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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重复保险
《保险法》中关于重复保险的规定:
按照《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应当将重复保险的有关情况通知各保险人。重复保险的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可以就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部分,请求各保险人按比例返还保险费。
我们来看一下,哪些保险不能“叠加”赔付呢?
1
财产险
一般来说,财产险投保额越多并不意味着可以得到更高的赔付,保险公司只会按实际损失金额赔付,最高不超过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比如家财险,作为财产保险的一种,遵循补偿性原则,对于超额部分,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车险同样不能“叠加”赔偿,假如有车主分别向两家保险公司购买了同等性质,保额的三责险。出险后,在理赔环节,两家保险公司只能进行比例赔付。
2
医疗费用型险种
目前市面上有很多医疗费用型险种,它们可以针对住院费用进行赔付,比如住院医疗险和意外医疗险。但是,这两种保险作为费用补偿型保险,符合保险的补偿原则,即保险公司在保险金额度内,按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给付保险金,而且赔偿不能超过被保险人实际支出医疗费。
如果多投保,最多也只能类似于车险那样,各个保险公司进行比例赔付,而且都要参照医保或其他渠道的报销额度,然后才对剩余部分进行再报销。
外记:关于重复投保的问题,我们需要分别看待:
首先,我们先来了解“重复保险”和“加保”这两个概念。何为重复保险?在上期财产险的文章里我们提到了: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与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且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其实,这个概念在财产险里运用得更多一些。
在人身险里,这一说法并不严谨,这种情况我们可以称之为:“加保”,也就是为了获得更多的保障。
其次,关于重复投保如何获赔的问题,我们再大体明确一个总原则:一般来说,意外伤害险、定额给付型的重疾险以及定期寿险之类的给付型人身险产品,是可以选购多份的,投保人出险后,也不会受到保险份数的影响,涉及保险公司会在责任范围内各自进行赔付。不过,对于一些财险(如家财险、车险等)以及费用报销型的医疗险而言,一般是不可重复购买,或者说没有重复购买的意义,因为报销不能超额。这一类型的保险主要包括意外伤害医疗险、疾病住院医疗险和住院津贴型保险等。
下面,结合以上两个知识点,为大家一一解析下。我们先来了解赔付不受选购保险份数影响的一些保险产品:
1
意外险
作为当下比较常见的险种,意外伤害险成为很多人的保障选择。那么,如果买了多份意外险,会如何进行赔偿呢?只要是因为意外事故导致的残疾或者身故,对应的赔偿金或身故金都是可以叠加的。譬如说,你在一家公司买了一份保额为50万元的交通工具意外险,同时又在另外一家公司买了一份保额为50万元的综合意外险。那么,只要是因为意外事故导致的残疾或者身故,对应的赔偿金或身故金都是可以叠加的,假如因为交通意外导致的残疾或者身故,累计起来,最高赔付就是100万,两家公司各50万。只要是在保额范围内,就可以进行合理理赔。不过,还要提醒大家:在具体赔付环节,虽然各份保险互不影响,但也都有一些规定,大家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比如各份意外伤害险具体赔多少,需要看伤残等级等
2
重疾险
随着人们对健康的重视以及环境的改变,重疾险逐渐成为关注度较高的产品。涉及到重大疾病的保险产品有很多,很多独立的重疾险,它只针对重大疾病本身予以赔偿,并且不依赖其他寿险产品出售。如果投保人选择购买多份重疾险,一旦被确诊为某种重大疾病,即便在不同公司投了保,只要所患重疾是保单上载明的,而且病情符合赔付标准,就可以同时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
不过,有一点需要指出,保险公司一旦给付重疾保险金后,相应保险合同就会终止。而且,如果投保人所买的重疾险是附加险,那么主险的合同也会要求终止,保险公司只会退还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3
定期寿险
除了意外伤害险和重大疾病险,还有一类产品也符合叠加理赔的标准,那就是定期寿险。不过,这种产品的赔付情形是被保险人身故。假设投保人生前在两家公司购买了一定保额的定期寿险,投保受益人(父母、子女等)最终可以得到两家公司的赔偿。这意味着,定期寿险也遵循常规的人身险给付原则,即不会按照比例分摊,没有风险保额限制。
提醒
在我国,儿童身故保险保障方面,最高的投保额度都有一定限制,目前为20万元。对于具有身故保障的儿童险产品而言,就算可以“叠加”赔付,也要受这个限额的约束。如果是在多家公司投的保,投保人在索赔时,可以先选择其中一家保险公司赔付,如果这家公司的赔付金额没有达到限额,再向其他保险公司对保额内赔付剩余部分进行“接力”赔付,但累计不能不超过所规定的限额。
结语
看完上述这些可以“叠加”赔付的险种,我们可以发现:对于“无价”风险(如身故、癌症)的赔付,通常只以保额为限,投保额度越高、份数越多,能获得的赔付自然越多,重复投保并不碍事。从保险原理上来说,标的价值才是赔付的关键,人的生命是无价的。不过,也要提醒大家:加保是要面临经济负担的,更多保障的背后,你需要支付费用往往也就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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