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7日,广西印发了《广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桂政办发〔2021〕137 号),其中一项重要政策变动,就是从明年1月1日开始统一和调整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保卡划入政策。
也就是说,2023年1月1日开始,广西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保卡划入标准全区执行统一政策了,而各地原来的医保卡划入政策将被统一的新政所取代。
广西医保卡划入新标,在职职工与退休人员的标准仍然是不同的。
在职职工医保卡划入新标统一为本人医保缴费基数的2%,也就是个人在单位缴纳的全部医保费。而之前从单位缴纳的医保费中按年龄段划入到个人账户的部分将全部调整划入到医保统筹账户,不再划入个人医保卡。
退休人员医保卡依据2022年各地市平均养老金标准的2.5%按月划入。
也就是说,新政后实际划入到退休人员医保卡的钱,各地之间还是有所区别的,这是因为广西各地平均养老金标准不同的原因。而本地退休人员以后医保卡划入的钱就会按照一个标准划入了。
拿桂林市为例,假设2022年度退休人员养老金平均为3000元,那么2023年1月执行新标后,桂林市的退休人员医保卡划入新标就是3000*2.5%=75元。当然2022年桂林市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肯定不止3000元,所以新政后,实际每月划入到医保卡的钱应该会超过75元的。
同时,新政还扩展了个人医保卡的使用范围,医保卡既可用于支付本人在定点医院门诊或住院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包括诊查费、一般诊疗费、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自费医疗费用等,下同)和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还可以用于支付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在广西区内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和在定点医院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以及本人职工大额医疗费用统筹费和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费。
总之,本次广西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保卡政策调整,虽说医保卡划入的钱有些减少,但这个减少的钱转移到统筹账户后,之前普通门诊不能报销的,现在就可以由统筹账户直接报销了,同步还明确和扩展了医保卡的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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