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女士回忆当天她在电视机前面脱衣服,然后进去洗手间洗澡,洗完澡出去穿好衣服之后,她就习惯性地把整个房间检查一遍,看有没有被人加装(摄像头),然后就在电视机那里检查到了有一个疑似摄像头的东西。
胡女士马上打电话给酒店前台,并报了警。但因为事发时已经是凌晨4点多,工作人员表示,等天亮再调查此事。
早上8时许,电工来到现场,拆开电视机一看,发现内部的确被人贴上了一个黑色物体。但酒店负责人仍坚决否认这是个摄像头。
胡女士说,她对比了电视机左右两侧的小物体,发现两者完全不同。从她提供的手机视频可以见到,电视机自带的探测仪是白色零件,而她发现的黑色物体俨然就是一个远程摄像头。
事后,她和丈夫向酒店方提出赔偿,但对方的态度一直很恶劣。
当天中午,记者联系上负责协商此事的酒店负责人陈女士,她就说自己已经下班,拒绝和记者沟通。
记者等到下午2点半,这位陈经理又致电称,不愿意当面采访,只能简单地说明一下酒店对此事的态度。
目前,中山西区派出所正对此事进行调查。有律师表示,根据法律相关规定,酒店房间内安装摄像头,严重损害了当事人的隐私权。若酒店在此侵权行为中有过错,譬如没有尽到合理的监管义务,导致他人进入房间安装摄像头的话,就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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