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第58回【杏子阴假凤泣虚凰,茜纱窗真情揆痴理】赏析(上)
时髦的傻子【图片源自网络】【版本:戚蓼生序甲戌本】
由电影《笑傲江湖之东方不败》里的一句台词演化而来的名言说:【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红楼梦》里人们之间的恩恩怨怨自然也是数见不鲜。这些矛盾和斗争既存在于主子和主子之间,也存在于主子和奴才之间,但更多的则存在于奴才和奴才之间。最后一种的主要表现形式就是,处于更年期的【鱼眼睛】老妪们和处于青春期的【珍珠】少女们之间的矛盾和斗争。从第74回发端到第77回晴雯、芳官、四儿等人的被驱逐就是最为典型的例子。本回中就有两个这样的例子:一个是藕官的干娘夏婆子因为藕官烧纸钱和藕官发生冲突,另一个是芳官的干娘何婆子因为洗头和芳官发生冲突。夏婆子是探春房中丫鬟蝉姐儿的外婆,何婆子是宝玉房中丫鬟春燕的妈。夏婆子和何婆子又是老姊妹俩,前者是后者的姐姐,所以夏婆子又是春燕的姨妈——贾府下人们之间错综复杂的裙带关系由此可见一斑。
为什么这两个例子都是干娘和干女儿产生矛盾?这里涉及到《红楼梦》里一种【认干娘】的习俗。
【认干娘】是古时一种习俗,比如贾宝玉就有一个【寄名的干娘马道婆】(第25回)。一般来说,【寄名认干娘】是为了孩子好养活,少病少灾能长寿。据【国语词典】解释:这是一种旧时的习惯。父母为求小孩顺利成长,而将其托名在菩萨或尼姑、道士处做干儿子或干女儿,称为【寄名】。但作为奴婢的芳官和藕官认干娘与作为主子的贾宝玉认干娘却不能相提并论。
芳官、藕官、蕊官、葵官、豆官等十二个小戏子是贾府当时为了迎合元妃省亲,专门从姑苏买回来的优伶。因为她们远离家乡亲人,无家可归,认干娘也就是找个监护人。所以芳官她们的【认干娘】应该带有一定的指定成分。
【认干娘】只是一种习俗,干娘和干儿女之间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作为被贾宝玉斥之为【鱼眼睛】的干娘老妪们只会唯利是图,对干儿女根本谈不上什么亲情。像贾宝玉倒是身为豪门贵胄的公子爷,他的干娘马道婆为了得到赵姨娘一点蝇头小利,竟然使用【魇魔之法】,害得宝玉和凤姐姊妹俩差点见了阎王。身为优伶的芳官和藕官的干娘,更是只知道从她们身上捞点油水,根本不会把她们当人看。
本回开头即说,朝中老太妃薨殂,敕谕凡有爵之家,一年内不得筵宴音乐,庶民皆三月不得婚嫁——一个老太妃去世,竟然涉及到千家万户的百姓,这其实是封建等级制度造成的不平等,也是当时社会生活的真实写照。【又见各官宦家,凡养优伶男女者,一概蠲免遣发】——这里又涉及到一定的历史事实。《钦定吏部处分则例》载:【奉上谕,外官畜养优伶,殊非好事,朕深知其弊。非倚仗势力,扰害平民,则送与属员乡绅,多方讨赏。甚至借此交往,夤缘生事。二三十人,一年所费,不止数千金。。。家有优伶,即非好官,着督抚不时访查。至督抚提镇,若家有优伶者,亦得互相访查,指明密摺奏闻。虽养一二人,亦断不可徇隐,亦必即行奏闻。其有先曾畜养,闻此谕旨,不敢存留,即行驱逐者,免其具奏。】
贾家乃【有爵之家】,一年内必须罢宴禁乐,小戏子似乎已经成了多余。兼之上谕禁绝【外官畜养优伶】,各官宦家皆遣散优伶。贾府中原买的十二个小戏子也由尤氏报请王夫人,通过老太君贾母,按【取其自便】的原则,或回家或分房,予以遣散。【更又将梨香院内伏侍的众婆子(当然包括这些优伶的干娘在内)一概撤回,并散在园内听使】。谁知【将十二个女孩子叫来面问,倒有一多半不愿意回家的。。。。贾母便留下文官自使,将正旦芳官指与宝玉,将小旦蕊官送了宝钗,将小生藕官指与了黛玉,将大花面葵官送了湘云,将小花面豆官送了宝琴,将老外艾官送了探春,尤氏便讨了老旦茄官去。】——这样一来,大观园中骤然间增添了几十个人。蹊跷的是,这其中却没见到第30回中那个【画蔷】的龄官。想龄官遇到这么好的机会,肯定会努力去寻找自己的自由。但书中没有交代,所以去向不明。随之龄官与贾蔷的爱情也没了着落(也可能有交代我没发现)。(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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