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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桧,黑灯瞎火的交易

秦桧,黑灯瞎火的交易

  • 作者:闲情偶记

 

“卖国”与“奸臣”,让秦桧始终直挺挺地绑在历史的什么柱子上。

这里面其实讲了两个概念:第一叫“卖国”,第二叫“奸臣”。这两概念绞在一起,有一点逻辑上的麻烦:就是“卖国”是不是“奸臣”的职责范围,或曰“奸臣”去“卖国”合不合法,比方说我将你的车子卖给他,他要不要,警察会不会找上门来。

既然已经盖棺定论,或曰已经约定俗成,我也姑且认作秦桧卖国,但坚决反对授予他“卖国贼”的称号。因为“国家”毕竟是个大件,不是一、两个集装箱就能解决的东西,一个“贼”都能将它扛出去卖了,那也太抬举“贼”了。

我们说宋朝是个“国家”,但它从来就不是大国,尤其不是“核大国”——北宋立国之时,西北到东北都被夏、辽占尽了,连个达标的马场都没有。马场不达标,战马就没着落,也就很难组建有核打击能力的骑兵队伍。“说岳”评书中不少精彩的战争场面,其中就有我军士兵拿刀去砍敌军的马腿,相当于伊民兵的步枪在打直升机。所以,宋朝万里晴空下大阅兵的场面不多,黑灯瞎火的交易不少。

秦桧要卖国,动因当是国家要卖。宋徽宗政和五年(1115年),秦桧登了进士第,随后历官太学学正、御史中丞等。初入政坛的秦桧,很有爱国热血青年的样子,主张抗金,反对割地求和。但从“爱国”到“卖国”,秦桧又似乎瞬间来了个180 °的大转弯,这其中最关键的一个因素,就是金军再度南侵——金人来了,抢走了大宋国的布匹、金银,马匹、人口,也顺手牵羊,抢走了宋徽宗赵佶、宋钦宗赵桓。徽、钦二宗在金营为虏,赵构便在应天府即帝位,北宋变作南宋了。

南宋政权初建,宋高宗难题多多。其中最难的,就是如何保住帝位。保位子首先当然要保“国”,但“国”保到什么份上,却很微妙:若让金人长驱直入,大宋的江山一寸不剩,高宗只能跟着去当俘虏;若一不留神真的打到了“黄龙府”,南宋又要还原成北宋,钦宗一回来,高宗又朝哪里摆?所以,高宗清楚着,国家必须卖掉一半,再留一半,就象童谣所唱:“买块豆腐干,吃半边,留半边”。“吃半边”是给别人吃,“留半边”是给自已留,不给别人“吃半边”堵他的嘴,他妒火中烧愤怒一拳,就不能自己“留半边”。所以,“国家大事”与儿戏,事理上没有两样之处。

当然,这个时候的“国家大事”,尚不关秦桧先生的事。高宗上台时,宰相不是秦桧,而是李纲,这是一个抗战派。但不久,高宗即赶走他,放弃中原,从南京应天府逃到扬州,接着又狼狈渡江,经镇江府逃到杭州。

边打边跑,边跑边卖,这时尚属国家的最高机密。苗傅和刘正彦不明白这个,很是不满,他们把帐记到王渊和一批宦官身上,发动政变,杀了他们,又自作主张,“评定”高宗“不称职”,逼其退位。张浚、韩世忠等很想趁机当“忠臣”,起兵“勤王”,宋高宗“复辟”了。二登帝位,高宗仍旧南逃不止,逃到越州,又逃到明州,再自明州到定海,漂泊海上,逃到温州。直到建炎四年夏金兵撤离江南后,他才回到临安府,将临安定为自己的都城。高宗给自己国家定位就在一个“南”字上,他派使臣向金朝哀诉:自己在南方,“所行益穷,所投日狭”,“以守则无人,以奔则无地”,请其“见哀而赦己”,不要再南进。

岳飞同样不明白这其中的道道,没搞清高宗在防御金兵,仅是为乞降设个筹码,并非真的要收复失地。当绍兴十年(1140年)宋军节节取胜,高宗却下令各路宋军班师时,岳飞便不顾政治影响,在公开场合哭喊了一场。高宗知道后肯定不高兴,次年,他解了岳飞、韩世忠等大将的兵权。高宗并非是个天生的贱坯子,到手的果子不敢要,而是有他的小九九,他担忧的都是大事:一是迎回钦宗,一是尾大不掉,自己不是失掉位子,就是要坐个空位子。所以,战事一停下来,急不可耐的高宗,立马同金朝签了和议。有了这个和议,秦桧才成了南宋事实上终身宰相。

有位才能有为,秦桧成了宰相,全是高宗的栽培。高宗坚决把秦桧培养成奸臣,那是因为有些事只有奸臣才能办。你想,皇帝那般神圣、威武,能黑灯瞎火当探子,提着棍子打人吗?这些没“风度”、没“品性”的事,都需小人办,需奸臣办。秦桧办的许多事中,最让高宗满意的,包括剪除岳飞。岳飞不是“精忠”,而是“愚忠”。“愚忠”者最大的特征是心眼好,有雷锋精神,但心眼太实,不知道脑筋急转弯,犟脾气一条道跑到底,诚心诚意地得罪人。

岳飞至少得罪了高宗两次,一次是绍兴七年,他升任宣抚使,计划并统刘光世等军大举北伐。这位忧国志士,此时不忧别的,竟忧高宗有能耐寻欢没能耐生崽,提议建储。皇帝的老婆一排一排又一排,儿子女儿无半个,这都是隐私和私事,关别人屁事?岳飞的这个爱国之举和忧患意识,让高宗起了一身鸡皮疙瘩。第二次,是他被金牌召回临安后。要说召回的岳飞,其实只是罢了宣抚使,改任枢密副使,实职改虚职。高宗的意图应该够明确,就是让其少管闲事。但岳飞不是韩世忠,一罢政家居,便自号清凉居士,闭门谢客,只读佛经,绝口不谈国事。岳飞容易较真,总忘不了他唾手燕云的壮志,满头大汗地抨议朝政,常常脸红脖子粗,让高宗取不下喉中的鱼骨,也弄得自己丧失了生存的前提。秦桧的机灵也就在这里,他知道高宗有了窝囊气,亲自下手又多有不便,便挺身而出,自告奋勇地拟了个“莫须有”的罪名,于这年(1142年)十月,害岳飞于大理寺狱。

《二十四史》中,各路奸臣形形色色,比伪装秦桧不及王莽,比残忍他不及周兴,比刁钻他更不敌和坤。秦桧历来就没有什么好名声,无论手握权柄之际,还是尸骨寒彻之时。他虽长期权倾朝野,却极少有超级奸臣那种指鹿为马的功夫,一呼百应的豪迈,其谬论一出,总是常遭同僚们的攻击。秦桧也算不上巧舌如簧之辈,谈不上猴子般机灵,每每此时,他总是一阵尴尬,但又总能化险为夷,反败为胜。他的一块致胜法宝,就是把自己连上主子的神经。《宋史》言:“李光尝与桧争论,言颇侵桧,桧不答。及光言毕,桧徐曰:李光无人臣之礼。帝始怒之。”秦桧是与主子休戚与共的,主子也不傻,毛被拔光了,自己不就要露出赤裸裸的皮么?高宗怒之有理!

看来,没有其主,焉能会有秦桧!

高宗自1127年在商丘即位,黑灯瞎火地搞了几十年,国家始终没有卖尽。不是高宗是个炒股高手,而是金人一直没有收购这家的打算。一般认为,只在完颜亮当了皇帝后,才有南下统一的打算,之前他们往中原打来杀去,多是暴力索贿勾当,人财物兼收肥肥自己。高宗让秦桧明里暗里给他们塞上一把,大事、小事确实都还能搞掂,秦桧也一直能当个风光的操盘手。至于完颜成为海陵王,不给高宗拆零散卖的机会,那已是1149年以后的事了。

“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铁无辜铸奸佞。”秦桧最终还是与岳飞走到了一起――在众多的岳王祠里,他都是岳飞像前的一堆铸铁。白铁固然无辜,青山固然有幸,但秦桧与岳飞,谁都不是绝然的无辜和绝然的有幸,他们同是一曲悲剧的殉葬品。可惜的是,在这些地方,白铁单铸了一个秦桧,独独少了宋高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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