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中午,公园路派出所接到有人报警称自己的妻子触电身亡,人已被120送往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事关重大,接警后,公园路派出所值班民警及时汇报所领导,火速前往事发地进行处置;然而处警民警赶到事发地联系报警人时,报警人称自己在另外一个小区南门,民警赶到该小区南门,依然未找到报警人。期间民警多次联系报警人,但报警人就是不告诉自己所在位置,也不出现。由于警情特殊,指挥中心同时指派刑警大队、巡特警前来处置。处警民警兵分三路,一路去中心医院了解情况,医院答复没有此事;一路民警走访附近居民;一路民警仔细排查报警人可能居住的位置,最终民警在东胜一小区内找到了醉酒状态的报警人王某某。酒醒后,案件民警立即对王某某就其所报案情做进一步调查,经查:王某某酒后拨打110,杜撰自己的妻子触电身亡的案情,实则本人一人生活,身边并无妻子,并且报警后不如实提供自己的所在位置,造成公安机关警力严重浪费,此行为严重影响了公安机关的正常执法。违法行为人王某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现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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