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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情况汇报

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情况汇报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及百色市脱贫攻坚新部署、新要求,扎实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5月21日,自治县党委、人民政府召开了全县控辍保学攻坚专项行动会议,杨科县长作攻坚专项行动部署,县委书记张启胜同志作重要讲话。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各乡镇、相关部门签订了控辍保学“双线四包”目标责任状。当日,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隆林各族自治县义务教育辍学学生排查劝返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隆政办发〔2018〕29号),6月7日又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控辍保学劝返复学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隆林各族自治县控辍保学劝返复学学生安置工作方案》两个配套文件,自治县教育局结合本系统实际印发了《关于开展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攻坚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隆教办〔2018〕26号),各乡镇人民政府也相应出台了本乡镇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县干部职工全力以赴,全面开展辍学排查摸底和劝返工作

一、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是采取双线排查办法,以脱贫攻坚指挥部和教育局牵头,分别组织政府线和教育线进行排查,再对双线排查进行比对核实,查缺补漏,得出了我县近五年来真实的辍学人数。截止5月30日,全县排查核实辍学学生1284人,其中小学300人,初中984人,建档立卡527人,其中小学190人,初中337人;二是落实双线四包劝返责任制,把1284名辍学学生的劝返任务分解到各级干部身上,同时落实贫困村责任单位、贫困户帮扶联系人、驻村工作队工作任务,县领导、各局领导带头联系一名辍学学生,全县上下形成了“一盯一、几盯一”的劝返态势。三是制定了控辍保学法律意见书。制定了对拒不履行送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采取措施的法律依据、实施主体、实施步骤、处罚规定以及处罚流程等,为下一步采取法律强制措施提供了依据。四是妥善安置劝返学生。制定了专门的安置方案,根据辍学学生年龄、辍学学段、辍学时长等情况,采取不同的安置办法,在职业技术学校开设专门的复学班,接收辍学时间长、跨学段复学学生就读。辍学一年以内的学生一律回原学校原班级就读;辍学一年以上两年以内的适龄生,回原学校相应年龄段年级就读;辍学三年以上的到复学班就读;残疾适龄儿童可根据实际情况就近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截止2018年6月29日,全县已劝返安置学生913人,其中小学261人,初中 652人,建档立卡406人,其中小学171人,初中235人。

二、存在的困难

我县在前一阶段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是距离最终目标还有较大差距,目前全县义教阶段仍有371人辍学,其中小学39人,初中332人;建档立卡121人,其中小学19人,初中102人。这是攻坚行动的最后一公里,也是最难啃的骨头,目前,我们面临的最大困难是外出务工和已婚人员的动员返校问题,从学校反馈情况看,这些学生大部分都是因学习困难产生厌学而辍学的学生,对学习毫无兴趣,要从思想上动员回校十分困难,已外出打工的学生中,有些无法联系,有些联系到的也不愿返校,有些甚至宣称要返校政府必须支付其工资,已经结婚甚至有了孩子的,这些学生要动员回校十分困难。

三、下一步整改措施

(一)近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按照劝返率80%以上的目标,强化组织保障,细化责任分工,认真分析每名学生的辍学原因,再次组织教职工进村入户开展劝返复学,根据不同辍学情况采取不同对策,针对辍学赋闲在家的,再次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劝返;针对在本县务工人员,由相关部门查处用工单位或企业,责令学生返校;针对外出务工人员,借鉴西林县经验,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外出动员的经费预算,报县人民政府划拨。经过动员未返校的,采取司法强制措施,根据县法制办制定的《法律意见书》程序进行操作,首先由乡镇政府对违法者进行批评教育和责令期限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则按照《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送达行政处罚文书,处罚的金额在1000-9999元范围,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针对已婚人员灵活开设复学班,根据学生意愿,结合我县产业发展需求,开设技能培训班,动员27名辍学已婚人员返校学习一技之长,技能培训班开设时间为一个月;针对残疾学生采取送教上门服务,对轻度残疾有自理能力学生,引导到就近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也可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于重度残疾不能自理学生,由县财政统一划拨专项经费,由当地政府组织学校教师实施送交上门服务,对不能开展送教上门的,给予办理缓免学手续;对在初三年级辍学且年龄已超过15周岁的辍学学生,视为受完义务教育不参加升学考试,这些学生可给予办理毕业手续。

(二)灵活采取安置方式。辍学一年以内的必须回原学校原班级就读,辍学一年以上两年以内的必须回原学校可调整年级就读,辍学两年以上且年龄已经符合升上初中的统一到职业技术学校复学班就读。请各乡镇、各学校把握好这个安置办法,传达给动员干部职工,在动员学生返校时加以明确。各学校要严格按照这个安置办法接收学生,严禁推诿扯皮,推卸责任。

(三)突出重点劝返群体。所有建档立卡户、35 个预脱贫村的建档立卡户和35个预脱贫村的非贫困户辍学学生是劝返的重点人群。各乡镇中心小学以乡镇户籍为单位筛选出辖区内以上三类人群,单独建立《劝返学生花名册》,各初中县直各学校也要筛选建立本校三类重点人群名册,重点落实劝返责任人、制定“一人一案”劝返措施、重点解决复学过程存在的困难问题,要确保这三类人群全部返校复学。

(四)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各乡镇、相关部门时刻绷紧控辍保学这根弦,认真查找本部门、本乡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严格落实“县、乡、村”、“教育局、学校、班级”双线责任,明确“县领导包乡、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村民小组、村民小组包户”、“教育局领导包片区、校长包学校、班主任包班、科任教师包人”的“双线四包”责任分解,将“双线四包”责任分解到乡镇、到各站(所)、到村到屯、到学校,落实到每一位干部职工身上。同时落实乡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三级联动联保责任。贫困村责任单位、贫困户帮扶联系人、驻村工作队主动作为,努力形成全县上下“一盯一、几盯一”的强大劝返攻势,走村入户积极开展辍学学生动员劝返工作,确保控辍保学工作在短期内取得明显成效。

(五)强化依法控辍。一是严格法律法规。针对适龄儿童、少年因疾病或者特殊情况不能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必须由其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乡镇批准后,报县教育局备案。对多次动员仍不返校的学生,各乡镇要依法向其法定监护人下达《限期复学通知书》,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改正。法定监护人在接到通知书后一周内仍不送学生复学的,各乡镇要依照我县制定的《法律意见书》对其法定监护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提请法院强制执行。二是加大执法力度。县教育、公安、人社、工商市场监管等部门要结合《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劳动法》等完善本部门的执法机制,制定严格、详细、可操作强的控辍保学实施方案和细则。对未按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人员,各乡镇不得进行待业登记,人社部门不得安排就业或提供就业条件,市场监管部门不得发放营业证照。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不得招用学龄儿童少年务工,凡违法招用的,人社部门要责令其辞退,并给予从重处罚。

                       隆林各族自治县教育局

                          2018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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