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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修炼】“清官”能断家务事


著名家庭教育专家,北京师范大学教授,中国家庭教育学会原副会长,中国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名誉理事长。长年从事家庭教育研究,著有几十部家教著作,是《学前教育》家教版特约专家,为读者撰写了几十篇通俗易懂、发人深省的家教指导文章,深受读者欢迎。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

由于家庭是个比较封闭的社会组织形式,是以血缘、亲情为纽带把家庭成员连结在一起的,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非常隐秘、微妙、复杂。

在家庭生活中,家庭成员之间的磕磕绊绊是常有的事,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家庭里的是是非非,就是廉洁公正的官员也很难公断。即使能断,别人的家务事,如果不是有特殊的关系,一般谁也不愿意插手去管这样的闲事,免得惹一身麻烦,甚至弄得里外不是人。

但要是亲朋好友的家务事,找到你的头上来了,实在是不好推托。虽说家务事难断,但也不是所有的家务事,旁人都不能公断。

前不久,我就遇到了这样一件实在推托不掉的典型的家务事,处理之后还收到了令人满意的效果,和大家分享一下吧。


01

都是老爷子生病“惹的祸”


有一对老年夫妇,两人都是退休工人,是我们以前的老邻居,平时来往密切,相处得很好。

前些年,他们一直给儿子、儿媳带孩子。平时,儿子、儿媳上班,两位老人在家看孙子,享受着天伦之乐,小日子过得还不错。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去年,老爷子突然患了脑血栓病,经过及时抢救,虽然保住了性命,但却落下了行动不便的毛病,生活不能自理,需要老太太照顾。不得已,老人就把孙子交还给儿子、儿媳,让他们自己带。

以前,爷爷、奶奶照看孙子的时候,儿子、儿媳虽然经济收入不是很多,但还算通情达理,每月除了交孩子的生活费用以外,还给两位老人一些经济上的补贴。儿子、儿媳因为孩子有人照看,没有了后顾之忧;老人看孙子,不仅能解解闷儿,还能得到一些经济上的补贴,双方互助互利,其乐融融。

现在老爷子病了,不能照看孙子,儿媳也就不再给老人补贴了。两位老人退休前,经济收入还可以;退休后,收入减少了。老两口没病没灾时,凑合着过日子还算够用,但老爷子生病后,入不敷出,生活就有点儿捉襟见肘了。

儿子、儿媳不再给经济补贴,两位老人很不满,抱怨儿子说:“我们一把屎一把尿地把你养大,难道就白养活你了?娶了媳妇,有了孩子,难道就不管老人了?你整个就是一个白眼狼!”

儿子倒是想给父母一些补贴,但做不了媳妇的主。面对父母的数落,儿子自觉无理,只能伸着脖子听老人数落,不敢说什么。

儿媳可不愿意听这些数落,理直气壮地对公公、婆婆说:“你们不给我们看孩子,孙子不能白叫你们爷爷、奶奶吧?孙子是你们的,你们应该有力出力,没力出钱!你们不出力,不但不出钱,还要钱,这不合理!”双方各说各的理,谁也说服不了谁,经常为这事争吵不休,关系弄得非常僵。



02

带上《宪法》《婚姻法》去“断案”


两位老人找到我,要我给他们评评理、断一断,究竟谁是谁非、谁对谁错。

我们两家虽不沾亲带故,但多年来相处得很好,可以说“不是亲戚胜似亲戚”,所以我不能推辞。

老太太来到我家,一进门就气愤地说:“他们要是说不出个子丑寅卯来,我就到法院去告他们!”

我赶紧阻拦,劝她别为这点家务事闹到法院去,有事好商量。

我们两家是老邻居、老熟人,他们的儿子也是我看着长大的。

既然他们找上门来,我就答应帮他们“评评”这个“理”,“断断”这个“案”了。

于是,我带着我们国家的《宪法》和《婚姻法》,把他们两代人招呼到一起,对他们说了以下这些话。

现在我们国家是法制社会,我们大家都是国家公民,都要依照法律规定办事,谁也不能例外。

我国的《宪法》和《婚姻法》明确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但是,并没有规定爷爷、奶奶有抚养教育孙子女的义务。

《婚姻法》规定,只是在极特殊情况下,比如“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祖父母、外祖父母抚养第三代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父母死亡,二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负担能力”,才有抚养的义务。就是说,孩子的父母健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不具备“负担能力”,就没有抚养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的法律义务。

在我国,爷爷、奶奶或姥姥、姥爷帮儿女带孩子的不少。

但是,他们帮儿女抚养教育第三代,只是出于父子、祖孙之情,支持儿女工作,疼爱孙子女。

老人帮儿女带孩子,做儿女的应当懂得感恩,知恩图报。

而“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这却是法律有明确规定的,而且是无条件的,不管贫穷富贵,也不管是否帮忙照看孩子,子女都必须要承担这个义务,任何人都不能借故推卸责任。祖父母因身体健康等不能克服的困难不能帮子女照看孩子,子女应当理解,无权因此而拒绝赡养父母。就是说,子女赡养父母不能以帮忙带孩子为“交换条件”。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做儿女的必须清楚这一点。



03

心怀诚意协商,家人和好如初


当然,做老人的也要看到,做儿女的也不易。

他们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但他们正处于创业的年代,经济基础不是很雄厚,上有老,下有小,家里家外的义务和责任双肩挑,负担重。

老人如果身体尚好,精力比较充沛,能帮忙尽量帮忙。    

我国《婚姻法》也规定,“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也就是说,家庭成员有相互扶助的义务。老人在自身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尽量帮儿女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扶助他们度过暂时的难关。这既能让儿女们全身心地投入事业,也有利于密切父子、祖孙亲情,一举两得,何乐不为呢!

老人不是不疼爱孙子,不关心儿女,也不是不讲理的人,只是有实际困难,爱莫能助。

老爷子没生病的时候,不是一直照看孙子吗?现在遇到了不可克服的困难,不得已才不看孙子的。

做儿女的应该理解、同情,而不该为不能看孙子而怄气、吵嘴。

我劝两位老人和儿子、儿媳坐下来,心平气和地商量商量,双方互相体谅,尽可能多考虑对方的难处,设身处地地替对方着想,各自做一些让步。

常言说:“退一步海阔天空,让三分心平气和。”有矛盾不怕,双方都怀着诚意进行协商,一定可以妥善解决的。

一家人不该吵吵闹闹、斤斤计较,不要过于苛求对方,免得伤了和气。

要是为这点儿家务事闹到法院去打官司,虽然可以解决老人的赡养问题,但两代人对簿公堂,亲情丧失殆尽,很容易反目成仇,不仅日子过不好,也让外人笑话,何必为家务矛盾扯下面子大动干戈呢?

我们中华民族素有“尊老爱幼”的优良传统,就连外国人都很羡慕。在家庭里,老人和孩子同等重要。

老人要尽心尽力地好好赡养,孩子也要悉心细心照料,每个家庭成员都要各得其所,各司其事,各尽所能,各尽其责。

父母和儿女之间本来就没有什么根本性的利害冲突,所以也就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

经过我这么一调解,两位老人和儿子、儿媳协商之后,各自退让了一步,照料孩子和赡养老人的问题都得到了妥善解决。

大家都表示不计前嫌,一家人又和好如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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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院《婚姻家庭案件审理指南2012》(下) | 来源:网络,仅供学术实务研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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