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鉴定原则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鉴定按“谁发证谁鉴定”的原则办理。

二、范围、对象

范围:广东省人社厅颁发的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广东省人事考试局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职(执)业资格证书(以证书相片骑鏠钢印为准)。

对象:因办理申请夫妻投靠入户时,按公安部门要求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鉴定证明的。

三、受理部门

通过评审、认定取得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鉴定;通过考试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及职(执)业资格证书由广东省人事考试局鉴定。

四、办理程序

申请人本人或代办人(其中代办需另提交:申请人出具的委托办理函、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携带下列材料到省人社厅专技处或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办理:

(一)《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鉴定申请表》1式1份(见附件);

(二)需鉴定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申请人公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申请人居民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需复印户主页以及本人页);

(五)申请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时间:受理鉴定申请材料的时间为每周二、四上午9时至11时30分。

地点:

1.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广州市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3618、3614室,咨询电话83133948。

2.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四楼,电话37605711。

监督电话:83354699

六、办理时限

  自登记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