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红星路小学2009—2010学年度
语言文字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意见》精神,以市、区语委的统一要求和部署为目标,以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力度,宣传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强化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巩固语言文字工作取得的成果,进一步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各部门日常工作,领导重视,加强督查,建设良好的校园语言环境,把语言文字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 总体要求:
加强校园文化和两个文明建设,积极稳妥,深入有序地推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开展,争创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示范学校。
三、 主要工作:
(一)以争创示范校为契机,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
1.继续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宣传教育活动。
组织全校师生进一步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创设良好的舆论氛围,形成和巩固多方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使我校语言文字工作取得长久效果。
2.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宣传力度,通过广播、黑板报等多种形式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高潮,营造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氛围
(1)校领导作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国旗下讲话;
(2)悬挂大型宣传标语,教学楼道设立永久性宣传牌;
(3)每班办一期以语言文字为主题的黑板报;
(4)校园广播定时播出与语言文字规范化有关的专题节目;
(5)各班设立语言文字监督员,负责检查班级黑板报、班刊及宣传栏的语言文字规范,做好督促和检查工作。
(6)开辟学校语言文字工作专栏,加强内容的建设和创新,使其成为向师生提供咨询和信息服务的平台。
(二)发挥语文课堂的主渠道作用,提高学生语言文字素养。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重点是提高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的应用能力。为了充分发挥语文课在普及普通话和规范用字中的主渠道作用,学校对语文教师和语文教学提出如下要求:
1.语文教学中切实加强对学生听说读写能力的教学。
2.为进一步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除在语文课中加强语言文字规范的教学和口头说话训练外,还要结合教学开展诗歌朗诵比赛、讲故事比赛、口头作文及演讲比赛等活动,在丰富多彩的语文学科活动中提高学生的语言文字能力。
(三)开展丰富多彩的师生语言文字活动,提升语言文字规范化运用能力。
有针对性地开展提高师生语言文字规范性和运用能力的活动,打造语言文字规范工作的教育氛围,拟开展以下活动:
1.教工活动:
(1)对教师现有普通话水平作一次普查,做好登记工作。对于尚未通过普通话测试的教师,要开展培训工作。鉴于今年要扩大普通话测试的范围,要给教辅人员和工勤人员进行普通话能力的培训和测试,以期达到测试指标。
(2)政治学习时组织全校教师学习宣传资料,并进行语言文字规范化知识竞赛和规范化三字(粉笔字、钢笔字、毛笔字)竞赛。
(3)对教育教学资料语言文字规范化进行检查:含教学进度、计划、备课笔记、作业批改、学生评语、成绩册等资料的检查。
(4)开展教师课堂教学用语规范化调查,将普通话授课指标纳入教学工作两级考核指标体系中,并把普通话授课作为教学考核的内容。
2.学生活动:
(1)将语言文字工作有关要求纳入学生一日常规评比之中。
(2)加强传统校园活动,如艺术节等活动的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
(3)开展丰富多彩的语言文字工作相关活动,主要有:
A、组织“规范字书法大赛” ;
B、语言文字知识竞赛;
C、语文老师组织学生进社区,参加“啄木鸟”社会实践活动。
(四)做好校园文字规范化检查工作。
学校领导在听随堂课的过程中加强教师课堂教学用语及板书规范化的监督与检查;办公室做好学校来往公文、印章上的语言文字规范的清查工作;教科室做好教师论文的语言文字规范的检查工作;各处室、教研组认真做好常规文字规范工作,保证工作文字和校园公示文字的规范纯洁。
2009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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