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露露
单位: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产科
2017年国际妇产科联盟(FIGO)更新了米索前列醇单用在妇产科的推荐,是对2012年版的更新、修正和扩大。
1. 主要更新:
用药时间根据孕周及产后分成4个版块:<13周、13~26周、>26周、产后;13周、13~26周、>
对13周以下的不全流产和13~26周的难免流产应根据B超提示的子宫大小用药,而不是末次月经;
ƒƒ增加了难免流产和13~26周间流产术前宫颈准备用药方案。
2. 用药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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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6周的孕妇,米索前列醇的最大剂量扩大了很多,临界高值制定更注重于孕妇在多大剂量下能排出组织,而非安全及有效性。
3. 给药途径:
常用的4种:经阴道给药、舌下含服、口服、口腔颊黏膜给药;
新近研究中涉及较多的是口腔颊黏膜途径给药(血流量大、渗透性高、药代动力学效率高于经阴道给药,给药30分钟可完全吸收);
ƒ若存在阴道出血或感染迹象应避免经阴道给药,不推荐直肠给药(经直肠药代动力学效率差);
4. 在前次剖宫产或其他瘢痕子宫中的应用:
建议对13~26周的前次剖宫产或其他原因导致子宫穿透性瘢痕子宫孕妇可使用米索前列醇;
对>26周的瘢痕子宫孕妇不推荐使用米索前列醇。
5. >26周及死胎的处理: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给予“更高”剂量用药。
6. 不推荐将米索前列醇用于孕晚期胎盘残留孕妇的常规处理方案。
7. 将米索前列醇作为预防产后出血的可替代策略。
文章来源:重庆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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