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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冠礼】

 《周礼·春官·大宗伯》:“以昏冠之礼,亲成男女。”《礼记·冠义》云:“冠者,礼之始也,嘉事之重也。”《仪礼》上《士冠礼·记》则说:“无大夫冠礼,而有其昏礼。”“公侯之有冠礼也夏之末造也。”这说明,《仪礼》原有“公冠礼”、“大夫昏礼”两篇,今已亡。




《冠义》云:“成人之者,将责成人礼焉也。责成人礼焉者,将责为人子、为人弟、为人臣、为人少者之礼行焉。将责四者之行于人,其礼可不重欤!”古天子诸侯十二而冠,士则二十而冠,由此而正容体、齐颜色、顺辞令,宣告冠者从此由一个懵懂的少年正式步入社会,担当起成人所必须承担的责任和社会义务,以期使之具备完美的人性品德。《左传·襄公九年》晋悼公冠鲁襄公于卫,云“国君十五而生子,冠而生子,礼也。”“冠者,礼之始也[1]。古人正是通过这样一个严肃庄严的仪式,使冠者“内心修德,外被礼文”[2]。故《礼记正义》云:“凡人之所以为人者,礼义也。礼义之始,在於正容体,齐颜色,顺辞令……故冠而后服备,服备而后容体正,颜色齐,辞令顺。”[3]《仪礼》十七篇冠礼列其首,《仪礼注疏》中郑玄说冠礼:“大、小戴及《别录》此皆第一。”[4]古人对于冠礼之重视,可见一斑。


关于冠礼之起源,《士冠礼·记》云“公侯之有冠礼也,夏之末造也。”虽然整个《三礼》绝大部分说的都是宗周文明,但这最起码说明,夏代之时冠礼即有之。《礼记正义》云:


案《略说》称“周公对成王云古人冒而句领”,注云:“古人,谓三皇时,以冒覆头,句领绕颈。”至黄帝时,则有冕也。故《世本》云“黄帝造火食旒冕”,是冕起于黄帝也。但黄帝以前,则以羽皮为之冠;黄帝以后,乃用布帛。其冠之年,即天子、诸侯十二而冠,故襄九年《左传》云:“国君十五而生子,冠而生子,礼也。”[5]


   《仪礼》上记载的古冠礼规定只能在祢庙(父庙)举行《通典》则云:“礼冠于庙,自魏不复在庙矣。[6]后世变通的做法是因为其它原因确实无法去祢庙的,也可在家中厅堂举行。而关于对冠礼要在祢庙中举行的原因,《冠义》中专门解释曰:


故曰:冠者礼之始也,嘉事之重者也。是故古者重冠,重冠故行之于庙。行之于庙者,所以尊重事。尊重事,而不敢擅重事。不敢擅重事,所以自卑而尊先祖也。


冠礼举行的时间,《仪礼》之中并无定制,西汉以前亦从礼经。东汉以降则多在正月,后世朱子《家礼》上遂把冠礼的日期定为“正月内择一日可也”。


根据礼经的记述,冠礼前十天,受冠者要先卜筮吉日,十日内无吉日,则筮选下一旬的吉日。然后将吉日告知亲友。冠礼之前的三天,要再次进行“筮日、筮宾”。筮日,就是通过卜筮来确定行冠礼的吉日以“求其永吉”;筮宾,也是通过卜筮的方法来确定一位德高望重的尊者作为正宾来负责加冠。另有一位协助者,曰“赞者”。《冠义》云:“古者冠礼,筮日筮宾,所以敬冠事。敬冠事所以重礼,重礼所以为国本也。”冠礼之前的三天,冠者还要在父亲的带领下,祷告于宗庙。敬告祖先,作为少年的冠者,已经长大成人,将要通过加冠礼,正式走向社会。





冠礼举行的当天,主人要站在宗庙的阼阶偏北的位置来安排受冠之席,来宾在西阶。之所以如此设置位置,是因为阼阶是主人接待宾客之位。古礼宾客居西,故云西宾。所以西阶供来宾上下之用,又称宾阶。阼阶之上是主人之位,安排儿子在此加冠,正是突出其将来有资格替代父亲之意。冠者从东房出而就席,由赞者为其梳头、挽髻、加簪、着纚(束发用帛,黑色)。然后,由正宾庄重的为冠者加冠。加冠分为三次:第一次是黑麻布做的帽子,为缁布冠。这是一种太古之冠,蕴意不能忘本;第二次加皮弁冠,一种用白鹿皮缝制的帽子,蕴意从此要服兵役;第三次加爵弁冠(由红中带黑的细麻布做成),蕴意从此可以参加祭祀大礼活动。有冠礼即有冠服,礼经上说冠服是:初服采衣、紒;冠前缁纚、笄;冠者一加着玄端,再加着皮弁服,三加为爵弁服。与之分别对应的鞋子在《士冠礼》中也有清晰的交代。此不缕述。另外在《朱子家礼》中也有朱子版本的明确描述。后世士庶于加冠之时衣服有什么特别注意之处呢?“冠用幞头公服当否?曰惟有官职者用之。而襕衫专为生员之服,余人乌圆领平定巾也”[7]


根据古礼来看,三加之仪是对于士庶。而对于诸侯贵族,则还有一个“四加”,就是在三加之后,第四次加玄冕。这是一种外黑里红的礼帽,供诸侯祭祀四方百物之用;而天子的冠礼,则是“五加”,在四加之后加衮冕[8]。衮冕是天子祭祀先王所用,衮冕与玄冕形制、颜色接近,其顶部都有一块前圆后方的冕板,只是其前后垂悬的“旒”作为区别:玄冕前后各三,衮冕前后十二。


    三加完毕,便是醴冠者的“”礼。“醮”的本意是祭,为古礼。《说文》:“醮,冠娶礼祭也。”段玉裁注:“盖古本作‘冠、娶妻礼也,一曰祭也。’转写有夺与?祭者祭者别一义,不蒙昏冠。宋玉《高唐赋》‘醮诸神,礼太一’,此后世醮祀之始见也。”这是一种尊者对卑者所行的简单之礼,酌而无酬酢。用醴曰醴,用酒曰。《士冠礼》:“若不醴,则醮用酒。”郑注:“酌而无酬酢曰醮。”《士昏礼》:“庶妇,则使人醮之,妇不馈。”郑注:“酒不酬酢曰醮。”《礼记·昏义》:“父亲醮子而命之迎。”郑注:“酌而无酬酢曰醮。”尊者对卑者酌酒,卑者接受敬酒后饮尽,而不需回敬的仪式。冠者席位在堂上室门之西,正宾向冠者敬醴酒,并致祝辞。醮礼完毕后,冠者由西阶下,去拜见母亲。再折返回西阶以东,进行“命字礼”。此时,宾、主、冠者都站在堂下阶前。“凡子弟未冠者,不得以字行。”“名以正体,字以表德。”命字以后,名只用于自称,除父祖君王之外,其它人不能直呼其名,否则是极其不礼貌的行为。因其已长大成人,已具有为人父的资格,正常交际中,其余人都要改称其字,以示尊重。所以《礼记·冠义》说“已冠而字之,成人之道也”。冠礼的最后一项,就是在命字礼之后还要“告于祠庙”。通过一套固定的仪式,敬告于祖先。这些程序完成后,主人及冠者还要分别正式酬谢正宾及拜见尊重的长辈。尊长并对其进行一番教诲。由此可以看出,古人通过冠礼和教育的结合,实在是寓意深远。


    如果将冠者是孤儿,则由他的伯父叔父或堂兄代为通知和召请宾客。加冠那天,将冠者束发髻迎宾。拜、揖、让,站立在东序南端,都与冠者父亲所行的仪式相同。在阼阶上行礼。凡行拜礼,都在阼阶上,面朝北方。正宾也同样在西阶上答拜。如果是杀牲,则抬鼎陈放在庙门外边,正对着东塾,面朝北。如果冠者是庶子,则在房外加冠,面朝南方,然后行醮礼。如果冠者母亲因故不在家,则使人在西阶下代母亲接受冠者所献上的干肉。



(山东邹城孟庙举行的“冠礼”资料图)


《士冠礼》曰:“天子之元子犹士也,天下无生而贵者也。”在古代,周制冠礼,有文王年十二而冠之说,而“冠而佩剑”更是古之礼制。《仪礼》上记载的冠礼,大抵是周代的遗留。另外在《国语》、《左传》、《史记》中也屡有周代天子和诸侯行冠礼的记载。后世虽然沿袭了这一仪式,但是其程序屡有变更。汉代对冠礼非常重视,汉代皇帝的冠礼称为“加元服”,但时间并无定期。“惠帝加元服,用正月甲子若景子为吉。”所谓“元服”,元者,首也。冠者首之所著,故曰元服。汉代皇帝加冠为四加:缁布冠(东汉改为进贤冠)、爵弁、武弁、通天冠。汉惠帝四年三月甲子,行冠礼,“赦天下”。景帝时,“皇太子冠,赐民为父后者爵一级”。昭帝元凤四年春正月丁亥“帝加元服,见于高庙。”不仅普赐诸侯王至于吏民金帛、牛酒、民爵,还“令天下酺五日”[9]。《后汉书·马援列传》记载,东汉章帝还亲自参加其卫尉马防之子马巨的冠礼。汉代对冠礼的重视程度我们可以从《汉书·平帝纪》中的一句话可以窥知一二:


冬十二月丙午,帝崩于未央宫。大赦天下。有司议曰:“礼,臣不殇君。皇帝年十有四岁,宜以礼敛(殓),加元服。”


汉平帝只活了十四岁,尚未成年。这是在平帝身后为平帝补行冠礼,然后送葬之事。以上都是汉代皇家冠礼情况,汉代的士庶则为一加而已。


从南北朝到隋,冠礼一度废而不行。冠礼其实在唐代也呈渐弱的趋势,尽管《开元礼》有皇帝、太子加元服的详明仪制(唐代皇帝加一冕,皇太子、亲王等加缁布冠、远游冠、冠冕三加。),但除了《通典·皇太子冠》记载了贞观五年太子李承乾加冠之外,皇家子弟行冠礼基本于史无存,而至于品官子弟行冠礼则更为少见。因此《文苑英华》载吕温元和中作《代郑相公请删定施行〈六典〉〈开元礼状〉》称“丧祭冠婚,家犹异礼”;柳宗元《答韦中立论师道书》亦云:“古者重冠礼,将以责成人之道,是圣人所尤用心者也。数百年来,人不复行。”这说明当时的朝廷、民间已不按正礼之规定行事。再到宋代,基本和唐代一样,秦蕙田《五礼通考》引宋史所记,也仅是皇太子加冠仪和品官冠子仪,皆为一加。但需要明白的是唐宋间冠礼的特征:“自唐至宋,品官冠礼悉仿士礼而増益。至于冠制则一品至五品三品俱用冕,六品而下三加用爵弁焉。”[10]


司马温公有感于冠礼之荒废,曾作感慨:“近世以来,人情轻薄,过十岁而总角者少矣——彼责以四者之行,童知之哉?往往自幼至长,愚騃[11]若一,由不知成人之道故也!”[12]对于当时冠礼之废,苏东坡的弟弟、唐宋八大家之一的苏辙也有如此感叹:“今夫冠礼,所以养人之始而归之正也……今皆废而不立。”[13]司马光认为,冠礼的荒废,使得人情轻薄,人亦不知成人之道。程颐也极力倡导冠礼,认为“冠礼废,则天下无成人。”为了顺应时代变化,繁简损益、斟酌之后,司马温公在其《书仪》中厘定了士庶的冠礼“初加巾、次加帽、三加幞头”,并“十二可冠”。再至朱子,在其《朱子语类·冠昏丧总论》说:“温公《书仪》,人已以为难行。”于是朱子遂沿用了司马光《书仪》的主要仪节,并将加冠年龄变为十五至二十。“若敦厚好古之君子,俟其子年十五以上,能通《孝经》、《论语》,粗知礼义之方,然后冠之,斯其美矣。”在《朱子家礼·卷二》中,冠礼的仪节、服制、文式都作了详尽的规定和叙述。朱子的冠礼版本,对后世影响殊为深远。[14](《仪礼》和《朱子家礼》中的冠礼详细仪注,兹不赘引。)



(日本冠礼)


有明之兴,首开礼局。《明史·卷五十四》“庶人冠礼”条云:“古冠礼之存者惟士礼,后世皆推而用之。洪武元年诏定冠礼,下及庶人,纤悉备具。”洪武二十六年再定亲王冠礼。后来成化十四年和二十三年、嘉靖二十四年和二十八年又有更定。明史记载的帝王宗室冠礼,皇帝仍为一加之制,皇太子则三加,其冠为翼善冠、皮弁、冕旒。明代的品官之仪,是始加缁布冠、再加进贤冠、三加爵弁,其庶人冠礼三加是“初加巾、次加帽、三加幞头”。明代虽然制定了详细的礼仪,前《明史》“庶人冠礼”条云“然自品官而降,鲜有能行之者。载之礼官,备故事而已。”看来明代的冠礼真正实行的情况并不普及。在清人秦蕙田的《五礼通考》中,载有明代“士庶冠礼”详细仪注:


凡男子年十五至二十皆可冠,将冠,筮日,筮宾于祠堂。戒宾,俱如品官仪。是日夙兴,张帷为房于厅事东,皆盛服。设盥于阼阶下东南,陈服于房中西牖下。席二在南,酒在服北次。幞头帽巾,各盛以盘。三人捧之,立于堂下西阶之西,南向东上。主人立于阼阶下,诸亲立于盥东,傧者立于门外以俟宾。冠者双袍,勒帛素履待于房。宾至,主人出迎,揖而入。坐定,冠者出于房,执事者请行事。宾之赞者取栉总篦头,置于席南端。宾揖冠者,冠者即席西向坐。赞者为之栉,合施总,加头。宾降,主亦降,立于阼阶下。宾盥,主人揖让,升自西阶,复位。执事者进巾,宾降一等受之,诣冠者席前,东向。祝词同品官,祝讫,跪著巾。兴,复位。冠者兴,宾揖之入房,易服,深衣大带。出就冠席。宾盥如初,执事者进帽,宾降二等受之。进祝,跪,冠讫,兴,复位。揖冠者入房,易服,衫腰带。出就冠席。宾盥如初,执事者进幞头,宾降三等受之。进祝,跪,冠讫,兴,复位。揖冠者入房,易公服出。执事者彻冠席,设醴席于西阶,南向。赞者酌醴出房,立于冠者之南,宾揖冠者即醴席,西向立。宾受醴,诣席前北面祝。冠者拜受,宾答拜。执事者荐馔,冠者即席坐,饮食讫,再拜。宾答拜。冠者离席,立于西阶之东,南向。宾字之,如品官辞。冠者拜,宾答拜。冠者拜父母,父母为之起。拜诸父之尊者,遂出见乡先生及父之执友。先生执友皆答拜。宾退,主人请礼宾,宾辞。固请乃入。就坐,设酒馔。宾退,主人酬宾赞,侑以币。礼毕,主人以冠者见于祠堂,再拜出。蕙田案,仪礼所存者,惟士冠礼后世之所谓。(《五礼通考·卷一百五十》“冠礼三”)

 

至清代,由于游牧民族的习俗远迥异于中原,礼仪制度因之发生重大变化,冠礼进入了自南北朝以来第二次长时间的沉沦期。《清史稿·礼志》中没有关于冠礼的只言片语,甚至有清一代的史书,也是如此。但是清代民间有冠礼却是确定无疑的:很多清人笔记、日记、书札、地方志类文献皆可佐证之。如,清道光十年刻本安徽《太湖县志》云:


“冠,男十六以上,二十以内,诹吉日出祖先主于堂,父引子祭拜,乃命之冠。既加冠,复命之拜。自父母以下以次拜,而成礼焉。大夫士庶家,各以本等服色,无敢逾,戚友致贺,燕饮答之。”


又,《郭嵩焘日记》第四卷云:


(光绪九年十二月)十五日……为炎儿举行冠礼,请胡子威、陈伯严为宾,李华卿、李瀑仙相礼,朱次江、曾重伯、寅伯、顺孙执事。用一加之礼。冠辞、醮辞皆依用《家礼》,惟命字辞曰:‘汝弱加冠,循名求实。勉汝夙成,昭告汝字。字汝含章,金贞玉粹。德辉不炀,勤思汝事。’是日亲友观礼者凡数辈,另席款之。

 

 


(韩国冠礼)

 

  与男子冠礼相应的是女子笄礼。《曲礼》曰:“女子许嫁,笄而字。”《杂记》亦云:“女子十有五年许嫁,笄而字。”《通典·女笄》:“笄女礼犹冠男也,使主妇、女宾执其礼。”秦蕙田《五礼通考》云:“公主笄礼于他书不详,即政和御制冠礼亦未及也,惟宋史载此仪。”[15]《宋志》中记载的宋代公主笄礼,是征诸文献此礼可见最早最详尽者:其笄礼亦采用三加之仪,也是冠而字之,以宣告“弃尔幼志,顺尔成德”之礼。其三加始为公主加冠笄、再加冠朵、三加九翚四凤冠。笄礼之时,皇帝亲临。待取字之后,公主拜见皇帝,敬聆训诫:“事亲以孝,接下以慈。和柔正顺,恭俭谦仪。不溢不骄,毋诐毋欺。古训是式,尔其守之。”



(山东邹城孟庙举行的“笄礼”资料图)


笄礼是女子的成年礼,笄礼的形式,主要是结发加簪和取字,其礼仪程序基本取则于冠礼,只是该仪式的人物发生了变化。担任主人的是其母亲,主宾也是要由一位德高望重的女性长辈来充当。笄礼前三日戒宾,前一日宿宾。陈设,在中堂布席。厥明,陈服,如冠礼。序立,主妇如主人之位。宾至,主妇迎入,升堂。宾为将笄者加冠笄,适房,服背子。为笄者取字。笄者见尊长,最后礼宾,仪节与冠礼相同[16]。司马光的《书仪》和《朱子家礼》也均有明确的记载。司马光《书仪·卷二》载“笄礼”如下:


女子许嫁,笄。(年十五虽未许嫁亦笄)主妇女宾执其礼,(主妇谓笄者之祖母、母及诸母、嫂,凡妇女之为家长者皆可也。女宾,亦择亲戚之贤而有礼者。赞,亦宾自择妇女为之。)行之于中堂。执事者,亦用家之妇女婢妾。戒宾宿宾之辞,改“吾子”为“某亲”或邑封(妇人于妇党之尊长当称儿,卑幼当称“姑姊”之类;于夫党之尊长当称新妇,卑幼当称“老妇”)。陈服止用背子,无篦头,有诸首饰(谓钗梳之类)。席一,背设于,栉总首饰置卓子上,冠笄盛以盘,蒙以帕。(笄如今朵子之类,所以缀冠者。)执事者一人执之,(陪位者及摈亦止于妇女内择之)摈立于中门内,将笄者双襦(襦今之子)。主妇迎宾于中门内,布席于房外,南面(如庶子之冠席)。宾祝而加冠及笄,赞者为之施首饰。宾揖,笄者适房,改服背子。既笄所拜见者惟父及诸母诸姑兄姊而已(笄祝用冠者始加巾祝字辞,去“髦士攸宜”一句)。余皆如男子冠礼。


根据文献来看,宋代女子许嫁,即可行笄礼,但如果年亦十五,即便没有许嫁,也可以行笄礼。笄礼和冠礼一样,虽然在后世已经荒废,但是民间遗风要明显多于冠礼的遗存。如女子出嫁之前,改变婚前的发式,将头发挽成髻,以示与未婚之别。


  兹附录前人书札所载“冠笄礼”于次:


 冠者,礼之始也。宋程子亦曰‘冠礼废,则天下无成人’。冠者也,


也。所以
持头发也。人之成礼,有修饰,文章故制冠以饰首,别成人也。惜乎冠笄礼废置已久,爰引古礼以存其意,俟遵礼之士引而行之。

    男子冠礼,前期三日,主人率冠者告于祠庙。其仪:序立,启椟,上香,参神,四拜,兴,平身,斟酒跪告云‘某之子某,年已长成,将以某日加冠于首。谨以酒果用伸虔敬。谨告。’俯伏,兴,四拜平身,闭椟而退。冠礼是日也,厥明夙兴陈设凡冠礼宜行于庙祠,未由庙祠者冠于外厅可也。主人以下,序立待宾。介请迎宾,主人出大门,主东宾西。揖平身。主请宾入。三揖而至阶前升阶就位,主向东阶升即东席西向立,宾由西阶升即西席东向立。兴,再拜。兴,平身。行初冠礼。冠者出,南向立于西席。宾揖冠者即席,执事者执以冠进。降阶一级,授冠再加则降一级,三加则降三级。诣冠者前,宾立。冠者跪宾。祝曰:‘吉日令辰,始加元服。弃尔幼志,顺尔成德。寿考维祺,以介景福。’宾跪加冠于冠者之首。宾兴,复位。冠者与宾揖,适房内易服毕,童子服深衣大带纳履坐南面座。

         行再冠礼仪同初冠。祝辞曰:‘吉日令辰,乃申尔服。谨尔威仪,淑慎尔德。眉寿永年,享受遐福。’再加毕,冠者入房服公服。

        行三冠礼仪同再冠。其辞曰‘以岁之正,以月之令,咸加尔服。兄弟俱在,以成厥德。黄无疆,受天之庆。’三加受爵,冠者服韎韐

         行醮礼。冠者出,宾揖冠者受醮席。赞者酬酒,宾受诣席。前北向祝辞曰:‘旨酒既清,嘉荐令芳。拜受祭之,以定尔祥。承天之休,寿考不忘。’冠者两拜,升席南而受酒。宾不答礼,复位东向冠者跪。祭酒,少倾酒于胸上。兴,退。冠者拜宾,南向二拜。宾东向答礼。冠者侧身拜赞者西向二拜,赞者东向少退答礼。毕,俱降阶,分向而立。

         行命字礼。降阶宾降东向,主降西向,冠者降至西阶东南向。宾祝曰:‘礼仪既备,吉月令旦。昭告尔字,爰字孔嘉。髦士攸宜,宜之于晰。求寿保之,字尔曰〇〇。’冠者对曰:‘某不敏,敢不夙夜祗承。’冠者二拜,宾不答礼,退就客位。礼毕。

         主人以冠者见于祠庙。主就位,四拜平身。执事者酬酒诣香案前焚香三献酒,读祝曰:‘礼仪三百,奠重于冠,之子今日冠毕,敢用率见。伏惟鉴格俯垂,庇佑俾之成大。勿坠先志。谨告。’俯伏,兴,平身。冠者就位,四拜平身。辞神。主人冠者各四拜。焚祝。礼毕。

     女子笄礼。笄,簪也,所以固发。女子年十五,虽未嫁,亦笄。母主之。择以妇人之知礼者为宾,不用赞相。是日宾主就位,主东宾西。宾导笄女即席跪,梳头毕,宾盥洗复位,侍者捧笄宾受之。至笄者前,宾立。笄者跪,宾祝(辞同初冠辞)。祝毕,宾跪加冠于笄者之首。兴,复位。笄者亦兴,入室易上衣出。笄礼无三加。

         行醮礼。笄者出,宾揖笄者受醮席。侍者酬酒,宾受诣席。前北向祝辞曰:‘辞同冠者醮辞。’祝毕,笄者二拜,宾不答礼。跪受酒。祭酒。兴,三拜。宾客答礼毕,宾主俱降阶。笄者亦降阶。宾乃字笄者祝辞曰:‘礼仪既备,吉月令旦。昭告尔字,女士攸宜。永受保之。字尔曰〇〇。’笄者二拜,宾不答礼,退就客位。礼毕。

         主人以笄者见祠庙。其仪:序立,盥洗,启时,上香,跪,三献酒,读祝辞同男冠,祝毕,四拜。笄者亦四拜。主人二拜辞神,礼毕。笄者见尊长父母,礼皆同冠仪。


     此文中的“冠笄礼”,盖源自朱子《家礼》然又与其有别。当是朱子之后、尤其是明清之时,行于民间的士庶冠笄之礼。



[1]《礼记·冠义》。

[2]  汉刘向《说苑》。

[3]《礼记正义·卷六十一》冠义第四十三。

[4]  贾疏:“大戴,戴圣,与刘向为《别录》十七篇,次第皆《冠礼》为第一,《昏礼》为第二,《士相见》为第三,自兹以下,篇次则异。”

[5]《礼记正义·卷六十一》冠义第四十三。

[6]《通典·卷五十六·礼十六·嘉礼一》。《晋书》、《宋志》也有同样记载。

[7]《前人书札》。

[8]《仪礼注疏》说:“《大戴礼记·公冠》云‘公冠四加’者,缁布、皮弁、爵弁后加玄冕。天子亦四加,后当加衮冕矣。案下文云:‘天子之元子犹士,天下无生而贵者。’则天子之子虽早冠,亦用士礼而冠。”

[9]《汉书·惠帝纪》、《景帝纪》、《昭帝纪》。

[10]见《五礼通考·卷一百五十·嘉礼二十三·冠礼三》。

[11]ái,《广雅》:騃,痴也。

[12]《朱子家礼·卷二》冠礼。

[13]《苏辙集·礼以养人为本论》:“今夫冠礼,所以养人之始,而归之正也;昏礼,所以养人之亲,而尊其祖也;丧礼,所以养人之孝,而为之节也;祭礼,所以养人之终,而接之于无穷也;宾客之礼,所以养人之交,而慎其渎也;乡礼,所以养人之本,而教之以孝悌也。凡此数者,皆待礼而后可以生。今皆废而不立,是以天下之人,皇皇然无所折衷,求其所従而不得,则不能不出其私意,以自断其礼。私意既行,故天下之弊起。”

[14]清代著名学者王懋竑精研朱子之学,从汗牛充栋、浩如烟海的经史集注中去伪存真,写出了不朽名作《朱子年谱》。被誉为“笃志经史”“足以廓清障雾,为朱子功臣”。但据王氏考证,《朱子家礼》断非朱子所撰,当属后人以《仪礼经传通解》中家礼之名而伪托于朱子。

[15]《五礼通考·卷一百五十·嘉礼二十三·冠礼三》。

[16]《五礼通考·卷一百五十》:“朱子家礼女子许嫁,笄,母为主。前期三日,戒宾。一日,宿宾。陈设。厥明陈服,序立,宾至,主妇迎入升堂。宾为将笄者加冠笄适房服背子乃醮,乃字。主人以笄者见于祠堂,笄者见于尊长,乃礼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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