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断案趣闻
(三)
以前,有一个张姓大户人家,十分富有,但是却膝下无子,只有一个独生女儿,于是就招了一个女婿入赘上门到他们家。女婿为谋得张家的巨额家产,免不了低眉顺气,任劳任怨,刻意奉承,因而深得富商欢心。后来,富商又纳一小妾,并生下一子,取名张一非。女婿自觉根基已深,对姨娘和这位幼小的妻弟常常恶眼相看。
富商看在眼里,对此却无可奈何,心里盘算,只要小儿子能顺利长大成人就好了。哪知天不遂人愿,小儿子刚长到五岁,这富商就得了重病,而且是病入膏肓,眼看就要命丧黄泉。临终前,他把女婿唤到床前,说:“小儿不是亲生的,不能把家产给他,你入赘我家这么多年,前后出了不少力,虽然你不是我的亲生儿子,却胜似亲生儿,我的家产自然应当归属于你,至于他们母子,你只要给口饭吃,不至于饿死,就算你是积了大德了!”
女婿听后大喜过望,心里一块石头总算落下了,但又怕空口无凭,就索要字据。富商明白其意,说:“我要留下一张字据为凭”。女婿端来纸墨笔砚,富商提笔写道:“张一非吾子也,家财尽予吾婿,外人不得争夺”。女婿收好字据,自然对姨娘和妻弟和善了许多。
这位姨娘看着年幼的孩子,又看看重病卧床的丈夫,终日以泪洗面,哀声叹气,富商趁身旁无人时,告诉小妾:“等一非长大成人后,遇有聪明善断的官员,就前去告状便是,想必他一定会凭着自己的良知,做出公正的裁决”。没过多久,富商就去世了。
张一非长大成人之后,就按母亲吩咐,到县衙告状,县令传来他的姐夫,姐夫拿出字据,县令觉得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无法为他要回财产。但张一菲并没有放弃,一日,听说有位巡查御史经过本县,张一非就拦轿子告状。这位御史大人传来张一非的姐夫,接过字据一看,思忖了一会儿,判到:“按照遗嘱办理”。张一非急了,大喊一声:“老爷!”女婿刚要高兴,只听御史大声说道:“'张一非,吾子也,家财尽予,吾婿外人,不得争夺’。张家全部财产归张一非所有”。女婿像被浇了一头冷水,连忙分辨,御史喝道:“你岳父在字据中写的外人,指的是谁?女婿不是外人,难道自己的儿子是外人?”当下把家产全部判给张一非,众人知道后,无不拍手称快。
原来,富商立下字据,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他知道自己去世后,留下孤儿寡母,强壮的女婿随时都有可能将他们害死,然后独霸家产,只有写下似是而非的字据,把女婿稳住,让他去掉害人之心,幼儿才有长大成人并夺回家产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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