村独生子女婚后所出现的两头走、并家和新联合家庭等表述有更规范的解释,即已婚独生子女夫妇与双方父母所形成的既分又合的家庭形态实际为两个并立的直系组家庭。

  为使直系组家庭研究更具有可操作性,我们将其分为完整直系组家庭和简约直系组家庭两类。完整直系组家庭即父母存世时的兄弟姐妹家庭也被视为直系组家庭中的单元,不再赘述。

  简约直系组家庭有两重含义。

  一是将其成员范围限定在直系关系者之中,已婚并建立独立家户的旁系兄弟姐妹不包括在内。就当代而言,不仅亲子分爨、已婚兄弟分家现象普遍,而且在社会转型环境中,亲子、兄弟异地生活情况增多。直系组家庭成员中实质性权利和义务关系主要存在于亲子之间;已婚、各自成家的兄弟姐妹之间的横向权利和义务关系已经较少,法律上将其排在第二顺位中。一些研究显示,农村地区已婚兄弟关系处于疏离状态。如湖北江汉平原农村2000年以来不管是独子家庭还是多子家庭,都不再分家,但母家庭与子家庭是独立的会计单位。在多子家庭,母家庭与各子家庭都单独构成类似直系家庭形式,和兄弟关系无涉。

  从父母角度或父母存世角度看,多个已婚子女无疑是直系组家庭的单元;若从兄弟姐妹,特别是已婚兄弟姐妹角度着眼,除了对老年父母赡养、照料等义务及父母去世后的遗产分割继承外,彼此之间受法律约束和维系的责任、义务关系已比较弱,各自与其子女形成直接权利、义务关系。因而,将直系组家庭成员范围限定在存世直系关系者之中,可降低直系组家庭考察的复杂性,也不会造成基本信息的缺失。

  二是将亲子关系作为认识和考察直系组家庭关系的核心内容或基本链条。直系关系成员存世代数再多,本质上也是以亲子关系为链条而展开或延伸。在当代,多数家庭存世直系成员为三代,四代存世虽有增长,但仍属少数。对一个中年人来说,若直系存世成员为三代,其所形成的亲子关系多为与亲代关系和与子代关系两种,由此构建起三代直系组家庭关系,直系组家庭基本成员被囊括在内。弄清楚这三代人所形成的代际关系,即可对直系组家庭基本功能关系有所把握。

  直系组家庭研究在当代家庭考察中具有现实实用价值。

  当代民众居住方式已形成夫妇单一婚姻单位为主导的格局,并且一对中青年夫妇和未成年子女两代人同居共爨的小家庭占多数,老年人中只有夫妇二人的“空巢户”和丧偶者组成的单人户也在大幅度增长。与此同时,随着预期寿命的延长,三代及以上直系成员存世的家庭占多数,这表明亲代和成年子女的代际关系多存在于“家际”之间,而非“家内”。若单纯以居住单位为对象进行家庭考察,则无法认识家庭关系特别是不同代际成员互动状况。直系组家庭研究则可弥补这一不足。直系组家庭概念及其研究方法的提出是对当代民众家庭实践需求的回应,而其同时也应服务于人们的家庭实践。

  直系组家庭研究的实践意义很大程度上体现在与家庭相关的调查之中。直系组家庭成员的范围具有相对性,针对不同代位存世直系成员的调查所获得的信息往往不同。究竟选择哪一代作为调查本位,取决于调查目的。我们认为,若调查主旨在于认识老年人的居住方式、代际关系,把握亲代与子代所形成的独立家户间的聚合与分异,了解对老年人提供赡养、照料的子孙代人力资源状况,那么以存世第一代人为调查对象最理想。若调查旨在掌握中年人上有老、下有小时的生存质量和代际互助、代际财富流转状况,以存世第二代人为对象更可取。当直系三代、四代成员存世时,第二代人多处于中年阶段,代际互动行为较多,从中可获得的功能关系信息比较丰富。当然,还可以特定群体或年龄组者为对象进行专项调查。也应看到,夫妇虽分属不同直系组家庭,但在婚姻存续期间或丧偶未再婚状态下,彼此是双方直系组家庭的组成部分,承担相应的责任、义务等功能事项,因而有必要将两者合并考察。

  直系组家庭研究的一个重要目标是打破以单个家户为观察对象的认识格局,将有较密切关系的同居和异居直系成员整合在一个亲属组织之中,更全面认识不同代位成员,特别是老年人在养老过程中可依赖的亲属资源。

  分析表明,双系视角的直系组家庭包含的高龄老年亲代比例较单系提高,意味着需要夫妇关心乃至直接照料的对象增多。而根据本项调查,受访者夫妇双方老年父母均存世的比例并不高,并且其高龄父母往往有多个子女,受访者并非唯一的照料提供者。当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进入老年特别是高龄阶段后,其子女是唯一的子代亲属资源,有更多的责任和义务需要担当。

  中国当代家庭形态“现代”趋向显著,但亲子关系中的“传统”行为仍很浓厚,既有家庭概念难以表达亲子“分中有合、合中有分”的生活实践和互动状态。直系存世成员所组成的家庭、家户整合为一个新的亲属组织,把形式上分异、独立的家庭、家户有机融入一个既“虚”又“实”的关系家庭中。直系组家庭不仅是一个新的概念,而且是将家庭结构和代际关系结合起来分析当代家庭及其关系的新方法,由此可获得更为丰富的存世直系成员居住方式、代际关系信息,非以往仅以独立家庭、家户为研究对象的做法所能比拟。

  直系组家庭研究充分吸收当代法律、政策等制度所倡导的夫妇、子女平等原则和精神,将夫妇双方直系成员,主要是父子等直系成员及其生活单位纳入直系组家庭之中,很大程度上弥补了以往家庭考察偏重男系或单系等不足。在独生子女家庭、单性别子女家庭增多的当代,这一认识尤其重要。

  直系组家庭概念的提出不仅对家庭理论具有丰富和扩展价值,而且有很强的社会实践意义。随着生育率降低、人口预期寿命延长,家庭存世成员纵向延长,横向收窄,三代存世普遍,四代存世明显提高,但四代同居共爨将是个别现象。基于个体家户调查很难揭示直系成员存世状态和关系。直系组家庭视角的考察则将不同年龄组直系成员包括在内,特别是老年亲代和未成年孙辈被纳入,借此可对这一群组家庭的养老、抚幼状况和负担有所把握。这对人口政策、社会福利制度的制定和完善有借鉴价值。此外,直系组家庭可直接反映其中各个单元家户的区域分布以及不同年龄组直系成员的聚集、异居状况,对迁移流动制度和社会公共服务设施的调整也有参考作用。

  对直系组家庭代际关系的研究亦有较强的家庭观念提示和强化意义。家庭成员,特别是已婚且组建独立生活单位者,应意识到自己是直系组家庭中的成员,在老年亲代存世时,赡养、照料义务不容忽视,亲情关照更不可缺少。民众中直系组家庭观念的形成将对家庭关系的改善发挥积极作用。

  利用2015年5省市城市第一代独生子女家庭调查数据,以独生子女父母为调查本位,具体分析当代城市直系组家庭成员的代际、婚姻单位数量构成、存世亲代和已婚子代居住地、各自所形成的家户结构。研究发现,直系组家庭已婚成员在居住方式上有较高的分爨异居表现,但本地多有可以相互关照的直系亲属资源。双系视角的直系组家庭所包含的高龄老年亲代比例较单系高,意味着需要夫妇关心乃至直接提供赡养、照料义务和责任的对象增多。研究显示,即使在当代城市,男女婚后居住方式一定程度上仍受传统惯习影响,妇系和有女受访者(女儿婚后)居住地分散程度高于夫系和有子受访者。这需要夫妇在养老功能履行上增强对双系老年亲代的赡养和照料意识。这一经验研究表明,直系组家庭考察是一项可行的分析范式,是全面认识直系成员居住方式、互动水平和问题的有效途径。  

  (作者单位:南开大学历史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原题《直系组家庭:当代家庭形态和代际关系分析的视角》。《中国社会科学》2020年第1期。中国社会科学网 张征/摘)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2020年第1期 作者:王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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