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肺癌小活检标本的诊断应遵循国际肺癌研究协会(IASLC)、美国胸科学会(ATS)、欧洲呼吸协会(ERS)及2021年第5版WHO肺肿瘤分类中所推荐使用的诊断术语和专业名词。对于小活检标本,应力求明确其原发或转移性、组织病理分型和免疫表型,必要时可采用辅助诊断手段,如免疫组织化学、特殊染色及分子检测等。临床实践中应尽量避免组织蜡块的反复修切,在保证病理诊断准确性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免疫组织化学检测的数量。
1.小活检标本中腺癌的诊断:
肺癌小活检标本中,组织学形态有明确腺上皮分化,呈现贴壁、腺泡、乳头、微乳头等亚型者,推荐诊断为腺癌。此外,浸润性黏液腺癌、胶样腺癌、胎儿型腺癌、肠型腺癌等独立的特殊亚型,在形态学及免疫表型符合的条件下,亦可直接诊断。在小活检诊断中,组织学亚型可酌情列出,尤其是与不良预后相关的高级别组织学亚型,如微乳头亚型、实体亚型及复杂腺体等,但无需注明其占比。由于活检标本为多块组织或穿刺组织条可能会破碎,因此对于沿气腔播散指标不做诊断要求。
2.小活检标本中鳞状细胞癌的诊断:
肺癌小活检标本中,组织学形态具有鳞状细胞分化特征,如角化、细胞间桥、角化珠等特征,推荐诊断为鳞状细胞癌。此外,对于缺乏上述特征的病例,如非角化型鳞状细胞癌、基底样鳞状细胞癌等,应加做鳞状细胞特异性免疫组织化学标志物[p40、细胞角蛋白(CK)5/6等]进一步明确,并与低分化肺腺癌、神经内分泌癌、转移性癌等病变鉴别。
3.非小细胞癌,倾向腺癌:
对于呈实体形态的低分化癌,若表达甲状腺转录因子1(TTF1)和/或黏液染色阳性,p40阴性,推荐诊断为“非小细胞癌,倾向腺癌”(图1-3)。若TTF1、p40均为阴性,但黏液染色阳性者,亦可诊断为“非小细胞癌,倾向腺癌”。实性生长方式的低分化癌,若缺乏腺样或鳞状分化特征,形态学上难以进一步区分,诊断性免疫组织化学标记或黏液染色是必要的,但应注意尽可能选择精简免疫组织化学指标,以预留足够的组织用于治疗相关的分子检测。
表1 肺癌小活检标本推荐诊断术语
4.非小细胞癌,倾向鳞状细胞癌:
对于呈实体形态的低分化癌,若p40阳性,TTF1阴性,推荐诊断为“非小细胞癌,倾向鳞状细胞癌”。p40在鳞状细胞癌表达的特异性较p63更佳,后者可在20%~30%腺癌中表达。此外,约20%低分化腺癌不表达TTF1,若此时p63阳性,则可能被误诊为鳞状细胞癌。因此,若活检标本中低分化癌细胞同时表达p63与TTF1,诊断应倾向腺癌,而非鳞状细胞癌。小活检标本中,免疫组织化学应尽可能选择p40而非p63染色,p40弥漫强阳性表达则更支持鳞状细胞癌的诊断。
5.非小细胞癌,非特殊型:
“非小细胞癌,非特殊型”这一诊断应尽可能少使用,适用于形态学、免疫表型、黏液染色等手段均无法明确归类为腺癌、鳞状细胞癌及神经内分泌肿瘤等,推荐诊断为“非小细胞癌,非特殊型”,病理报告中应备注虽符合肺部原发,但缺乏特异性。如有因缺乏蜡块或白片无法进一步检测的病例,也可酌情诊断为“非小细胞癌,非特殊型”,但应在病理报告中注明因缺乏可供诊断组织所致。
6.非小细胞癌,伴有腺癌和鳞状分化:
“腺鳞癌”这一术语不可在小活检标本中诊断,因其需在手术切除标本中评估2种成分的具体比例分别大于10%方可诊断。小活检标本中有时可见腺癌和鳞状细胞癌2种成分并存,或肿瘤分化较差,免疫表型提示不同癌细胞区域分别具有腺癌和鳞状细胞癌分化。推荐诊断为“非小细胞癌,伴有腺癌和鳞状分化”,提示存在腺鳞癌的可能,但无法在小活检中直接诊断。
7.非小细胞癌,伴有梭形和/或巨细胞特征:
“多形性癌”不可在小活检标本中诊断,因其需在手术切除标本中梭形细胞和/或巨细胞成分大于10%方可诊断。如小活检标本中镜下见梭形和/或巨细胞形态,推荐诊断为“非小细胞癌,伴有梭形和/或巨细胞特征”,并提示多形性癌的可能。肺母细胞瘤和癌肉瘤在小活检标本中较难诊断,但如出现较典型形态学(如腺癌及间叶成分并存)及免疫表型特征,也可在报告中提示该诊断。
8.腺癌,伴有贴壁生长方式:
若小活检标本镜下为非浸润性非黏液性贴壁生长,瘤细胞单层排列、无异型或异型性很小,则应描述为单纯贴壁成分,鉴别诊断包括原位腺癌、微浸润性腺癌、伴贴壁成分的浸润性腺癌。但上述诊断均无法在小活检中直接诊断,需在手术切除标本中方可明确;如确有必要,可结合CT等影像学表现,明确病灶大小、磨玻璃密度和实性成分占比等参数,辅助诊断。此时病理报告推荐诊断为“腺癌,伴有贴壁生长方式,并备注需待手术完整切除病灶后进一步明确诊断”。若镜下见贴壁结构但瘤细胞有明显异型,则应描述为伴贴壁生长方式,贴壁亚型为主的浸润性腺癌不能除外。若贴壁成分为高柱状的黏液型细胞,但缺少乳头簇或跳跃式生长,则可诊断为贴壁生长型的黏液型腺癌,浸润性黏液腺癌不能除外;如果存在乳头簇或跳跃式生长,则可诊断浸润性黏液腺癌。
9.肺癌小活检标本中神经内分泌肿瘤的诊断:
(1)类癌,非特殊型:“类癌,非特殊型”这一术语,一般用于典型类癌和不典型类癌难以界定的情况,在小活检标本中,由于取材的局限性等因素限制,难以准确区分两者,因此可使用“类癌,非特殊型”这一诊断。类癌活检病理报告中需注明有无坏死、核分裂象数、Ki-67阳性指数等重要病理参数,以期给予临床危险分层和治疗方案的指导。需注意的是,神经内分泌肿瘤具有一定的异质性,存在活检标本与手术标本分级不一致的情况,因此在报告中还应加以说明不除外进一步病变可能。
(2)小细胞癌:小细胞癌因其特征性的形态和免疫表型特征,可在小活检或细胞学标本直接诊断。但需注意一些活检标本因钳夹机械性损伤等人为原因,可导致与类癌或大细胞神经内分泌癌鉴别困难,Ki-67染色有助于与类癌鉴别。此外,近年来小细胞癌分子分型的研究表明,对神经内分泌标志物低表达的小细胞癌,可使用INSM1、POU2F3等标志物辅助诊断。
(3)非小细胞癌,倾向大细胞神经内分泌癌:大细胞神经内分泌癌在小活检标本中诊断难度较大,首先肿瘤形态学具有非小细胞癌特点即胞质丰富,同时具有神经内分泌分化的结构特征,包括器官样结构、菊形团、巢周栅栏状排列等,且免疫组织化学提示有神经内分泌分化表型,推荐诊断为“非小细胞癌,倾向大细胞神经内分泌癌”。当活检标本缺乏神经内分泌形态特征时,不推荐常规应用神经内分泌标志物,即使神经内分泌标志物有阳性表达,亦不推荐使用“非小细胞癌,伴神经内分泌分化”的诊断术语,避免引起临床医师的困惑。
(4)高级别神经内分泌癌,非特殊型:由于活检组织挤压伤或广泛坏死,HE形态下无法评估肿瘤细胞学特征,难以鉴别大细胞神经内分泌癌或小细胞癌,推荐诊断“高级别神经内分泌癌,非特殊型”,但是需要强调的是,应该尽量少用该诊断术语。
引用本文:中国抗癌协会肿瘤病理专业委员会肺癌病理学组, 肺癌小活检标本病理诊断规范共识专家组. 肺癌小活检标本病理诊断规范专家共识[J]. 中华病理学杂志, 2023, 52(4): 333-340.
DOI: 10.3760/cma.j.cn112151-20221027-00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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