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 忘 初 心
一、电改九号文指出电力行业面临亟需通过改革解决的问题:
1. 交易机制缺失,资源利用效率不高。
售电侧有效竞争机制尚未建立,发电企业和用户之间市场交易有限,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难以发挥。节能高效环保机组不能充分利用,弃水、弃风、弃光现象时有发生,个别地区窝电和缺电并存。
2. 价格关系没有理顺,市场化定价机制尚未完全形成。
现行电价管理仍以政府定价为主,电价调整往往滞后成本变化,难以及时并合理反映用电成本、市场供求状况、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保护支出。
3. 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各类规划协调机制不完善。
各类专项发展规划之间、电力规划的实际执行与规划偏差过大。
4. 发展机制不健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面临困难。
光伏发电等新能源产业设备制造产能和建设、运营、消费需求不匹配,没有形成研发、生产、利用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可再生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无歧视、无障碍上网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
5. 立法修法工作相对滞后,制约电力市场化和健康发展。
现有的一些电力法律法规已经不能适应发展的现实需要,有的配套改革政策迟迟不能出台,亟待修订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为电力行业发展提供依据。
二、九号文指出,改革的途径方针路线:
放开两头,管住中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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