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时最好将父亲和母亲都填上,以免后面需要补充填写。
六项专项附加扣除里,赡养老人方面,每月按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这里指的老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只要其中一位符合条件的被赡养人年满60岁,当月就可以开始扣除,并且,可以一直扣除到对最后一位被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在扣除时,我们也需要分独生子女和非独生子女两种情况,但根据题主的说明,这里对于独生子女暂不作讨论。
政策规定,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填报赡养老人项目时,所有子女税前扣除金额合计不能超过2000元/月,其中每个子女扣除金额最多不超过1000元/月。
明确规定之后,我们一起来看,应该如何填写专项附加扣除。
赡养老人专项有三项需要填写的信息
第一项:分摊方式
选择赡养人约定分摊或被赡养人指定分摊,本年度月扣除金额填1000。
第二项:被赡养人信息
1、被赡养人信息,填父亲母亲都可以,但最好是父母都填上,免得以后需要补充填写。
2、共同赡养人信息,独生子女不需要填写,非独生子女需要填写共同赡养人,有几人填几人。
3、扣缴义务人信息,填写单位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选填项),最好是填上,后面的申报方式中要用到。
第三项:申报方式
有工作单位的请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并在下方选择扣缴义务人(工作单位),就是第一项第三条中的填写的单位。
需要注意的是:被赡养人关系、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住址等要填写正确,扣除金额填写协议达成金额。
综上,题主按照填写步骤填写就好了,两个子女就可以每人扣除1000元,然后在填写时,将父母双方都填写清楚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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