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科医生和临床心理学家因为职业的缘故必定是站在实用主义立场的,因而必定注重现象和现象的意义。然而现象的真假,意义的有无,确是哲学层面的探讨,非一般科学方法之所能及。假定存在的真和意义的有,他们便可以安然享受自己助人者的价值,倘若深究根底,不免会惶惑,惶惑源自于知不知或者疑所知。
之所以发出这番感慨,源自于这几天对于认知的“源头”和“基础”的追索,数度兴至笔动,却终究意兴阑珊。无论读认知心理学著述,还是体会康德“理念”天成,亦或者从传统认知发展的教诲,都不能满足我现阶段的惶惑,个人也无法驾驭个体认知的发展与全人类认知的发展之间,个体经验和理念之间,全人类经验和理念之间,实用的存在和意义与理念的存在和意义之间的辩证关系,因此,一篇博文酝酿许久,每每半途而废,势成鸡肋,食之无肉,弃之有味。
之所以追索这样的思考内容,源自于对行为原理(规律)中区分强化、分化以及分化现象、泛化以及泛化现象的再理解和再认识。或者说,对这几个行为原理的学习、培训和体会的过程让我有一种直觉意识,它们就是一切认知的源头,它们也是一切认知的基础。认知必首先借助于具体实在(区分与分化的过程),然后是具体实在的经验(区分、分化和泛化的交合),然后是抽象实在的理念(泛化的最高境界)。
把题目放在这里,期求博友中的高手点拨:认知的源头和基础初论。若朋友们认为读哪些书对我有帮助,可以跟帖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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