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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和要约邀请(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
犁书
>《商品房买卖合同》
2018.07.06
关注
商品房的
销售广告
和
宣传资料
为
要约邀请
,但是出卖人
就
商品房
开发规划范围内
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
说明
和
允诺
具体确定,
并对
商品房买卖
合同的订立
以及
房屋价格
的确定
有
重大影响的,应当
视为
要约
。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7号)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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