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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钤法正名<又续>

伤寒三百九十七法隐藏的秘密:条文归钤

宋·林亿等校正《伤寒论》,其序曰:“今校定张仲景伤寒论十卷,总二十二篇,证外合三百九十七法”此法文之数是指宋本《伤寒论》10卷22篇中有18篇的正文之前,都有一个篇幅或短或长的小目录,由于它与书前司记卷次及每卷所辖内容的总目录性质不同,故此称之为“小目”或“子目”。前人已有关于伤寒子目的论述,只是没有给它一个明确的名称,本文称之“法文”。

《医经溯洄集》由(公元1344-1411年)王履所著,其中对于流传的伤寒三百九十七法一说进行了认真的统计分析“宋·林亿等校正《伤寒论》,其序曰:“今校定张仲景伤寒论十卷,总二十二篇,证外合三百九十七法”,余于是就其十卷二十二篇而求之。其六经篇、湿,霍乱篇、阴阳易差后劳复篇中,有方治诸条,以数为计,又重载于各篇之前又谓疾病至急,仓卒难寻,复重集诸可与不可方治,分为八篇,亦以数为计。继于阴阳易差后劳复篇之后,其太阳上篇注曰一十六法,太阳中篇注曰六十六法,太阳下篇注曰三十九法,阳明篇注曰四十四法,少阳篇不言法,太阴篇注曰三法,少阴篇注曰二十三法,厥阴篇注曰六法(不知是否版刻错误,厥阴乃十九法,否则无法统计出387数),不可发汗篇注曰一法,可发汗篇注曰四十一法,发汗后篇注曰二十五法,可吐篇注曰二法,不可下篇注曰四法,可下篇注曰四十四法,汗吐下后篇注曰四十八法。以其所注之数通计之,得三百八十七法。然少阳篇有小柴胡汤一法,其不言者,恐脱之也(按:少阳篇第266条有小柴胡汤方,则此条为法,决无疑义。注已明言“方一首”,有方即为有法。是未脱之也)。又可吐篇却有五法,其止方二法者,恐误也(按:可吐篇凡7条。注云“合二法五证”。详考林亿、孙奇小注,此二法指“大法春宜吐”及“凡用吐,汤中病便止,不必尽剂也。”其余5条乃“宜吐”、“可吐”、“当吐”等语)。并此误脱四法,于三百九十七法之中,亦仅得三百九十一法耳。较之序文之说,犹欠六法。乃参之《脉经》,其可汗、可吐等篇外,比《伤寒论》又多可温、可灸、可刺、可水、可火、不可刺、不可灸、不可水、不可火诸篇,欲以此补其所欠,则又甚多,而不可用。

钱超尘对此也有详细评述,但是其统计的397法也非正确,也是牵强拼凑而成。其曰:

关于397法,从元明至今,每朝每代都有学者进行研究发掘,但是都没有取得满意的成绩。自黄仲理以397条代397法后,沿此误说者绵历至今。明·方有执《伤寒论条辨》、李中梓《伤寒括要》,清·陈修园《伤寒论浅注》等均将397条视为397法。甚至有人忽发奇想,将服药的具体要求措施当作“法”:“各方后咀为末、先后煮、啜粥、不啜粥、饮暖水、日几服为法”。凡此种种,皆未明“法”的真义。

前贤所以没有寻找出397法的确切数目,关键是没有寻找出397法到底何谓,下面我们对397法加以认真研究核实。

第一,统计所有子目中的法数。

太阳上16法、太阳中66法、太阳下39法、阳明44法、少阳1法、太阴3法、少阴23法、厥阴19法、霍乱6法、阴阳易差后劳复6法、不可汗1法、可汗41法、发汗后25法、不可吐0法、可吐2法、不可下4法、可下44法、汗吐下后48法,共388法。

第二,详细研究“太阳中”、“太阳下”、“阳明”3条子目小注。

1.“太阳中”子目有两点必须引起高度注意。其一,子目小注:“并见太阳阳明合病法。”其二,第45条子目相当宋本第91条。其下为第46条子目,相当宋本第94条。第46条子目后注云:“前有太阳病一证。”此证相当宋本第93条,因此可以考知第45条子目后脱落一条属于“法”的子目,即脱落宋本第92条。让我们记住这漏掉的一条“法”,在统计法数时,它将起到重要作用。

现在再研究“并见太阳阳明合病法”的含义。太阳中篇第32条、33条、36条为治疗太阳阳明合病的条文与方剂,都属于“法”。小注的含义是,这3条不但应该归属于太阳中篇,而且也应该归属于阳明篇计算其法数,但是这3条在阳明篇中未再出现,因此在计算法数时应该重计一遍,即这3条应该按6条计算。这样就增加了3条法数。

2.“太阳下篇”的小注云:“并见太阳少阳合病法。”在太阳下篇属于太阳少阳合病法的条文共3条,它们是第142条、171条、172条。此3条在少阳篇本应出现而未重复出现,故在太阳下篇子目出注说明。此3条在计算法数时应该重计一遍即应视为6条,这样又增加了3条。

3.“阳明篇”子目小注:“并见阳明少阳合病法。”这样的条文是219条、220条、256条共3条。它们本可在太阳篇和少阳篇中出现,但是没有重复出现,故于阳明篇子目中出注说明。在计算法数时这3条应该重计一遍即视为6条,这样又增加了3条。

以上我们寻找出属于“合病法”的条文共9条,与388法相加则为397法。《伤寒论序》称“证外合三百九十七法”之说不误,决非“于理不通”,应当抛弃。

4.太阳中子目漏计一法,即漏计第92条。将此条计入397法中,则《伤寒论》全书共有398法。医家常说《伤寒论》有398法,非空穴来风、无稽之言也。

综括言之,王履虽费尽心力寻找397法却终未找到,这是因为他对“并见太阳阳明合病法”、“并见太阳少阳合病法”、“并见三阳合病法”3条小注的真实含义缺乏深刻认识,以致只寻找到388法。其实其余9法就隐含在这3条小注当中。这9法是:“太阳中”之32、33、36条;“太阳下”之142、171、172条;“阳明”之219、220、256条。本节所以不惮烦地说明9法之所在,意在释此积久之谜使归于正。

第三.当我们说397条或398条的时候,习惯上只统计三阳三阴中的条文,“可”与“不可”中的条文不计其内,这与北宋林亿、孙奇等人的最初含义完全不同。林亿、孙奇所说的397法有特定的含义,即:

1.“法”中不包括“证”。“有方曰法,无方曰证”的界定在子目中经界分明,不相混淆。《伤寒论·序》所说的397法,纯为“法”数,与今人所说的397条或398条概念不同。今人所说的397条或398条将“法”与“证”笼统计算,与《伤寒论·序》所说的初始含义相距甚远。

2.《伤寒论·序》中所说的397法不仅包括三阴三阳中的“法”,而且包括“可”与“不可”中的“法”,今人所说的397条只指三阴三阳中的“证”与“法”,不计“可”与“不可”中的条文,勉强划分为397条。这397条除具有便于查找、方便指说的价值以外,在学术上已与宋臣所说的397法不可同日而语了。

3.赵开美翻刻的《伤寒论》虽被称之为“宋本伤寒论”,这是仅就其大体逼真北宋治平本面貌而言,实际上有不少细微之处与真宋本不同。举例言之。每卷第1页右数第4行为“明赵开美校刻”6字,右数第5行为“沈琳同校”4字,沾染明人翻刻古书增加翻刻者姓名陋习。又据“太阳中”子目第三十七所载(第三十七子目相当第74条),其下有三证,而赵开美本仅有一证即仅有第75条。经与成无己本对比,原来赵开美翻刻宋本误将3证合为1证。则研究宋本“法数”“证数”时,不仅要以赵开美本为基础,而且应知赵本亦有不完善处,当经常与成无己本参照。关于将“法”与“证”笼统混计而与林亿序大相径庭予以纠误者,具体深刻分析之。[2]

由于397法的真实具体内容从北宋治平二年(1065年)至今近千年来没有解释清楚,饱学如王履者亦仅得238法,故令此后研究此说者如堕五里雾中。有的伤寒学家甚至认为宋林亿等“证外合三百九十七法”之说“是不切实际的”,没有研究的必要。这种看法不是个别的,这与没有考其真实内容有关。

王庆国教授《伤寒论三百九十七法考辨》一文是近些年来研究397法较为深刻之作,全文分三大节:一、前贤诸家的见解及其评价;二、397法所包含的真实内容;三、397法说的不足之处。文长不引。

伤寒三百九十七法之所以古来几乎没人能正确解出,实乃这些人都就考据而言,但没有人想到去结合《伤寒钤法》条文来研究,因为《钤法》被文人医生给批臭了。方向性的错误使得自古没人能解其真意,其实法文出自张仲景秘传其门下弟子的伤寒钤法,自古其流传隐秘,成无己得其真传,其注本《伤寒论》有伤寒三百九十七法之说,实乃源于伤寒钤法中的着病字号歌括:

日月俱为上太阳。日十月六各分张。

贪巨禄文廉武破。六十六法属中阳。

震离兑坎三十九。此诀名为下太阳。

阳明木火土金水。四十四证五行藏。

纪属少阳只一证。太阴三法母身傍。

少阴子起天人地。二十三种是寻常。

乾坤厥阴一十九。霍劳各六莫轻忘。

痉五暍三湿亦六。就中子细为推详。(程德斋所传《伤寒钤法》云:更有痉湿暍等症,九法仔细来推详)

阳证一百六十六。阴证四十五条章。(其他病属于杂病)

仲景原来为此数。总于前证尽包藏。(程德斋所传《伤寒钤法》云:伤寒诸症尽包藏)

不可发汗二十六,四十一症汗宜良。(“谓疾病至急,仓卒难寻,复重集诸可与不可方治分为八篇”此明显乃后人之语也,并入宋本伤寒论中,桂本中无也)

不可吐下各五症,可下一吐五何妨。

发汗后病二十五,汗吐下后四十八。

法分三百九十七,药有一百十三方。

内有五丸并九散,除去九散都是汤。

后学若还通此法,强如端坐检名方。(程德斋所传《伤寒钤法》云:良工若能精此法,岂能有病到膏肓)

其与王履统计对比如下表:

此数乃钤法统计病证也,其标准前后并非一致的,大部分情况用证数为法数,但是可下法用病数统计为法数。故而只有伤寒钤法才是真正解读《伤寒论》的钥匙,否则你只能附会其数而不得究竟。《伤寒论》的法文之数乃是用于钤法归症取方之用,仲景先师秘授门人,只留一部伤寒论可公诸于世,任人采摘,即便如此也是因为版本传抄错漏不少,桂本接近全本,但是没有注明法文数,宋本的宝贵处在于标注明显法数,两者可以互参。

钤法一诀历来口传,所谓“绣出鸳鸯凭君看,不把金针度于人”。门人又复秘密传授,后世约成钤法口诀复出于世,竟未想反遭未入仲景门内之后世医家凭一己之意肆意嘲讽,实不知其手捧仲景之书骂的却也是仲景之书乎?世人对于伤寒钤法抱有偏见往往认为:

1.难倒同一个日子的人都是生此病?

执此问之人思维逻辑有缺陷,我们说发病日和年命加临,没有说每个人都如此推算,不发病者于医者何干?你关心不发病之人只能说明你的脑子有病,真是失之毫厘谬以千里也。同一日发病者,年命有不同也,地理位置有不同也,前来就诊时间有不同也,接诊医家有不同也,何来相同之说?宇宙中任何事物都是唯一的,从未有完全相同之物。

2.只凭干支推算怎么能看病呢?

钤法只是伤寒论之提纲,规矩,纲纪也,所谓纲举目张也,无规矩不成方圆也。《脉法》云:天地之变,不形于诊也。既然脉象无法显示天地之变,而唯有干支能够推算天地胜复之变,自然两者相结合而论病也。干支推算的天地之变,还需要印证病人的体症才能论定也,此天人相应之理,仲景各篇名“xxx病,脉,症并治”之深意也:

病可辩,仲景伤寒论分三阴三阳病,各有主症

症要推,症分三阴三阳,用钤法干支可推也,例如子午乃少阴症,丑未太阴症等

脉需诊,脉分三阴三阳,各有脉象也。

三者合一,俱以太乙之纪-三阴三阳辩识之,此乃万全之法也。若明此,则当不会怪有太阳病得少阴脉显阳明症之人也。此结构纲领完全体现在伤寒例篇文之中,方有执之辈未明其理竟然妄议削之,其昏何其明哉。

三阴三阴以病脉症三者合论之乃得一十八数也,故而主要是学生记录仲景解答疑难的《金匮要略》中记载学生问曰:阳病十八。何谓也。师曰:头痛、项、腰、脊、臂、脚掣痛。阴病十八。何谓也。师曰:咳、上气、喘、哕、咽、肠鸣、胀满、心痛、拘急。五脏病各有十八。合为九十病。人又有六微。微有十八病。合为一百八病。五劳七伤六极。妇人三十六病。不在其中。

伤寒三百九十七法隐藏的秘密:太阳病条文149批注的奥妙

前篇揭示了《伤寒论》中“合xxx法”乃是用钤法来归症取方所用的,现在我们来具体看一下这个法文是怎么用的,以太阳病篇下中149条文为例:

《伤寒论太阳病下篇》149条

伤寒五六日,呕而发热者,柴胡汤证具,而以他药下之,柴胡证仍在者,复与柴胡汤。此虽已下之,不为逆,必蒸蒸而振,却发热汗出而解。若心下满而硬痛者,此为结胸也,大陷胸汤主之。但满而不痛者,此为痞,柴胡不中与之,宜半夏泻心汤。其后注“须大陷胸汤者,用前第二法”。

我们来看钤法歌诀,下太阳以震离兑坎四卦为序分一二三四。其每卦歌诀中的十天就是数字一二三四五等。太阳病149条歌诀对应的是离字号第四法丁证,诀云:

呕而发热小柴胡。妄下还防热结无。

心下满时成硬痛。陷胸汤剂与之苏。

此条就是说,如果归证得丁,一般用小柴胡,如果发现病人“若心下满而硬痛者,此为结胸也,大陷胸汤主之”。条文批注“须大陷胸汤者,用前第二法”即离卦前一卦震卦,第二法即下太阳震字号第二证乙。我们来看歌诀:

下太阳三十九证

震字号十证

大陷胸丸震甲方。乙丙丁戊大胸汤。

心下按痛己小陷。庚中小陷白散强。

辛壬期门堪可刺。小柴胡在癸中藏。

故而,宋本《伤寒论》中小小的批注隐藏着大秘密!现在我们已经揭开了披在《伤寒论》一书上蒙了千年的薄纱:宋版《伤寒论》条文中所谓“合xxx法”是专门给钤法归证取方而设的,是门人自己用的注释版,这是它十分独特的地方弥足珍贵!任何其他取法文方法,比如李宝柱的医算都不是仲景所传,非真法也,况且他的方法也根本取不出法文!《桂林版伤寒论》没有注条文数,所以是纯净抄本。两个版本互参。

钤法条文与宋本的方证条文相应铁证

前篇我们看到了宋本《伤寒论》中每篇开头的小字法文其实是与钤法归证歌相关的,这里我们再多看些例子,好让大家加深理解:伤寒钤法才是解开《伤寒论》的钥匙,而且是明显的写在宋本里,千年来却无人能识。

《宋本伤寒论》中太阳篇合六十六法,方三十九首

[74]中风发热,六七日不解而烦,有表里证,渴欲饮水,水入则吐者,名曰水逆,五苓散主之。第三十七。用前第三十四方。下别有三病证。

[76]发汗后,水药不得入口为逆,若更发汗,必吐下不止。发汗、吐下后,虚烦不得眠,若剧者,必反复颠倒,心中懊憹。栀子豉汤主之;若少气者,栀子甘草豉汤主之;若呕者,栀子生姜豉汤主之。第三十八。栀子豉汤方,栀子甘草汤豉方,栀子生姜豉汤方,并三味。

[77]发汗,若下之,而烦热、胸中窒者,栀子豉汤主之。第三十九。用上初方。

[78]伤寒五六日,大下之后,身热不去,心中结痛者,未欲解也,栀子豉汤主之。第四十。用上初方。

《伤寒钤法》中太阳症歌六十六症。中太阳症,贪午巨未,禄申文酉,廉居戌地,武亥破子,破只六位。以七星为号也。其法从午至子,每星管十症,独破军六症。因此,贪号管第一至第十,巨管第十一至第二十,禄管第二十一至第三十,文管第三十一至第四十,廉管第四十一至五十,武管第五十一至六十,破管第六十一至六十六。

钤法归号

钤法证号

钤法方证歌诀

宋本编号

文庚

37

中风发热六七日。不解而烦表里兼。

37



渴饮水浆还欲吐。是名水逆五苓谙。


文辛

38

伤寒发汗吐下后。反覆虚烦不得眠。

38



剧者心神颠倒甚。速将栀子豉汤煎。


文壬

39

汗下之余邪不散。胸中窒塞热而烦。

39



可用栀子豉汤吐。邪散热除病必安。


文癸

40

伤寒误下五六日。心中结痛客邪为。

40



身热不去虚烦甚。栀子豉汤急吐宜


[109]伤寒发热,啬啬恶寒,大渴欲饮水,其腹必满;自汗出,小便利,其病欲解。此肝乘肺也,名曰横,刺期门。第五十九。下有太阳病二证

[112]伤寒脉浮,医以火迫劫之,亡阳必惊狂,卧起不安者,桂枝去芍药加蜀漆牡蛎龙骨救逆汤主之。第六十。

[117]烧针令其汗,针处被寒,核起而赤者,必发奔豚。气从少腹上冲心者,灸其核上各一壮,与桂枝加桂汤,更加桂二两也。第六十一。

钤法归号

钤法证号

钤法方证歌诀

宋本编号

武壬

59

发热恶寒自汗出。大渴腹满小便通。

59



肝来乘肺名为横。亦刺期门便见功。


武癸

60

脉浮火迫必惊狂。起卧不安耗损阳。

60



去芍桂枝加蜀漆。牡蛎龙骨救逆汤。


破甲

61

针处被寒因起核。必发奔豚气上冲。

61



灸其核上各一壮。桂枝加桂便能通


还有很多,我就不一一举例了,相信大家自己可以对照着看,完全匹配!通过上述法文与正文的比较可以发现:

①法文较条文有增字、异字、异文、错倒等诸多差异,,很多异文不能以传抄致误来解释,而且又有部分条文存在意义上的差别.宋臣的校定整理工作相当严谨,没必要也不可能作出这样的改动.故法文绝非出自宋臣手笔.另一方面,法文若为宋臣在校定过程中根据别本所增入的内客.序文中当有交待说明.因此,豪无疑问,法文应是林亿等校书所指底本中原有的内容。

②法文作为宋本《伤集论》所独具的内容,究竟出自何时何人之手已难以考证。法文较之条文多有删减压缩,大部为在条文基础上的编写,且文字的删减有去病因者,有去部分症状者,有去病机分析者,有去禁忌症、或然症者等等多种形式。一条法文中往往数种情况兼见,无特殊规律可循,说明法文的成文有较大的随意性.而且将法文与其所在篇章条文有明显的对应关系。因此,推测法文的形成,应是是仲景传人在编撰钤法口诀时对条文做了简化,将认为重要的部分简要抄录于各篇章前,宋臣校书留了底本的原始面貌。

③仲景原始的《伤寒论》的篇章结构是一种关系型数据库结构。每篇章前面是条文并附上药方数,篇后集中药方方便查找。条文的排列顺序是根据运气推算的。后来门人为了方便检索,根据条文编撰了钤法方证歌诀,并把它集中在每篇之首。

所以,我不知那些驳斥伤寒钤法的医家你们是否真的静下心来研究过钤法?如果没有,所谓“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你们就是在无知妄言!另外建议大家用刘渡舟编的《伤寒论校注》本,他把小字法文集中在篇首,十分清晰明了。其他版本把大字条文和小字法文混排编号容易使人混淆两种相近的条文。

宋本《伤寒论子目》及其源流初考

宋本《伤寒论》10卷22篇中有18篇的正文之前,都有一个篇幅或短或长的小目录,由于它与书前司记卷次及每卷所辖内容的总目录性质不同,故此称之为“小目”或“子目”。前人已有关于伤寒子目的论述,只是没有给它一个明确的名称。例如:元王履《医经溯洄集伤寒三百九十七法辨》一文中说:“其六经篇、霍乱篇、阴阳易差后劳复篇中,有方治诸条,以数为计,又重载于各篇之前。”所谓“又重载于各篇之前”、“以数为计”的“有方治诸条”即本文所要讨论的“子目”。

宋本《伤寒论子目》的内容与结构

1、子目与正文的关系

单从文字和文献的角度来看,宋本《伤寒论》是由有论有方和有论无方的两种条文所组成。而宋本《伤寒论》的386条子目正是对总凡684条正文中有论有方诸条文的压缩和提炼。比如:第221条正文“阳明病,脉浮而紧,咽燥口苦,腹满而喘,发热汗出,不恶寒反恶热,身重。若发汗则躁,心愦愦公对切反谵语。若加温针,必怵惕烦躁不得眠。若下之,则胃中空虚,客气动膈,心中懊,舌上胎者,栀子豉汤主之。方十一。”2不计小注及序号凡76字。其对应子目“阳明病,脉浮紧,咽燥口苦,腹满而喘,发热汗出,恶热身重。若下之,则胃中空虚,客气动膈,心中懊,舌上胎者,栀子豉汤主之。第十一。二味。”3不计序号及小注仅48字。需要说明的是,尽管子目对于伤寒正文每有压缩,但对其所涉之方名却不作删略。

此外,从子目是为有论有方的条文而设这个角度考察,其中存在个别特例。比如:24条、117条方药与灸刺共论,142条、143条单论刺法,145条、167条、可下篇131条有论无方而皆有子目;8条、216条单论刺法,92条、101条、不可下篇251条有论有方而没有子目等等。从子目是正文的精简与压缩这一角度考察,当我们将子目与正文逐条对比时可以发现约有36条子目与正文之间存在着或多或少的差异。这36条的条文号如下(为节省篇幅不标篇名,仅在篇与篇之间用分号区分):13、15;36、57、63、71、88、103、117、123;142、149、159、170;209、231;310、322;338;385;53、117、33、34、40、96;233;233;209、214;23、164、103、105、149、159。

2、子目与序号的关系

宋本《伤寒论》的386条子目均标有序号,并以篇为单位独立统计。以“辨太阳病脉证并治上第五”为例,其篇名下有“合一十六法,方一十四首”10字小注。本篇计有子目16条,每条子目之末均标有“第一”至“第十六”的序号标志;而其对应的16条正文之末则标有“(方)一”至“(方)十六”的序号标志。两相对比使我们初步明确了子目的直接目的是用以统计《伤寒论》中“有方之法”的。子目“第几几”对应正文“(方)几几”的格式有1处例外。《伤寒论》卷十“辨发汗吐下后病脉证并治第二十二”子目“阳明病,下之,心中懊而烦,胃中有燥屎,可攻,宜大承气汤。第十八。用前第十五方。”4对应的第238条正文之末亦标作“第十八”5,据其体例可知“第”字衍。

3、子目与注文的关系

从上文的举例中我们已经看到了一些与子目相关的注文。比如:篇题下“合几法。方几首”的注文;子目后“(某汤)用前第几方”和或“(某汤)几味”的注文。上述注文的意义是一目了然的。前已论及“有方曰法”,因此篇题下所谓“合几法”既是对篇内有论有方条文数目的统计,也是对该篇子目条数的统计;由于方有重复,所以篇内“方几首”的结果总是小于或等于法数的。这也是林亿等人《伤寒论序》中“张仲景《伤寒论》十卷,总二十二篇,证外合三百九十七法,除复重,定有一百一十二方”的计算依据。而子目后某方在何处,方有几味药的小注也不能小看,它对于具体方药的检索和保存是至关重要的。

此外,子目中还常见“前有某某几证”和“下有某某几证”的注文。比如“辨太阴病脉证并治第十”276条对应子目“太阴病,脉浮,可发汗,宜桂枝汤。第一。五味。前有太阴病三证。”所谓“太阴病三证”指“太阴篇”篇首有论无方的3条条文即273、274和275条。同篇277条对应子目“自利不渴者,属太阴,以其藏寒故也,宜服四逆辈。第二。下有利自止一证。”所谓“利自止一证”是指篇中有论无方的278条。由此可知子目注文的另一个功能是统计无方之证。

宋本《伤寒论子目》的特点和源流

1、子目的特点作用和意义

就宋本《伤寒论子目》行文的特点来看:1、行文简练;2、条条有方;3、以数为计;4、方证出注。就宋本《伤寒论子目》作用和意义来看:小而言之,子目是方证的统计手段:从文献学角度分析,“子目”可以拆分成两部分——子目及其注文。子目正文保存了《伤寒论》中有方治条文的主要内容;子目之注一则明确了方之药味数,使方不致散乱。二则明确了无方治条文的内容和条数,使证不致散乱。合而观之:主观上,子目是《伤寒论》有方之法和无方之证的统计手段;客观上,它起到了固定《伤寒论》条文与方药,使之不致复为散乱的作用。事实也的确如此,自从1065年(北宋治平二年)有子目的宋本《伤寒论》刊行后,《伤寒论》的条文和方药就基本上固定了下来。再没有学者像孙思邈那样感叹“江南诸师秘《仲景要方》不传”6了。大而言之,子目是重方思想的缩影:医家重方药的思想是通贯于古今的,约略言之:《汉书艺文志》已有“经方”之门类,张仲景就是典型的经方派;《隋书经籍志》有《四海类聚方》2600卷的著录,将占该志全部医籍卷数之大半;唐孙思邈的著作明标其目为《千金要方》、《千金翼方》;宋代《太平圣惠方》;明代《普济方》皆宏篇巨制。山西已故著名中医版本目录学家李茂如先生曾说:“重方思想在清代也特别有据,中国有王子接的《绛雪园古方选注》、《伤寒古方通》,日本有东洞的《方机》、《方极》等。”而宋本《伤寒论子目》恰是对《伤寒论》中有论有方条文的精炼总辑,因此宋本《伤寒论子目》可以视为医家重方药思想的一个缩影。从这个角度看,子目本身即堪称一部“小伤寒”。

2、子目源流的推断和考察

宋.林亿等校正《伤寒论序》中着重提到一个背景颇深的《伤寒论》传本:“开宝中(宋太祖赵匡胤年号,公元968~976年),节度使高继冲曾编录进上,其文理舛错,未尝考证。历代虽藏之书府,亦缺于仇校,是使治病之流,举天下无或知者。”习惯上把这个《伤寒论》传本称作高继冲本《伤寒论》。马继兴先生《中医文献学》7对此作了首次考证,其“高继冲本与淳化本《伤寒论》”一节约略说到:高继冲原是五代时期荆南国的末主,963年国亡降宋任节度中。开宝中将其编录本进献宋朝,此后不久即978年(太平兴国三年)宋政府开始编集《太平圣惠方》一书。至992年(淳化三年)纂成刊行。其中卷8首为伤寒叙论、脉候、日数,次为六经病形证,次为可与不可诸篇,末为附方。其文字体例全与《伤寒论》相同,可证卷8全文应是古传本之一,可称为淳化本《伤寒论》,而高继冲本为其底本。该本的重要特点是保存了《伤寒论》古本中的一些原始资料,很值得重视。

通过对高继冲本《伤寒论》“辨六经病形证”的深入分析,可知其特点有三:

第一、节录原文——宋本《伤寒论》六经篇(不计霍乱、阴阳易等)总凡381条,而高本仅有124条,约占宋本原文的13弱。很明显,高本引录伤寒条文具有选择性。

第二、条条有方——仅就六经篇来说,高继冲本《伤寒论》以外的其他传本,都是既有有论有方的条文,又有有论无方的条文。而高本六经篇的每一条条文均有方以应。换言之,仅有有方之法而无无方之证。此处可以顺便提及的是19世纪中叶在日本发现的所谓康治本《伤寒论》,它有65条条文,其中57条有方。有趣的是,其中无方8则竟与后世所谓“提纲证”诸条不谋而合。

第三、行文简洁——笔墨单省是高继冲本《伤寒论》的另一特点。如221条高本作“阳明病,脉浮,咽干口苦腹满,汗出而喘,不恶寒反恶热,心躁,谵语不得眠。胃虚,客热舌燥,宜栀子汤。”9仅38字,才及宋本之半。

高继冲本《伤寒论》(此处确切一点说是淳化本《伤寒论》)和宋本《伤寒论》毕竟相隔将近百年,我们不能否认二者的成书有着不同的时代背景。但只要将高继冲本《伤寒论六经篇》和宋《伤寒论子目》两相对比,我们就不难发现:虽然二者在具体行文上的确存在着较大的差别,但它们的主旨精神和操作方法却并无二致。它们都有意无意地强调了有方之法的重要性,并且不约而同地选用了节略原文的操作方法。如果硬要找出一些不同的话,只能说子目更加细致入微,新设置的序号和小注不但方便了读者的学习和检索,而且有利于文献的条理和保存。笔者在讨论《普济残卷高本伤寒论》时曾经指出:“高继冲本《伤寒论》……六经篇行文简洁、条条有方的形式特点,又使之客观上具备了统计《伤寒论》有方之法的功能,堪称《伤寒论》子目之初形”10。换言之,宋本《伤寒论子目》的源头就是高继冲本《伤寒论六经篇》。

后世较为完整保留子目的著作并不多见,只是在成无己的《注解伤寒论》中变换形式(用双重方框将数字围起来)保留了正文中有论有方诸条下的序号。但成氏不细究其为有方之法而直呼为证,例如:第162条“下后不可更行桂枝汤,若汗出而喘,无大热者,可与麻黄杏子甘草石膏汤。”(后有“二十四”双重方框标志)的注文曰:“前第三卷,廿六证云,发汗后,不可更行桂枝汤,汗出而喘,无大热者,为与此证治法同。”11所谓“第三卷,廿六证”乃指第63条,条文之末有“二十六”双重方框方例标志者。需要说明的是,即便是这一点点子目曾经存在的信息,在现今重新校排的诸多《注解伤寒论》版本中也多有草率删略,致使读者困惑不解。

《伤寒论》子目考

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100029)钱超尘

“子目”对照“总目”而言。宋本《伤寒论》卷一前为总目,总目第一行为“仲景全书目录”六字,顶格。此行之下有“翻刻宋版伤寒论全文”九字,低三格。此九字为赵开美翻刻宋版时所加,故通称赵开美本为“宋版”或“宋本”;亦有称为“赵本”者。在此九字之下是《伤寒论》目录,谓之“总目”。从卷二“辨太阳上第五”开始至卷十“辨发汗吐下后第二十二”止,每卷皆有“子目”。宋本“子目”字体与正文同,唯低两格,回行亦低两格,与正文极易分辨,不致混淆。

“子目”的作用

宋本“子目”为北宋校正医书局孙奇等校正《伤寒论》时所增,在此这前,各种传本皆无“子目”。成无己对“子目”的价值缺乏认识,以为与正文重复,实为赘文而删之,后人所习者唯成本,是以读者罕见子目。

“太阳上第五”标题是:“辨太阳病脉证并治上第五。合一十六法,方一十四首。”其下为子目,试摘举几例:

1.“太阳中风,阳浮阴弱,热发汗出恶寒,鼻鸣干呕者,桂枝汤主之。第一。五味。前有太阳病一十一证。

2.“太阳病,下之后,其气上冲者,桂枝汤主之。第四。用前第一方。下有太阳坏病一证。

3.“桂枝本为解肌,若脉浮紧,发热汗不出者,不可与之。第五。下有酒客不可与桂枝一证。

第1之“五味”至“一十一证”、第2“用前第一”至“坏病一证”、第3之“下有”至“桂枝一证”诸字,宋本《伤寒论》皆雕以小字,示为注文,不与子目混同。

研究“子目”,要与《伤寒论》每“节”下(卷下为节)小注对照阅读。如第五节标题下小注云:“合一十六法,方一十四首。”这十字小注提示我们,本节(即太阳上)从第一条至三十第共有16个“法”,14首方。待我们进一步仔细研究“法”的特点时,发现每一条“法”都有一首“方”。这样说来,“法”数与“方”数应该是相同的,然而这里却说是14首方,与“法数”不相同,这是为何呢?原来有两个“法”所用之“方”与其他之“法”相重。试看:“太阳病,头痛发热,汗出恶风者,桂枝汤主之。第二。用前第一方。”“太阳病,下之后,其气上冲者,桂枝汤主之。第四。用前第一方。下有太阳坏病一证。

第二“法”、第四“法”使用的方剂与第一“法”使用的方剂相同,即均为桂枝汤,这两首方不必重复计数,于是就成了16法、14方。从这里我们清楚地看到,“子目”的一个重要作用是用来统计“法”与“方”的。《伤寒论序》云:“张仲景《伤寒论》十卷,总二十二篇,证外合三百九十七法,除复重,定有一百一十二方。”在《伤寒论》文献发展史上,提出“397法”、“112方”的数字,就是出于这个序言。序言不但首先提出了这两个重要数字,而且还提出两个重要概念——“法”与“证”。近三四十年来,中医界对“证”、“症”、“证”三字概念进行了热烈讨论,但很少有人对《伤寒论》的“证”与“法”进行求根溯源的探讨。从《伤寒论》对“证”的最初含义的界定上看,“证”的概念是极简明的,即无方剂的条文称为“证”。试看“太阳上”第一“法”下面小注:“前有太阳病一十一证”。这第一“法”相当宋本《伤寒论》第12条,原文是:“太阳中风,阴浮而阴弱,阳浮者,热自发,阴弱者,汗自出,啬啬恶寒,淅淅恶风,翕翕发热,鼻鸣干呕者,桂枝汤主之。”此条子目文字简略,有压缩。子目小注云:“前有太阳病一十一证。”待查看此十一证的时候,我们发现,这十一条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每一条皆无主治之方。为了确切认识《伤寒论》“证”的具体含义、特点与林亿、孙奇等人对“证”的概念之界定,我们把这11条引在下面。

1.太阳之为病,脉浮,头项强痛而恶寒。

2.太阳病,发热,汗出,恶风,脉缓者,名为中风。

3.太阳病,或已发热,或未发热,必恶寒,体痛,呕逆,脉阴阳俱紧者,名为伤寒。

4.伤寒一日,太阳受之,脉若静者,为不传。颇欲吐,若躁烦,脉数急者,为传也。

5.伤寒二三日,阳明、少阳证不见者,为不传也。

6.太阳病,发热而渴,不恶寒者,为温病。若发汗已,身灼热者,名风温。风温为病,脉阴阳俱浮,自汗出,身重,多眠睡,鼻息必鼾,语言难出。若被下者,小便不利,直视失溲;若被火者,微发黄色,剧则如惊痫,时瘛?。若火熏之,一逆尚引日,再逆促命期。

7.病有发热恶寒者,发于阳也;无热恶寒者,发于阴也。发于阳,七日愈;发于阴,六日愈。以阳数七、阴数六故也。

8.太阳病,头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若欲作再经者,针足阳明,使经不传则愈。

9.太阳病欲解时,从巳至未上。

10.风家,表解而不了了者,十二日愈。

11.病人身大热,反欲得衣者,热在皮肤,寒在骨髓也。身大寒,反不欲近衣者,寒在皮肤,热在骨髓也。

上述十一条皆无主治之方,宋本《伤寒论》称之为“证”。这种思想贯穿全书。又如子目第四法小注云:“下有太阳坏病一证。”第四法相当宋本第15条,其下之坏病条文为宋本第16条:

太阳病三日,已发汗,若吐、若下、若温针,仍不解者,此为坏病,桂枝不中与之也。观其脉证,知犯何逆,随证治之。桂枝本为解肌,若其人脉浮紧,发热汗不出者,不可与之也。常须识此,勿令误也。

子目第五“法”小注云:“下有酒客不可与桂枝一证。”按第五“法”相当宋本第16条,则其下为第17条:

若酒客病,不可与桂枝汤,得之则呕,以酒客不喜甘故也。第17条亦无主治之方。

又以“辨少阳病脉证并治”为例而再证明之。宋本少阳病从263条始至272条止,其中只有第266条有主治之方,是为“法”,其余诸条无方,是为“证”。故该节之子目仅有一条,即第266条,云:“太阳病不解,转入少阳,胁下硬满,干呕不能食,往来寒热,尚未吐下,脉沉紧者,与小柴胡汤。第一。七味。

编写“子目”的另一个作用是详记每方药味数目及此方在本节中的序数。例如“太阳上”子目第4:“太阳病,下之后,其气上冲者,桂枝汤主之。第四。用前第一方。”文中之“第四”是指此“法”在子目中的序数。凡遇重见之“法”,不再重复言之,只言“用前第几方”即可,可以避免语言重复。“太阳下”子目:“心下痞,而复恶寒汗出者,附子泻心汤主之。第十八。四味。”此条相当太阳下第155条。附子泻心汤由大黄、黄连、黄芩、附子四味组成,其服法云“右四味切三味”等等。“子目”之“四味”两字即套用服法中之二字,其他亦同。

至此,可以为“法”与“证”两个重要概念作出界定——“有方曰法,无方曰证”。即有方剂的条文称为“法”,无方剂的条文称为“证”。

子目的重要用途是统计《伤寒论》之“法”的。

子目另一重要作用是统计《伤寒论》之“证”的。

子目第三个作用是用来记录药味数及“法”序的。

全书“法”数与“证”数经统计而得以确定,经传抄而误增之条文亦可借以考察出来。这是衍生出来的另一个作用。仍以“太阳上”为例。其第16“法”相当宋本第29条,其下未指明有“证”。若有“证”,必出注明言之。宋本第30条云:“问曰:证象阳旦,按法治之而增剧,厥逆,咽中干,两胫拘急而谵语……止其谵语,故知病可愈。”假如孙奇、林亿等在校定《伤寒论》时第29条之下确有第30条无方之“证”,则必于第29条之下注云:“下有一证。”宋本子目第16条“法”下无注,则知第30条为后人所增,增入所据之资料为《金匮玉函经》卷二《辨太阳病形证治第三》第30条。第30条尽管是“太阳上”最末一条之“证”,但如果是“证”,即使条居最末,亦必明示之。如“太阳中”始于第31条,终于第127条。第126条为“法”,其下注云:“下有太阳病一证。”其下果为“证”的条文:“太阳病,小便利者,以饮水多,必心下悸;小便少者,必苦里急也。

又如,少阴病始于281条,终于325条,少阴病子目最后一条下注云“下有少阴病一证。”此条子目相当宋本第324条。其下果有第325条,该条无方而为证。这就说明,尽管最后一条子目的下面有证,也必然把证用小字注释出来。故可知,如果第29条下确有“证”,子目必言之。而未言之者,则第30条为后人增入当无疑义。前人对此多有言之者,清·尤怡《医学读书记》云:“此即前条之意而设为问答,以明所以增剧及所以病愈之故。然中间语意殊无伦次,此岂后人之文耶?”日本丹波元简《伤寒论辑义》云:“按柯氏注本阙此一条。详其文义,似后人所增,柯氏删之,实有所见也。”日本山田正珍《伤寒论集成》引刘栋云:“上条之注文。后人之言也。”又引日本《伤寒论》学家惟忠云:“此疑非仲景之言也,或后人追论之言,谬入本文也。”山田正珍云:“此非仲景之言也。何以知之?以其言繁衍丛脞,而与本论所说大相乖戾也。”运用子目记录“法”与“证”的文献资料,还可以寻找出另外一些后人增加之条文。如“太阳下”始于第128条,终于第178条。第177条为子目第39“法”,其下未注明条下有“证”,则第178条为后人增入似无疑义。第178条云:“脉按之来缓,时一止复来者,名曰结……因而复动者,名曰代,阴也。得此脉者必难治。”对此条文字,《医宗金鉴》称:“脉按之来缓,时一止至名曰结阴也数语,文义不顺。且前论促结之脉已明,当是衍文。”丹波元简《伤寒论辑义》云:“要之,此条实可疑耳。”山田正珍《伤寒论集成》引刘栋云:“后人之注文误混本文也。

从以上分析可知,子目作用大矣。成无己以为子目不过是正文的重复,于是删之,自此之后,读者基本上看不到子目是何等模样了。成氏虽然删之,但在《注解伤寒论》中还保留着“子目”某些痕迹。如宋本“太阳上”共有16“法”,成本在第12条下注云:“上一”。指此“法”属于“太阳上”第一法,即第一个方。在第13条下注云:“二”,一直注到第十六法。在赵开美《仲景全书》的成本中,“上一”“二”一直到“十六”等字均用双栏方框围起来。可惜后来印刷成本的时候,由于不明白这些字的意义,索性删掉了,愈失其本真。

编写“子目”目的

北宋校正医书局孙奇、林亿等为何编写子目呢?

孙奇、林亿《伤寒论序》云:“开宝中,节度使高继冲曾编录进上,其文理舛错,未尝考证。历代虽藏之书府,亦阙于雠校,是使治病之流,举天下无或知者。国家诏儒臣校正医书,臣奇续被其选。以为百病之急,无急于伤寒,今先校定张仲景《伤寒论》十卷,总二十二篇,证外合三百九十七法,除复重,定有一百一十二方。”可知孙、林所用之底本为高继冲进献之本。高氏本曾“编录”之,今已不知其“编录”具体内容何如。校定时颇重视“法”与“证”之区分与统计(宋本子目亦偶有讹字。卷七《辨可发汗病脉证并治第十六》之“法”云:“太阳病,外证未解,脉浮弱,当以汗解,宜桂枝汤。第一。五味。前有四法。”按,“法”字误,当作“证”。北京图书馆本、日本枫山秘府本、日本安政三年翻刻本皆误为“法”,当正。)今依宋本《伤寒论》每节子目所注之“证”统计之,其证数如下:

太阳上14证,太阳中33证,太阳下13证,阳明39证,少阳9证,太阴4证,少阴22证,厥阴31证,霍乱4证,阴阳易1证。

若不计“可”与“不可”,上述之“证”凡137条。若计之,则逾220余条矣。今天都说《伤寒论》条文共397条,这是将“法”与“证”混淆起来统一计算的,其中既有“法”又有“证”,为何与孙、林所说397“法”之数大大不同呢?这就须从孙、林编写子目说起。(此处钱老太过臆断了,若对《宋本》作深入分析的话,此说法则不能成立。首先,林亿等人系当时政府委任的专门从事医书校正的专业人士,绝不会轻易对原著做如此重大的改动,即使做了也应该做出相应的说明,因为在当时所有人都知道,不同的排版方式意味着分别出自不同的作者之手。其次,从《宋本》中林亿等人所加入的注解可知,其在校正本书的过程中所持态度是非常严谨的,遵循了最大限度保持原貌的原则。比如,大黄黄连泻心汤方,林亿等人通过前后对比考证,已能基本确定方中应该缺黄芩一味,(后来的《康平本》也证实此判断是正确的)但是却采取了加注证明的方法,而未对原文做出任何更改,而且《宋本》中类似的情况不止此一处,这说明校注者当时对原著的态度是极其严肃的,根本不可能对增加子目方式这样重大的结构问题做如此大的改动而不做任何说明)

孙、林编制“子目”的第一个目的是确定《伤寒论》所有条文的先后次序与《伤寒论》共有多少条文。条文之先后本无固定不变、不可更易的先后次序。马继兴教授《中医文献学》第三章云:“本书编写的方式是由论和方两类条文所组成,前者是疾病的辨证,后者是具体的处方。条文的字数均多在百字之内,每个条文多系独立地记述一个中心问题。至于各条文相互间的排列,并没有绝对的先后次序,因而形成了在后代不同的传本中条文排列的顺序与多少互有很大差异的现象。”这个分析是正确的。经过子目的统计,宋本《伤寒论》的条文数、证数、法数一览即知,条文之间的先后次序亦排列井然,何先何后,观目立知。这是一番苦心。北宋校正医书局校正医书甚多,其序或云“校正”(《甲乙经序》“国家诏儒臣校正医书”),或云“校成”(《金匮玉函经序》云:“臣等先校定《伤寒论》,次校成此经。”《金匮要略序》云:“臣奇先校定《伤寒论》,次校定《金匮玉函经》,今又校成此书”),或云“校雠”(《千金要方序》:“校雠既成”),或云“校之”(《脉经序》:“今则考以《素问》、《九墟》、《灵枢》、《太素》、《难经》、《甲乙》、仲景之书,并《千金方》及《翼》说脉之篇以校之”),或云“校对”(《甲乙经序》云:“今取《素问》、《九墟》、《灵枢》、《太素经》、《千金方》及《翼》、《外台秘要》诸家善书校对”),或云“修正”(孙兆《校正唐王焘先生外台秘要方序》:“臣虽滥吹儒学,但尽所闻见,以修正之”)。唯《伤寒论序》及卷九、卷十收录《伤寒论》的《千金翼方序》曰“校定”。“校定”者,校而定于一,谓“定本”也。昔唐初孔颖达校正“五经”,亦谓定本。《伤寒论序》、《金匮要略序》、《金匮玉函经序》、《千金翼方序》等皆成于孙奇,唯《伤寒论序》、《千金翼方序》曰“校定”,与他序有别,非出于无意,乃出于有心。《伤寒论》条文先后次序既定,条数既定,无可更动与增删,于是“定本”乃成。自此之后《伤寒论》之本果定于一。

第二,确定证数与“法数”。宋本《伤寒论》凡22篇,从第5篇至第22篇皆云“辨某某脉证并治”。“辨脉”者,见卷一“辨脉”“平脉”;“辨证”者,各篇之“证”是;“治”者,各篇诸“法”是。虽“法”亦兼有辨证,然以依证论治为重。从第5节始,各节下皆注云多少“法”多少方。如“辨少阴病脉证并治”注“合二十三法,方十九首。”各篇有此类数字,则各篇有多少“法”多少“方”,全书有多少“法”多少“方”,可以迅速统计出来,以便于临证选方及确认治法与方剂。尤可注意者,子目于方下多注明该方有多少味药(如少阴篇子目“少阴病,咽痛,半夏散及汤主之。三味。”),以确保此方在流传过程中,不至增减药味。这在使方剂准确流传上,起到很好作用。

第三,防止条文次序错讹。“辨太阳病脉证并治下第七”第28条子目云“上冲不得息,当吐之,宜瓜蒂散。第二十八。三味。下有不可与瓜蒂散证。”此条子目相当第166条。据子目,其下应有一“证”。此证的条文是:“诸亡血虚家不可与瓜蒂散。”但是这11个字在今天流传的各个《伤寒论》传本中均已合并到服法中了。又如“太阳下”子目第30条云:“伤寒若吐若下后,不解,热结在里,恶风,大渴,白虎加人参汤主之。第三十。五味。下有不可与白虎证。”此子目相当第168条。据此,168条之下应有一证,然其“证”文如今已合并到服法中。又如“太阳中”子目第37条云“中风发热,六七日不解而烦,有表里证,渴欲饮水,水入则吐,名曰水逆,五苓散主之。第三十七。下别有三病证。”此条相当宋本第74条。宋本第75条为“未持脉时,病人手叉自冒心,师因教试令咳而不咳者,此必两耳聋无闻也。所以然者,以重发汗,虚故如此。发汗后,饮水多必喘,以水灌之亦喘。”无疑,此条为“证”。而《注解伤寒论》此条分为两条。即从“未持脉时”至“虚故如此”为一条,其余为一条。宋本第76条从“发汗后,水药不得入口为逆,若更发汗,必吐下不止”至“若呕者,栀子生姜豉汤主之”,文字较多。《注解伤寒论》此条分为两条,即“发汗后,水药不得入口为逆,若更发汗,必吐下不止”为一条,其余为一条。今行宋本将原来本为分开之条合并,这尚有其他例证。同样是“太阳中”子目,第60条子目云:“伤寒脉浮,医火劫之,亡阳,必惊狂,卧起不安者,桂枝去芍药加蜀漆牡蛎龙骨救逆汤主之。第六十。七味。下有不可火五证。”此条相当112条。依子目所言,则113、114、115、116、117皆为“证”,而实际不然,仅113、114、115、116无方为“证”,117却有方为“法”。待查阅《注解伤寒论》,宋本之第116条分为两条,即“微数之脉,慎不可灸,因火为邪,则为烦逆,追虚逐实,血散脉中。火气虽微,内攻有力,焦骨伤筋,血难复也”为一条,是为116条,以下为一条,是为117条。而今传之宋本将116、117两条合并为一条,致使子目“下有不可火五证”找不到实际条数。有子目规范尚出现这种条文混乱现象,如果没有子目规范,混乱现象必将更多。

第四,确立“法”在《伤寒论》中的核心地位。子目极重视“法”。宋本第一次提出397法。综观宋本以前《伤寒论》诸传本,皆无397法之说。首先提出此说者为宋本。序云:“证外合三百九十七法,除复重,定有一百一十二方。”各节对“证”的提示仅是附带性的,而对“法”的提示,则极为明细。如第七节“太阳下”注云:“合三十九法,方三十首。并见太阳少阳合病法”。“太阳下”从128条始至178条止凡51条,“证”仅在子目后附带言之,而于“法”则明细说明。又如“少阳病第九”下注云:“方一首。并见三阳合病法。”考少阳病从263条始至272止,凡10条,其中只有第266条有方,其余9条均无方,故只注云“方一首”,亦即“一法”之意。

“有方曰法,无方曰证。”这是贯穿《伤寒论》始终的精神。但各节所注“法”数与“方”数不相等。这是因为有许多重见之方,于重见之方每节则以一方计数。如“太阳中”第一条子目“太阳病,项背强几几,无汗恶风,葛根汤主之。第一。七味。”第二条子目云:“太阳阳明合病,必自利,葛根汤主之。第二。用第一方。”则第二条子目之方数不计入子目总方数之内。

总之,子目的重要作用是多方面的,成无己是临床家,无暇仔细研寻子目诸多重要作用,故而删之。自成本出矣,宋本日微,赵开美刊刻之前,几成绝响。成本不载子目,是以世人未睹其貌,人亦罕言之。

由上面的考证可以看出:

1)伤寒钤法的流传早在宋之前而且是在北方之地,魏时太医王叔和当得传仲景钤法,397法中“可”与“不可”诸篇在《宋本》中有明文说明,此为王叔和对原著条文所进行的分类整理并加入部分自己的内容而附于原著之后的。皇甫谧«甲乙经序»成于魏甘露中,序称叔和为“返代太医令。此时尚无晋代,则王叔和“撰次仲景遗论时间在魏.其官职为太医今.魏始于公元22o年,亡于265年,中间45年,则王叔和至西普或尚存,故医家通称“晋太医今王叔和。他在任魏大医今时整理撰次仲景遗论,与仲景几手耳目相接,且叔和与仲景弟子卫讯素有交谊.則叔和乃深知仲景者。

钤法在仲景后已经在流传,但是十分隐秘,致使孙思邈慨叹。宋晁公武«郡斋读书志»说:“思邈博通经传,洞明医术,若用药之方,诊脉之快,针灸之大,禁,忌之法,以至导引养生之要,无不周悉,后世或能窥其一二,未有不为名医者,然议者频恨其独不知伤寒之数云。孙思邈慨叹的是不得“伤寒取数”之法并非《伤寒论》因为晚年其已经得《伤寒论》十卷本。运气钤法不得师传纵然如孙思邈之大才也只能无奈也。唐代,钤法条文本流传至日本,《康治本伤寒论》就是其抄本之一,保留了钤法条文的原貌,但是后人往往认为此乃摘录本未明其深意。北宋亡后,从成戊己《注解伤寒论》附有部分运气掌诀图看,钤法还在北方传承,成戊己是其中之一。金元时期,不少北人为避金人统治遁入道门,北方全真教兴盛,故而不少秘术保留在道门之中,后复又传至刘河间,钤法再次显世。

2)钤法中称“小目”或者“法文”为“证”而非病或方。仲景伤寒论中经常出现“知犯何逆,随证治之”即说明是要随这个“证”来知“逆”而论治的。

3)钤法的“证”包含病症,脉症和药方,所以在《宋本》中篇名为“辩xx病脉症并治”非原始的“xx篇”。这个证是依五运六气规矩而定的,是真正的“方证相应”,而不是当今黄煌教授之流推崇的丢失了五运六气只剩皮毛的“方证相应”。

钤法来源相关的考证二

长期以来,只有《宋本》因是经宋代国家校正医书局进行了严格的校对且内容相对完整的一个版本,一直被公认为学习《伤寒论》的“善本”,直到近代(1947年),《康平本》的回归,才使这一局面出现了新的转机。据考证《康平本》可能是在唐代由日本僧人作为“遣唐使”来我国留学时抄录并带回日本的抄本,此后一直在寺庙和极少数收藏家之间传抄收藏,直到近代(1937年)才得以在日本出版发行(相关资料可参阅李顺保编著的《伤寒论版本大全》一书)。由于《康平本》有着与其他任何版本都不相同的排版方式,所以其所蕴含的信息量和学术价值也较其他版本要高的多。

《康平本》与《宋本》相比较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所有文字内容与《宋本》中的对应内容大致相同。

第二,书中无《评脉法》、《辩脉法》、“可”与“不可”及“子目”等诸篇。

第三,书中无宋代林亿等人所加的注解内容。

第四,所有正文以不同的排版方式分为顶格、降一字格和降两字格排版三大类。

第五,正文中夹有多处小字嵌注,有的条文末尾有小字或大字附注。

第六,正文旁有多处小字旁注。

第七,书中有多处阙文或阙字,并以方框示之。

第八,正文中个别关键字与《宋本》不同。

作为一部古籍,《康平本》以上诸多与《宋本》的不同点给我们传递了很重要的信息。例如:正文三种不同的排版方式。《康平本》与其他版本的《伤寒论》最大不同点就在于其全部正文分为三种不同的排版方式,分别以顶格、降一字格和降二字格加以区分。若按古代的书写惯例则应该是分别出自不同的作者之手笔。顶格条文属于本书的主体内容,是真正的经方原著;降一字格条文是对原著的诠释和补充;降二字格条文则是对以上两项内容的诠释与补充。在《宋本》中,“可”与“不可”诸篇内容系王叔和为方便临床应用而特意对原文进行了重新整理后而加入本书的,但是此部分文字内容其实并非简单的将原条文进行归类整理,而是同时又加入了许多非原文的内容,这些内容显然为王叔和所作,而细读这些非原文内容,其理论体系、文风语韵皆与《康平本》中降二字格条文内容一脉相承。根据对这三种不同的排版方式的条文对比分析,应该认为它们分别属于张仲景,门人弟子和王叔和三人所作。这样传说中王叔和搜集仲景遗论并与仲景弟子卫讯交好是可信的。

目前《宋本》的样式没有《康平本》原有的三种不同排版方式并且注解内容窜入正文,这些并非林亿等人的篡改。首先,林亿等人系当时政府委任的专门从事医书校正的专业人士,绝不会轻易对原著做如此重大的改动,即使做了也应该做出相应的说明,因为在当时所有人都知道,不同的排版方式意味着分别出自不同的作者之手。其次,从《宋本》中林亿等人所加入的注解可知,其在校正本书的过程中所持态度是非常严谨的,遵循了最大限度保持原貌的原则。比如,大黄黄连泻心汤方,林亿等人通过前后对比考证,已能基本确定方中应该缺黄芩一味,(后来的《康平本》也证实此判断是正确的)但是却采取了加注证明的方法,而未对原文做出任何更改,而且《宋本》中类似的情况不止此一处,这说明校注者当时对原著的态度是极其严肃的,根本不可能对排版方式这样重大的结构问题做如此大的改动而不做任何说明。所以,根据上述比较《宋本》与《康平本》的差异处,文字大小条文不分可以证明,《宋本》的版本是与《康平本》同源的一种抄本,但是在后世传抄过程中文字混入大小不分造成了现今《宋本》的面貌。

现存的《伤寒论》版本在方剂与方证的结构上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康平本》为代表的方证同条的结构形式,另一种是以《金匮玉函经》为代表的前论后方的结构形式。据史料记载,后一种结构方式是经方原著的固有方式,而前一种方式则为有人认为是王叔和所“创”。但是我认为对于经方原著这样一部伟大的医学专著,王叔和是十分郑重的,估计不太会做出这种改变,而且当时的王叔和不仅要完成搜集整理的过程,更重要的是还要对该书进行深入的解读、同时还要经过一定的临床验证,在此基础上再加入自己的理解和诠释内容,所有这些对当时的王叔和来说绝不是一个在短时间内能够完成的工作,这从其后的成无己历经四十年才得以完成了《注解伤寒论》一书的写作的史实便能略见一斑。因此,这个重大的结构改变只能是原本仲景门人所作出的优化。基于《康平本》结构上,后人又归纳整理出钤法歌诀形成了“子目”,其代表版本是《高继冲版》,印证钤法歌诀397法的讲法,可以推断伤寒钤法编撰完成当在叔和整理伤寒论时期,最终综合上述内容的完整版本出现在了《宋本》之底本上。

五运受病推法

不少学人发现用钤法推算,凡是阳支之证:子午少阴,寅申少阳,辰戌太阳,都是配阳干,阴支之证都是配阴干,此60甲子阴阳相配合的规矩。但是钤法条文中还有阳证阴干条文,这是否就意味着永远取不到呢?大家可想一下前面曾经讨论过的纳甲开穴。当今流传的只有阳日阳时,阴日阴时的开穴法,后来我补充了阳日阴时,阴日阳时的开穴法。为什么会有阳日阴时,阴日阳时的存在?因为五运六气变化并非只有阳日配阳经,阴日配阴经那么死板,在钤法中除了前面讲到的司天逐日受病推法外,还有五运逐日受病推法。

伤寒五运受病歌括起例

甲己化土未为期。乙庚金运酉中知。

丙辛水运从子上。丁壬木运卯中随。

戊癸火运元居午。五运皆同旺处推。

丑命生人子日病。顺数见午少阴居。

五行秋金旺在酉,冬水旺在子,夏火旺在午,春木旺在卯,长夏土旺在未。

假令乙丑命人甲子日病。便念甲己化土未为期。乙丑加未上。顺数到司天位上见庚午字,即是子午少阴君火证也。又把甲干加丑命上轮到子日得乙字,就出现了子午阳支得阴干之字号。

但是何时是五运受病,何时是六气为病呢?这个需要进一步研究。运气七篇有五运与六气主客有胜无复之论,五运为主六气为客。《桂本伤寒论》也有类似论述:【师曰】子知六气,不知五运,未尽其道,今为子言,假如太阳司天,而运当甲己,夫甲己土运也,太阳寒水也,土能克水,太阳不能正其位也;又如厥阴司天,而逢乙庚金运;少阴少阳司天,而逢丙辛水运;太阴司天,而逢丁壬木运;阳明司天,而逢戊癸火运,其例同也。

【问曰】其治法奈何?

【师曰】风寒暑湿燥热各随其气,有假者反之,甚者从之,微者逆之,采取方法,慎毋乱也。

不管是五运受病还是六气受病,中医都用三阴三阳六经去分析,所以《伤寒论》只论六病,其实包含了五运和六气两种受病来源!

《医经小学》载有五运为病歌诀:

诸风掉眩乃肝木,痛痒疮疡心火属,

湿肿满本脾土经,气贲郁痿肺金伏,

寒之收引肾水乡,五运主病枢要目。

五运运行于天地之间,司天在泉之间,主客之间,此乃三元变化无穷。钤法推算归证是其常,因为地之气,静而守位,六期环汇应之;临诊辩病要明其变,因为天之气,变动不居,五步一右迁应之。此即所谓“尊时守位,知常明变”也。圣人举一隅之常,世人当能反三隅之变。病人的体证出现变证,那么就可根据归证之常数上下印证取其变证论治。如桂枝汤治太阳中风是常法,疗脏无它病而汗出是为变法,针刺风池风府却与桂枝汤及诸多加减法皆为仲景垂示之圆机活法,学人不可死执干支之下也,否则不成了那些驳斥钤法医家的活案例吗?

钤法推算三种方法总结

钤法系类基本要结束了,不过对于钤法归证的推算方法还有不少人有些迷糊,我在这里做个简短总结。钤法推算有三种方式:

1、伤寒传经用药推法

此法适合传经的伤寒病及类伤寒热病。发病日支阳进三位阴五位,以年支轮推得出病证,再将发病日干加于年命地支上,数至发病日支(司天之位),所得天干是药号。如戊寅生人,甲子日得病。子日即是司天,前进三辰寅,从寅上以本命寅顺行至司天位上见子,是少阴证。甲日发病,就把甲加于年命寅上,推至司天子位,得到的天干还是甲,即第一症。天字号第一症,甲字号下药,麻黄附子细辛汤主之。《素问运气图括定局立成》有整理好的图表可查。

2、非伤寒之外感天行用药

发病日支阳进三位阴五位,以年命推至发病日支(司天之位),所得地支是证,天干是药号。如戊寅生人,甲子日得病。子日即是司天,前进三辰至寅,加本命戊寅顺行至司天位上见戊子,是少阴证,天字号第五症,戊字号下药。

3、五运受病——五脏自病

推法参见前篇。

《伤寒钤法》目前只有书诀未见有详细论述临诊如何操作的细则,古人传承都是传书不传诀,口诀运用需要师传口授,因此学医之人只能自己留心实践摸索了,但愿有人能有缘分得传此术的用法。

钤法逐日司天理论体系:太乙测民病之法

司天运气可以运用到年月日时之中,而王冰的运气七篇只讲了逐年的司天推算法,《医宗精鉴》讲了年内每月的司天法,钤法明确得讲了每一日的司天法。这种时间上的同构体系在道门古传的焦氏易林占法中得到完整体现。据《汉书》记载,焦氏“其说长于灾变,分六十四卦更直日用事,以风雨寒温为候,各有占验”。其实焦氏占法就源于太乙神数中的卦运占法,所以与王冰所传五运六气占法一样,大可占灾变,小可占民病。所以我们可以从焦氏保留的占法体系去体会逐日司天占民病的术数体系是如何构建的。

对于运气司天逐日占法,孟康注云:“分卦直日之法,一爻主一日,六十四卦为三百六十日。余四卦,《震》《离》《兑》《坎》,为方伯监司之官。所以用《震》《离》《兑》《坎》者,是二至二分用事之日,又是四时各专王之气。各卦主时,其占法,各以其日观其善恶也。”(卷七十五)。可见,焦氏的卦气说,是以四正卦各直二至二分之日,其余六十卦三百六十爻,一爻直一日,直三百六十日。传世的《焦氏易林》中,书前即列有六十四卦的值日之法,名日“焦林值日”。其云:“六十卦,每卦直六日,共直三百六十日。余四卦,各寄直一日。

立春、雨水,《小过》、《蒙》、《益》、《渐》、《泰》。

惊蛰、春分(春分震卦直一日),《需》、《随》、《晋》、《解》、《大壮》。清明、谷雨,《豫》、《讼》、《蛊》、《革》、《夫》。

立夏、小满,《旅》、《师》、《比》、《小畜》、《乾》。

芒种、夏至(夏至离卦直一日),《大有》、《家人》、《井》、《成》、《媚》。

小暑、大暑,《鼎》、《丰》、《涣》、《履》、《逐》。

立秋、处暑,《恒》、《节》、《同人》、《损》、《否》。

白露、秋分(秋分兑卦直一日),《巽》、《萃》、《大畜》、《贲》、《观》。寒露、霜降,《归妹》、《无妄》、明夷》、《困》、《剥》。

立冬、小雪,《艮》、《既济》、《噬嗑》、《大过》、《坤》。

大雪、冬至(冬至坎卦直一日),《未济》、《蹇》、《颐》、《中孚》、《复》。

小寒、大寒,《屯》、《谦》、《睽》、《升》、《临》。

每两节气共三十日,管五卦。逐日终而复始,排定一卦,相次管六日。凡卜,看本日得何卦,便于本日卦内,寻所卜得卦,看吉凶。

焦氏易林卦气值日表

焦赣以值日之卦为本卦,以本卦所值之日内行占所筮遇的卦为之卦。筮遇的之卦,不外乎六十四卦之六十四种可能之情形。于是以一值日之卦为本卦,就可组成一个由它所统摄的六十四卦的整体系列;六十四个值日之卦(60卦加四个寄宫卦),共可组成六十四种这样的整体系列。依焦氏之见,在某一本卦所值之日内行占,筮遇何之卦,查阅《易林》中本卦统摄下的该之卦的林辞,就可判明筮问事项的吉凶祸福情状了。

预测方法:

1.根据预测当天阳历的日期,在图表中找出当日当值的主卦。

2.预测人自己求出一个之卦。

求卦方法多式多样:可以用翻书得到的页码数,确定之卦。也可以用心想数定卦。但是其卦序取法与现在梅花体系用卦法迥异。64卦顺序仍按周易本经顺序排列,凡是页码数或心想数小于等于64,直接可以找到对应的卦,如9就是小畜卦。大于64的数字除以64后取余数求卦。

对比伤寒钤法体系其实是类似的。钤法用60甲子逐日司天,以病人年命轮推寻病证,此乃测民病之法也。古圣藏于金匮玉函直至伤寒钤法才得以披露。明白此理,对于慢性病或者不知道确切得病日的占法都能借鉴焦氏占法取证。举几个活用例子:病人不知得病日,医家可以让病人抽60甲子签,或者看其拿的诊号或者让其报数(大于60的除以60取余数,例如89÷60余29,29即壬辰)

掌握太乙占法岂止可测民病还可以如同焦氏易占一样测万般人事也。古传有以太素脉法测人命的即同此理,不过脉法繁杂不好学是个笨法子。神秘的《推背图》是结合60甲子与60卦来推测国运的,也是太乙占法的一种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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