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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起,北京这种电动自行车禁止上路!还没换的赶紧!

来源:北京日报

大限将至

北京大街小巷

挂着“临牌”的

电动自行车依然不少

再次提醒


北京出台超标电动自行车处置方案:

3年过渡期将于10月31日结束11月1日起超标车上路,扣留、处罚!

全市71家电动自行车便民服务点名单公布。

根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自2021年11月1日起,悬挂临时牌照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将不得上道路行驶。如今距离这个期限已不到三个月,但道路上的超标电动车依然不少。

记者调查发现,由于以旧换新的补贴价格不如预期,一些车主暂时不愿意去更换新车。又由于临牌车回收拆解的途径尚未打通,一些不再有骑车需求的车主,难以找到车辆处理途径。有人甚至把车随意丢弃,影响了城市环境。

大限将至,挂着“临牌”的电动自行车依然不少,有些“难搞”
1、车速快,临牌外卖车居多

外卖员所骑的车辆,基本都是自己去店里购买,外卖公司并没有统一提供。这次换车行为,也都是外卖员自行掌握时间,公司没有限定哪天之前必须换车完毕,也没有限定要买什么样的车辆。有的小哥,虽然明知临牌车已经骑不了多长时间,但还是迟迟不愿换车。相比于时速规定在25公里每小时以下的新国标车,超标的临牌车时速往往在40公里每小时左右。通过调马力、解限速等操作,速度甚至还能更高。

速度快了,送餐是方便了,但也给其他同行的车辆带来了危险。一位骑新国标车的女士表示,希望过几个月之后,外卖车的速度能慢下来一点,“和这些车一起骑真是有些害怕。”

2、补贴低,主动换车仍很少

外卖员大批量换车尚需时日,还有一些骑车代步的市民,已经开始咨询换车事宜了。大兴新源大街路侧的一家电动自行车门店,张女士正拿着手机给店主展示照片,询问照片里电动自行车的回收价格。她的车是三年前买的,当时花了两千多元。因为不符合电动自行车的新国标,之后只能上了个临时牌照。店主看了看照片,开出了300块钱的回收价。

“才三百?也太便宜了吧!”看到张女士有些不解,店主解释称,光从照片里看,这辆车的车况并不是很好,300元也只是个估价,具体值多少还得把车骑过来再看。

记者走访发现,不少电动车门店,最近都响应新发布的《淘汰超标电动自行车回收处置工作方案》,提供了临牌车以旧换新的服务。但换新的补贴价普遍不高,有的店只能开出两三百元,最高的也只有七八百元。具体能补贴的钱,除了要根据旧车的车况,还要根据顾客所买新车的原价而定。一家门店称,买4000元的新车,最多能补800。买3000元的车,只能补500。

有店主表示,最近有一些顾客来询价以旧换新,但可能是觉得补贴价格太低,真正换车的人很少。

3、难回收,旧车处理缺渠道

张女士在询价时,店主还补充说,300元的补贴必须是以旧换新才能给,也就是张女士必须得在店里买新车,才能打300元的折扣。“如果你不买,我这里是不收临牌车的。”同样的情况,还发生在多家电动自行车门店,店主称只能置换新车,不单独回收旧车。

来门店以旧换新的顾客,大多都还有用车的需求。可如果车主不想再骑电动车,想直接把车处理掉,怎么办?记者走访发现,只有少数门店称可以单独回收旧车,回收价格也比较低。“铅酸电池的车最多300元,锂电池的再减100元。”

北京市近日印发的《淘汰超标电动自行车回收处置工作方案》中提到,车辆“以旧换新”是超标电动车回收的主要渠道,此外还有一条“回收拆解”的补充路径。

4、僵尸车,认定清理是难题

直接把不要的旧车遗弃在“犄角旮旯”地方的车主还有很多。记者在车道沟南里社区看到,好几栋楼的楼门两侧,都堆放着废弃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也有自行车。好几辆摞在一起,有的车轮不见了,有的没了车座。“以前真没留神。这应该好几年了吧,没人管可不就越堆越多。”

在小区遛弯的居民也记不起来这里是什么时候变成了旧车垃圾站,她还记得早几年,社区曾经组织过旧车换礼物的活动,当时曾经清理过一批自行车,“电动车大多数都是年轻人骑,卖不了几个钱,估计年轻人就懒得费那个工夫了。”

以车辆“以旧换新”为主要渠道、“回收拆解”为补充路径,引导超标电动自行车“退场”

1、两百多万辆“超标车”将禁止上路行驶

北京市发布“淘汰超标电动自行车回收处置工作方案”,明确提出市民可以将“超标车”在相关销售网点进行“以旧换新”。

从11月起,超标电动车上路行驶将受到处罚。

今年10月底,北京市为期三年的“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政策就将到期。届时,两百多万辆“超标车”将禁止上路行驶。


2、3年过渡期将于10月31日结束

《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对超标电动自行车设置的3年过渡期将于2021年10月31日结束,为确保超标电动自行车有序退出,结合北京市实际,制定了“淘汰超标电动自行车回收处置工作方案”。

以车辆“以旧换新”为主要渠道、“回收拆解”为补充路径,引导超标电动自行车在过渡期结束前加快、有序退出或置换为合规车辆,为后续开展路面执法提供有利条件,防止过渡期后出现大量超标车辆违规上路或废弃车辆占用公共空间。


3、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从业人员采购合规车型,加快车辆更新置换

(1)调动经销商和车主开展以旧换新的积极性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负责,组织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经销商、门店,采取旧车折价回购并出售合规新车方式开展车辆置换。

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围绕车辆置换模式、折价回购政策等方面开展宣传,调动经销商和车主开展以旧换新的积极性,及时置换车辆。

(2)简化办理程序、逐步推行带牌销售

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负责,完善预约登记制度,采取增设登记办理点、简化办理程序、逐步推行带牌销售等方式,为市民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提供便利。

(3)促进重点行业加快置换合规车辆

为了促进外卖、快递、房地产中介机构等重点行业加快置换合规车辆,方案还明确提出,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引导重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房地产中介机构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从业人员采购合规车型,加快车辆更新置换。


4、完善车辆回收机制,将在年底前完成

方案提出了要完善车辆回收机制,将在年底前完成。市城市管理委、市生态环境局分别统筹再生资源、废铅蓄电池回收企业合理设置回收网点,筛选有意愿、有资质的企业名单推送到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并对外公示,确保信息对称、渠道通畅。

各区政府加强统筹协调,组织辖区各基层单位按要求、按标准开展淘汰车辆回收,重点是利用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回收不进行置换的淘汰报废旧车。


5、各区可发放一定奖品换取居民意图弃置的旧车

(1)加强置换旧车乱堆乱放行为执法

方案提出要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负责,严格按照法规规定,对过渡期结束后仍上道路行驶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依法扣留、处罚。各区政府加强置换旧车乱堆乱放行为执法,严格行政处罚。

(2)从源头上减少“僵尸车”产生

各区政府组织街道、社区可采取“以物换物”形式,发放一定奖品换取居民意图弃置的旧车,从源头上减少“僵尸车”产生。

北京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办理指南,全市71家电动自行车便民服务点名单

申请条件

1
、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的住所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2
、申请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其车辆应是列入本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的《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的产品。

3、提交的证明、凭证符合规定,合法有效。

4、交验车辆。


所需材料

1、登记申请表(现场领取)。

2、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3、车辆整车合格证明。

4、电动自行车来历凭证。

(1)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其来历凭证是电动自行车销售发票;

(2)电动自行车在注册前,经人民法院调解、裁定或者判决所有权转移的电动自行车,其来历凭证是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3)国家机关统一采购并调拨到本市下属单位未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其来历凭证是购车发票和该部门出具的调拨证明;

(4)继承、赠予、协议抵偿债务未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其来历凭证是继承、赠予、协议抵偿债务的相关文书和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办理地点

1、非机动车登记站

非机动车登记站:周一至周五8:30—18:00,周六、日9:00—16: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非机动车登记站10点至11点半、14点至16点为上牌高峰时段,建议到现场办理业务的群众合理安排时间错峰办理或选择就近电动自行车便民服务点办理业务。

2、电动自行车便民服务点

大家除了选择19家交通支(大)队非机动车登记站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手续外,还可就近去71家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便民服务点办理(限同品牌车辆),减少临时标识电动自行车置换新车后登记上牌手续的办理等候时间。

电动自行车起火爆炸多因非法改装,中消协发布六大消费警示

我国电动自行车年销量超过3000万辆,社会保有量接近3亿辆。当前,电动自行车起火爆炸事故呈现多发态势,给居民日常生活带来安全隐患。国家轻型电动车及电池产品质检中心分析发现,车辆改装是引发事故的关键行为,电池和充电器是造成事故的重要源头。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电动自行车时要注意哪些方面?对此,中消协10日发布电动自行车六大消费警示。

警示一:务必在正规商家购买

市场监管总局实施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国家监督抽查显示,2019年抽查80批次、2020年二季度抽查158批次、2020年四季度抽查39批次,不合格发现率分别为28.8%、15.1%、25.6%。抽查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集中在电气装置、车速限值、淋水涉水性能、车速提示音等方面。值得注意的是,电气装置项目不合格极易引发起火事故。

因此,消费者务必在正规商家购买电动自行车,选购时应仔细查看是否具有强制性产品认证,了解电池类型、容量、型号等相关零部件参数,远离“三无”产品、非标、超标电动自行车。

警示二:使用原装充电器适度充电

原装充电器与电池的充电保护功能相适配,否则在充电过程中可能会损坏电池而增加安全风险。一要注意避免过度充电,充电时间过长不仅会影响电池性能,还容易因电池持续高温发热而引发起火爆炸,电量充满后要及时切断电源。二要注意规范布线,建议加装短路和漏电保护装置,切勿贪图方便而私拉乱接电线。三要注意充电环境。如夏季温度较高,刚使用完的电动自行车电池会比较热,此时切勿立即充电。充电时,要将充电器放在容易散热的地方,并随时检查充电情况,尽量不选择夜间睡眠时充电。

警示三:切勿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

一般情况下,正规厂家生产的电动自行车及电池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很大一部分起火事故因非法改装造成。一些商家擅自增加电池容量,将体积大、容量小的铅酸电池非法改装成体积小、容量大的锂电池。在改装过程中,容易破坏整车电气线路的安全性能,从而引发车辆电气线路过载、短路等故障。提醒广大消费者切勿非法改装,若电动自行车电池已过有效期或者发生质量问题需要更换,尽量更换同款电池产品,避免因电池不适配而引发事故。

警示四:不要进楼入户停放、充电

今年8月起施行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不少消费者习惯将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停放、充电,一旦发生起火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消费者不要将电动自行车推进楼内,更不要将拆卸下来的电池拿入室内充电。

警示五:增强安全意识,勤检查、常维护

消费者要避免电动自行车或者电池出现暴晒、淋雨等情况,尽量远离热源,以免影响锂电池本身的散热性能,造成电池内部温度过高。建议每年对电动自行车的线路、电池等零部件进行检查、保养和维护,一旦发现线路老化、磨损和电池质量问题,要及时予以更换,避免“超期服役”。

警示六: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消费者在购买或者维修电动自行车时,要主动向商家索取发票等购货凭证、服务单据。消费者如发现经营者生产或者销售的电动自行车没有强制性产品认证、相关零部件参数与合格证不一致,或不符合电动自行车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可以通过12315热线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提供案件线索。消费者因电动自行车质量原因造成人身伤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请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所支出的合理费用。经营者拒绝赔偿的,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或者消协组织进行投诉。

中消协表示,制造商、经销商要切实承担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小区物业要积极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要有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安全充电设施,解决当前电动自行车充电难、停放难等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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