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先生的小说是我从小读到大的作品。反反复复读过好几遍,刚开始是一字一句读,很快就读完了36册书。后来对作品比较熟悉了,就喜欢随手翻阅。他的小说就像一个美丽的大花园,处处都有入口可以进入,处处有不同的风景,总能带给我不同的惊喜。越读越喜欢,越读越上瘾。下面就分享几个我比较喜欢的情节。
从这里我们可以感受到很多很多东西。我们都知道,《雪山飞狐》的胡夫人是一个女侠,但在这里,她先是一个妻子,是一个母亲。我们可以感受到,他们夫妇其实都不喜欢江湖中的打打杀杀。古龙有一本小说叫做《风铃中的刀声》,他笔下的刀声是凄美,惊悚,遗憾。而金庸笔下的刀声化作风铃声,传达出来的其实是对生命的热爱,对生活的热爱。有一种铸剑为犁的冲击感,这种冲击既是视觉上的,又是听觉上的,让人难忘。
郭靖自己经常被别人叫做“傻孩子”,所以不肯叫那姑娘作“傻姑”,这是一种推己及人的仁义,难能可贵的是他一生都是这么做的。因为自己的大师傅柯镇恶是个盲人,他与梅超风交手时拒绝使用无声掌。
这一点还延续到了他对子女的教育:
郭靖的授业恩师江南七怪来自市井的各行各业,都不是完美之人,郭靖推恩移爱,对各种江湖人物都多了几分仁爱。一直觉得射雕相关的影视剧一味地表现大事件,着力塑造一个侠之大者的符号,并没有聚焦这些细节来还原一个真正鲜活的郭靖,所以我一直推荐读原著。
胡斐眼见近路边的一排花草便要给马踏坏,忙纵身上前,拉住缰绳往右一带,说道:“小心踏坏了花草。”那马给他这么一引,右蹄踏到了道路右侧,左蹄回上路面。锺兆文道:“快走吧,在这儿别耽搁啦!”说着一提缰绳,向前驰去。
胡斐自幼孤苦,见那村女贫弱,心中并不气她不肯指引,反生怜悯之意,心想她种这些花草,定是卖了赖以为活,生怕给自己坐骑踏坏了,于是牵着马步行过了花地,这才上马。
大侠之所以成为大侠不仅仅是因为他本领大,更是因为他随时随地都会替别人考虑,替弱者考虑。也正是这样的善良之举,打动了程灵素。这就是为什么程灵素会对胡斐如此看重、不惜牺牲自己的性命去救护他的原因。再看看好莱坞电影里那些超级英雄,动辄举起一栋楼砸向反派,完全不顾及那些蝼蚁般的小人物,完全没有金庸笔下的人文关怀。
其实我初读金庸作品时并不在意这些情节,这样的情节远远没有高手比拼武功来的刺激。但这样的文字力量偏偏就像武当绵掌一样,刚开始没觉得有什么厉害之处。但时间久了,就会发现这种文字力量弱而不衰,微而不竭,长久地洗涤着我,治愈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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