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心的军迷都知道,美军的F系列战斗机从F-14“雄猫”开始,陆续的推出了F-15“鹰式”、F-16“战隼”、F-18“大黄蜂”系列机型,却单单没有定型的F-17战斗机,那么历史上到底有没有这款战机呢?小编今天就给大家科普一下相关的知识。
F-14“雄猫”
F-15“鹰式”
F-16“战隼”
F-18“大黄蜂”
要说F-17战斗机去哪儿了,那得先从美国海军现役的舰载机F-18“大黄蜂”开始说起。
麦克唐纳-道格拉斯F/A-18黄蜂式战斗攻击机是美国海军所发展一种专门针对航空母舰起降而开发的对空/对地全天候多功能舰载机,它同时也是美国军方第一架同时拥有战斗机与攻击机身份的机种,对于空间有限、承载机队数量不多的航空母舰而言,像F/A-18这种角色多变的泛用机种,是非常优秀的配属选择,也是目前美国海军最重要的舰载机种。
航母甲板上的F-18“大黄蜂”舰载机
1975年1月13日,由诺斯罗普公司设计的YF-17(Y代表试验认证机型的意思)在ACF((AerialCombatFighter,空战战斗机)项目中被对手通用动力的YF-16击败,原因是YF-16的速度比YF-17略快,且其安装的F-100发动机已被F-15采用,可降低维护费用。YF-16即是后来大名鼎鼎的F-16战斗机,产量超过4500架,至今仍未停产。
诺斯罗普公司设计的YF-17试验机
失去了美国空军ACF合同之后,诺斯罗普公司原本打算就此打住,但美国海军对新战机的需求又使YF-17获得了一线生机。因为70年代初,F-14“雄猫”项目遭遇研发困难,成本不断超支,于是美国海军启动了VFAX(NavalFighterAttackExperimental,舰载战斗攻击机)项目。
甲板上的F-14“雄猫”舰载机
VFAX被设想成一种能取代F-4“鬼怪”、A-4“天鹰”、A-7“海盗II”的多用途战斗机,格鲁曼也提交了“雄猫”的简化型(F-14X)参与竞标,但1974年5月10日众议院军事委员会宣布不会采购任何“雄猫”的简化型,VFAX必须要是一种全新的飞机。1974年8月美国国会考虑到当时的预算无法再担负另一个重大战机研发项目,通知美国海军VFAX项目将被取消。
F-4“鬼怪”(这家伙差点把自己的航母给炸了)
A-4“天鹰”
A-7“海盗II”
美国国会将原本用于VFAX的资金转移到一个新项目——NACF(NavyAirCombatFighter,海军空战战斗机)上,并指示海军密切关注美国空军LWF(LightweightFighter,轻型战斗机)/ACF项目的竞争结果,并将参加竞标的两种飞机为NACF候选机型。如果一切顺利的话,NACF将会是F-16的舰载型,但当时多数的美国海军军官的认为F-14能满足所有需求,他们既不需要VFAX也不需要NACF。在重重阻力下,美国海军仍持续推进NACF项目,并在1974年9月颁布了需求书。
在正式需求书发布的同时,美国海军也宣布将选择单一承包商来研制NACF。诺斯罗普认为YF-17会是NACF的有力竞争者,因为美国海军在传统上倾向双发构型以增加安全性,并且YF-17有更大的潜力发展成为装备雷达的多用途战斗机。但是诺斯罗普没有研制舰载机的经验,所以他们接受了麦道公司的提议,合作为NACF项目研发YF-17的舰载型。两家公司签订了协议,条款规定麦道公司承接美国海军的合同的话,诺斯罗普将是最大的分包商,并且诺斯罗普拥有该机陆基型的全部出口权利。
通用动力同样想凭借F-16的舰载型参与竞争,通用动力也没有舰载机的研制经验,于是与LTV(凌-特科姆-沃特,总部同样在达拉斯沃斯堡)组成团队,共同研制YF-16的舰载型参加NACF的竞争。YF-16海军型具有美国空军不做要求的超视距雷达。两家公司达成协议:如果美国空军和海军都选择了YF-16,通用动力将成为空军的主承包商,LTV则是海军的主承包商。
1975年5月2日美国海军宣布诺斯罗普/麦道团队获胜,美国海军认为双发布局更适宜海上飞行,另外YF-17的多用途发展潜力更大。
根据最初的计划,诺斯罗普/麦道将研发三种相近的型号—单座的F-18接替F-4“鬼怪”的空战任务,单座的A-18接替A-7“海盗II”的攻击任务,另外还有双座TF-18同型教练机。F-18和A-18使用相同的机身和发动机,但航电和挂架不同,双座TF-18A保留了F-18A的全部作战能力和武器,但减少了内部载油量。
F-18的总体分解布局
最终经过论证F-18和A-18最终统一成一种型号,在当时国防部的新闻稿中被称为F/A-18A,直到1984年成为正式编号。双座教练型的编号随之改为TF/A-18A,后来又变成F/A-18B。
尽管没有任何订单,诺斯罗普仍继续研发F-18L陆基型,由于不需要上舰,该机比舰载型轻得多,性能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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