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上,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公司职员有进有出,员工辞职应该依法办理,公司也应该把员工应得的工资福利到工资发放日一起发到员工的工资卡上,这样才好聚好散。但是,有些公司,为了一些利益,不想发放剩余的工资,总是以各种花样手段糊弄员工来达到扣除剩余工资的目的。
职场发薪
2016年5月,小丁应聘进一家公司从事检验员工作,工资等其他福利加起来3250元每月。工作3个月后,公司才与小丁签订了为期一年的书面劳动合同。同年8月,公司出资让小丁和另外一名同事一起参加某协会的资格认证培训并取得了资格证书。
在工作期间,公司经常未及时发放工资,也一直未给小丁缴纳社会保险。小丁因为这缘故,决定辞掉这份工作。9月18日,她向单位邮递了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9月19日快递单显示单位已签收该通知。自从邮递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后,小丁就不再去上班,只等公司将剩余工资发放到账后就和公司彻底的不相干了。
谁知,在公司发放日的前几天,10月5日,小丁却接到了公司的《关于丁某某严重违纪的处理决定》通知书,以小丁在4个月的工作期间连续旷工20天为由,认为她已经违反公司相关制度规定,构成严重违纪,对小丁做出了开除处分的决定——开除处分,意味着小丁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将无法拿到。
职场炒鱿鱼
对此,小丁不认可,她认为,自己每次请假均有申请,且自己早已辞职,并非连续旷工20天;同时,公司一直未给自己缴纳社保未及时发放工资等薪资方面存在违法侵权行为,应当对自己进行经济补偿;还有,进入公司3个月后才签合同也违反了相关法规,应当赔偿一个月的工资。小丁以这些理由为依据,申请了劳动仲裁和法律诉讼。最终法院作出了如下判决:
公司未按时向员工发放工资及缴纳社会保险,小丁单方邮寄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有效,即双方的劳动关系自邮件送达之日(9月19日)解除。在小丁解除劳动合同辞职后,公司再做出开除决定,没有法律依据,判定公司“开除决定”无效。
在补偿金,延期工资方面,工作期限及其月收入均应参照其考勤、财务记账凭证及工资单记录来确定。对于小丁要求因公司不按时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一倍工资的主张,根据法律规定,用工单位应在用功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超出一个月未订立的,应当自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向劳动者双倍支付工资,法院对此予以支持。最终判令公司支付小丁延期工资、二倍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金将近10000元。
职场纠纷解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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