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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论》药物剂量的古今换算及其历史演变(第三稿)(下)




《伤寒论》药物剂量的古今换算及其历史演变(第三稿)(下)

(2012-03-27 23:49:52)

(六)后世官修医书对汉代方剂剂量“一两”的认识

     前面说过,从中国度量衡演变史来看,汉代之后度量衡量值呈逐整体渐变大的倾向,尤其在南北朝时期,特别是北朝时代的北魏,北魏后期的度量衡器急剧增大,为历代之最。这种变化最终导致了隋唐度量衡制度出现了“大制”。隋唐两朝都是继承了北朝,他们的开国皇帝的祖先都是北朝名贵,所以这两个朝代的各种制度都沿袭北朝的相关制度并加以发展变化和创新。

      度量衡制度,隋文帝是大制 (京师北方长安),继位的隋炀帝是小制(京师南方洛阳)。

      唐代的权衡是大小双轨制,药秤沿用古制不变。《旧唐书》卷48“食货上”:“权衡:以秬黍中者百黍之重为铢,二十四铢为两,三两为大两,十六两为斤。……合汤药及冠冕,制用小升小两(即同汉代衡量),自余公私用大升大两。”《通典》、《唐六典》、《唐会要》等书也明确记载医药用小升小两(即220克/斤 13.8克/两;200毫升/升),其余公私用大升大两(唐宋大制一两为41.3克),大小衡制之比是三比一,即大两的一两是小两的三两。

      在唐代的方书中也常杂有用世用度量衡计量的情况,但会特别注明,如“前N味并用大斗大升”( 《外台秘要》卷31乌麻地黄酒方)、 “ 已上药并是大秤大两”(陈增岳《敦煌古医籍校证》279页)。

      北宋政府官修医书将古典方剂中的计量单位换算成本朝的度量衡单位,实际的剂量基本没有改变。《太平惠民和剂局方》如此,之前的《太平圣惠方》也是如此。所谓“古之三两,为今(宋)之一两(大两,41.3克,三分之一为13.8克)”。

      公元992年的北宋官修《太平圣惠方.卷八》的《伤寒论》方剂剂量,就已经全部换算成北宋通行的剂量,即汉之三两,为宋之一两(大两),如桂枝汤的桂枝汉方为三两,此书改成宋一两。每服一般为四钱。

   林亿等人的官修《新校备急千金要方例》这样规定:“则今之此书,当用三两为一两,三升为一升之制,世之妄者乃谓古今之人,大小有异,所以古人服药剂,无稽之言,莫此为甚,今之用药,定以三两为今一两,三升为今一升(药方中的计量,220克/斤 13.8克/两;200毫升/升),方中虽皆复有用尺寸处,旧例己有准折斤两法,今则不复重述也。“今从旧例,率定以药二十古两(276克),水一小斗(10升为1斗,200毫升*10=2000毫升)煮,取今一升五合,去滓,分三服,自馀利汤欲少水而多取数,补汤欲多少而少取数,各依方下别法。”

   林亿等人在此规定的就是当时官府的规定,但林亿等宋臣校订《伤寒论》、《金匮玉函经》、《新编金匮方论》等仲景医书时,书中的方剂剂量单位使用的还是汉制单位(小制),没有象之前的《太平圣惠方.卷八》那样全部换算成北宋通行的剂量(大制)。

   对于官府的规定,当时的医家其实都很清楚,如1100年庞安时的《伤寒总病论》芍药甘草汤后“按古之三两,准今之一两。古之三升,今之一升。”1108年朱肱的《类证活人书.卷第十二》:“古之三两。即今之一两也。二两即今之六钱半也。古之三升。即今之一升也。……”1144年成无己的《注解伤寒论》、以及王好古1289年《汤液本草.东垣先生用药心法》中都有同《类证活人书.卷第十二》基本一样的话。

   初刊于1078年以后的北宋官修《太平惠民和剂局方 卷上. 论合和法》,书中所用剂量单位也是宋代通行的大制:“今则加减合度,分两得中,削旧方之参差,合今时之行用。其方中凡言分者,即二钱半为一分(10.43克)也。凡言两者,即四分为一两(41.7克一大两)也。凡言斤者,即十六两为一斤(661克/斤/16两=41.3克/两)也。凡言等分者,非分两之分,即诸药斤两多少,皆同为等分也。凡煮汤,云用水大盏者,约一升也;一中盏者,约五合也;一小钟者,约三合也。”

   公元1117 年北宋末年的官修《圣济总录卷第三?叙例秤两》:“吴人以贰两为一两。隋人以三两为一两,今以新法斤两为则,凡云等分者,谓不拘多寡,以分两悉同也。”《圣济总录卷第三?叙例升合》:“古今升斗大小不同,盖古之三升为今壹升,凡方中用水言升合者,今以中盏为率,庶与世俗相通,无多少之惑。其他如酒酢乳蜜之类,凡言升合者,亦合以盏为则。”但是《圣济总录伤寒门》部分的《伤寒论》方剂使用的还是原书的口径,并没有象《太平圣惠方.卷八》那样换算成北宋通行的剂量,即汉之三两没有换成宋之一两。

   1406年明初朱橚取古今方剂汇辑而成的官修方书《普济方 卷五 方脉药性总论 论合和》: “今以意说。汉方当用半两钱二枚为一两。且以术附汤方较(此书中有多个术附汤,搞不清是指哪个术附汤)。若用汉两。计一百八十铢。得开元钱二十二个半重。分三服。已是今之七钱半重一服(三服22.5钱,10钱为一两,即明代2.25两,1明两=37.3克折算原汉方药物应为84.4克)。若以唐方准计三百三十铢。得开元通宝钱四十二个重(42*4=168克)。”这里可以看出,如果著者所说的“一百八十铢”为7.5两,则著者认为汉方的一两为现在的11.3克(84.4克/7.5两=11.3克/两)。
   通观此书《论合和》一文对古今剂量换算的讨论,表明著者开始显得迟疑,已经不象唐宋官府那样明确无疑了。

   清初官修《医宗金鉴. 订正仲景全书伤寒论注》中引李杲曰:“六铢为一分,即今之二钱半也,二十四铢为一两。古云三两即今之一两,云二两即今之六钱半也”。吴谦之所以引用这段话,说明他对此是认可的,即认为汉一两就是“今”3钱多。

   从上面历代官修医书来看,不论具体的民间药物应用情况如何,其实历代官府医政部门认为东汉的医方剂量使用的就是汉代通用的度量衡,即“一两”相当于现在的13.8克左右,并非特殊的度量衡。唐宋官府敢这样确定,应该有其理据所在,如果说谁对古“今”度量衡的演变、换算最清楚,恐怕就是政府的相关部门,毕竟制定和修改度量衡制度是国家大事,而且官府的相关部门最可能保存有历代度量衡的标准器以及有关文件档案。

 

 

(七)古今剂量差异的原因和演变脉络——煎服方法的改变才是关键。

   由于与应用相关,讨论古“今”剂量换算的文章明清以来很多,但却很少有人追究古典汤剂剂量是如何演变成今天这样的剂量的。

   抓住“一日服用剂量”的观念去考察历代方书,才会真正明白古“今”剂量换算历代演变的原因和脉络。下面就以此为线索进行考究。

   综观中医汤剂煎服方法的历史演变,主流大略经历了以下若干历史阶段:

   7.1 大略而言,五代之前,中医的汤剂服药方法,属于“一剂一日,分次服用”阶段。代表显然就是《伤寒论》,其汤剂服用就是“日服量一次煎煮,分二、三次服用”的方法。
 
   7.2 唐代之后,五代、宋元煮散时期属于过渡时期。 “每服N钱”的煮散方法应该是造成后世“一剂一服”的源头。

   宋元方的特点是原汉唐方剂量不变(大剂量),实际每服小量。方后“上为粗末”或“上为散”,“每服N钱”(煮散)。如《太平圣惠方.卷八》的桂枝汤:桂枝(一两)赤芍药(一两)甘草(半两炙微赤锉)上件药(注:以上剂量实际与东汉方相同,因为北宋通行的一两相当于东汉三两)。捣筛为散。每服四钱。以水一中盏。入生姜半分。枣三枚。煎至六分。去滓。不计时候热服。一剂三味是103.3克(姜枣此不计),《伤寒论》中是半日的剂量。而《太平圣惠方.卷八》每服四钱(16.52克),如一日三服,日剂量最多为49.6克,为《伤寒论》原日剂量的1/2。《太平圣惠方》的麻黄汤日三服的日剂量仅为《伤寒论》原日服剂量的1/4。

   《太平惠民和剂局方》也类似,常于方后说明“……为粗末,每服三钱(一般是二、三钱)……。

   7.3 金元明时期的“一日三小剂,一剂一服”。 (每剂约为原来1/3的剂量,日总剂量其实基本没变化);方开“作一服” 逐渐成为医家习惯。

   李杲(1180~1251,相当于南宋)及其传人一系的方书有个特点,就是除宋代一般方开大剂量(不止一日剂量),每服小量的开方法外。还出现每味药几钱或几分的小剂量方剂,此类方剂后多说 “上口父咀。都作一服,水二大盏,煎至一盏,去渣,温服,食后。”说明这类小剂量方剂为一次服用。可参见李杲《兰室秘藏》(约刊于1276年)、《脾胃论》(1249年成书)、罗天益1281年的《卫生宝鉴》相关方剂。

   元代倪维德公元1370年的《原机启微》中的羌活胜风汤、除风益损汤等也是小剂量 “作一服”的方剂。

   宋金元时代,一是汤剂日服剂量较汉唐时代已经大幅缩小。每服小量已经成为习惯;二是出现了开“作一服”的小剂量方剂情况。这种情况大约发展到明代,开“作一服”的小剂量方剂逐渐成为医家习惯。
   
   如明前期1470年董宿原的《奇效良方卷之九伤寒门》桂枝汤:“伤寒中风,病头痛发热,汗出恶风者。桂枝芍药(各二钱半)甘草(炙,三钱);上作一服,水二盅,生姜五片,红枣二枚,煎一盅,不拘时服。”麻黄汤:“伤寒病头痛发热,身疼恶风,无汗而喘者。麻黄(三钱)桂枝(二钱)杏仁(去皮尖)甘草(炙,各一钱);上作一服,水二盅,生姜三片,煎至一盅,不拘时服。”

   明代末期1615 年龚廷贤晚年作品《寿世保元 卷二 伤寒》中方剂后多说: “上锉一剂。水煎温服。”如二陈汤:“陈皮(去白一钱)半夏(汤泡二钱)白茯苓(去皮一钱)甘草(五分)上锉一剂。生姜三片。水煎温服。”这个“一剂”实际应该还是一服的剂量,由“作一服”改为“一剂”,表述上的改变也为后世误解埋下了伏笔。

   明末张介宾1624年的《景岳全书》,方剂多为小剂量方,多以“钱”为单位。方剂后习惯说:“水二钟,煎七分,食远温服。”或“水二盅,煎一盅,食后服”。尽管一般不说明是一服还是一日剂量。实际上这种“水二盅,煎一盅,食后服”的表述实际是继承传统医书的话,一般应该为一服的剂量。一盏水可视为一碗水(200cc,既今饭碗)。

   李中梓撰于1637年的《医宗必读》,书中〈伤寒诸剂〉基本多是以钱或分为单位开小剂量仲景方,方剂后:“水二盅或一盅半,煎一盅或煎八分,温服”。应该为一服的剂量。

   明代后期大概已经形成开小剂量方剂“作一服”的普遍习惯,以至于很多方书在小剂量方后都不需要明说“作一服”,因为当时属于常识。此时期也有一些方书将“一服”称为“一剂”。当后人渐忘一小剂实为一服的传统时,当煎药方法由古法一剂药只一煎变成二、三煎时,这些不标明“一服”或称为“一剂”的方剂最终都可能造成了后世的误解。

   今天我们常称的“一付药”其实原本就是“一服药”,“付”字通“服”。字典解释: “付,量词,指中药(亦作“服”):一~药。”正说明原本“一付药”就是一次服用的剂量。同样,字典解释:“服,量词——用于称中药剂量。一剂称一服。”说明历史上某段时期一剂就是用于“一服”。

   7.4 明末,一剂二、三煎已经逐渐流行。一小剂一服实际渐成了一小剂日服。

   首先有必要了解中药煎服方法的一些历史演变。

   唐代以前汤剂主要是采用一次煎煮分二、三服的方法。二煎、三煎在唐代已有应用,但并不普遍,宋元流行煮散。汤剂二煎、三煎大概是明代才普遍流行的,明代流行补益药物,时人对人参的狂热需求,从经济贸易角度,一定程度上帮助了东北女真族的兴起(人参是其对明贸易的主要货物),这个新兴民族最终又灭亡了明朝。二煎在唐代之前的陶弘景时代已经出现,最早是应用于补汤。与补益类药物的珍贵价高有关。陶弘景《本经集注.序录》曾建议:“凡建中、肾沥诸补汤,滓合两剂,加水煮,竭饮之,亦敌一剂新药,贫人当依此。”明末龚廷贤1615 年的《寿世保元》据此又加发挥:“凡诸补汤。渣滓两剂并合。加原水数。复煎。待熟饮之。亦敌一剂新药。其发表攻里二者。虽前药取效。不必煎渣也。从缓从急之不同故耳。”明末胡慎柔(1572~1638年)因患痨病成医,擅治虚劳,他治疗虚损秘诀第三关时指出,补汤不用头煎,只用第二煎第三煎,取甘淡之味,淡养胃气,为治虚损之秘诀。参见1636年的《慎柔五书》。

   尽管以上医家讨论的都是关于“补汤”的煎服法,但明清两代的确流行“补法”,不论是温补还是滋阴,补药的流行也算是明清医学的一个特色。所以“补汤”式的煎服方法在当时的流行也是可以想见的。

   明代饮片的兴起应该也是一剂药二煎三煎法流行的前提原因。饮片兴起的早期,切片技术应该还比较粗放,没有后来的精细。一般一煎难尽药力。自然会随之兴起二煎三煎。宋金元时期流行煮散,当然是一煎一服,不可能二煎三煎。

   明代汤剂流行二、三煎也导致了原本一小剂一服演变成了一小剂N煎N服。当煎药方法发生这种变化后,原本药方后“一服”的的含义也随之发生了改变,渐有“一剂”的意思了。


   7.5 变异的复古——再回“一剂一日”。前代一服的剂量演变成一日的剂量。

   《本草纲目》两百多年后的《温病条辨》(清?吴瑭1798年)是形成今日汤剂小剂量一剂日服(二、三服)的关键,是书仿仲景《伤寒论》写法。方剂的煎煮和服用方法与《伤寒论》基本相同,表述得很规范清楚,一剂明确为一日的剂量,一次煮取一日的汤剂,分二服或三服。此书的地位和影响不用我多说,此书大概算是近代小剂量一剂一日量,一剂二、三(煎)服习惯形成的标志,这种煎服习惯此后一直沿用至今。吴瑭用药剂量具有明确的观点:“盖药之多寡.视病之轻重也”。所以《温病条辨凡例.》中说明“方中所定分量,宜多宜少,不过大概而已,尚须临证者自行斟酌。”

   《温病条辨》桂枝汤方
   桂枝(六钱 22.4克,原汉方3两)芍药(炒,三钱 11.2克 原汉方3两)炙甘草(二钱 7.5克 原汉方2两)生姜(三片 原汉方3两)大枣(去核,二枚 原汉方12枚)
煎法服法,必如《伤寒论》原文而后可,不然,不惟失桂枝汤之妙,反生他变,病必不除。

   《温病条辨》大承气汤方
   大黄(六钱 22.4克 原汉方4两)芒硝(三钱 11.2克 原汉方3合)厚朴(三钱 11.2克 原汉方八两)枳实(三钱 11.2克 原汉方5枚)
水八杯,先煮枳、朴,后纳大黄、芒硝,煮取三杯。先服一杯,约二时许,得利止后服,不知,再服一杯,再不知,再服。

   《温病条辨》白虎汤方
   生石膏(研,一两 37.3克 原汉方1斤)知母(五钱 18.7克 原汉方6两)生甘草(三钱 11.2克 原汉方2两)白粳米(一合 原汉方6合)
水八杯,煮取三杯,分温三服,病退,减后服,不知,再作服。

   对于吴鞠通改定古方分两的做法,王孟英比较反感。在《温热经纬》卷五.甘草汤后王孟英按:“鞠通,凡引古方,辄改定其分两,而轻重甚未当也。学人审之。”

(八)特别讨论:被误会的“古之一两,今用一钱”

8.1李时珍的话可能被误会了。

   李时珍1590年的《本草纲目.序例上》说“古之一两,今用一钱可也”。这一句后人批评的很多。其实这句话的实际含义后人恐怕是误解了。以李时珍涉猎800多种古医籍的博学程度以及他考证家的细致,他应该不会如此离谱的。其实这句话之前还有很多文字,引用如下:

   “古秤惟有铢两而无分名。今则以十黍为一铢,六铢为一分,四分成一两,十六两为一斤。虽有子谷黍之制,从来均之已久,依此用之。
苏恭曰∶古秤皆复,今南秤是也。后汉以来,分一斤为二斤,一两为二两。古方惟张仲景,而已涉今秤,若用古秤,则水为殊少矣。
      杲曰∶六铢为一分,即二钱半也。二十四铢为一两。古云三两,即今之一两;云二两,即今之六钱半也。
时珍曰∶蚕初吐丝,曰忽;十忽曰丝;十丝曰厘;四厘曰累(音垒);十厘曰分;四累曰字,二分半也;十累曰铢,四分也;四字曰钱,十分也;六铢曰一分(去声),二钱半也;四分曰两,二十四铢也;八两曰锱;二锱曰斤;二十四两曰镒,一斤半也,准官秤十二两;三十斤曰钧;四钧曰石,一百二十斤也;方中有曰少许者,些子也。今古异制,古之一两,今用一钱可也。”

   其中有说 “二十四两曰镒,一斤半也,准官秤十二两”,仔细斟酌李时珍的这段话,他说“准官秤十二两”,所谓“官秤”应该是指明代的官方权衡,一两为36.9克(或认为37.3克),那“二十四两曰镒”之“两”只能是指李时珍认为的古秤或药秤的“两”,那么此一两应为18.45克(即明代的5钱)。“古之一两,今用一钱可也”一段之前,有李杲的“(古之)二两,即今之六钱半也”,即古一两“今”之三钱稍多些而已。在这两各个前提下,那么李时珍何以说出“古之一两,今用一钱可也(约3.7克)”的观点?最可能的就是他所说的是指按“一服”的换算,不是日服剂量的换算,如果是日剂量的换算,应该一两换算成三钱多。

   李时珍“古之一两,今用一钱可也”这句话并没有明确交代是“一服”剂量换算还是一日的剂量换算,但理解李时珍这句话的实际含义要了解其时代医学背景。明代医家开处方,常常开的是一次的服用剂量,而日剂量是二、三剂。李时珍所说应是当时医家开方习惯的反映。他所说的这种剂量换算方法实际指的是一次服用剂量的换算,不是日剂量的换算,如果日三服,日总剂量的换算应是“古之一两,今用3钱(11.2克,其实应为3.33钱12.4克,李时珍为求方便取其整数)”。并没有大幅偏离汉代汤剂剂量一两13.8克的标准。

   我们还可以参考李时珍1590年前后时代医家关于这个问题的论述:

   李杲的学生王好古1289年刊发的《汤液本草》〈卷之二.东垣先生用药心法.升合分两〉:“古之方剂,锱铢分两,与今不同。谓如口父咀者,即今锉如麻豆大是也。云一升者,即今之大白盏也。云铢者,六铢为一分,即二钱半也;二十四铢为一两也;云三两者,即今之一两;云二两,即今之六钱半也。料例大者,只合三分之一足矣。”
   李东垣的这一段话在汤剂剂量演变史上算是承上启下的关键。后世医书广泛的引用了他的这段话。尤其是最后“料例大者,只合三分之一足矣”一句,可能就是后世古一两折一钱的源头。但东垣小剂量方剂多做一服用(见前、见下)。

   明代虞传《医学正传.凡例》( 成书于公元1515年,1531刊行):
   “凡古方分两,重数太多,难凭修合,今悉改为小剂,且如一料十帖之数,原方用药一两,一帖止该一钱,从其轻重,以十取一,惟效东垣都作一服之义,庶使后学根据方修合之便云。”“凡云用水一盏,即今之白茶盏也,约计半斤之数,余仿此。”

   明李中梓《伤寒括要.凡例》(刊于 1649 年):“千金本草。皆以古三两为今一两。古三升为今一升。可为准则。盖衡数以二十四铢为两。汉制六铢钱。四个为一两。宋制开元钱。十个为一两。大约羌三分之一耳。且仲景汤液并分三次服。则轻重止得三分之一。而服法又得三分之一。岂非古之一两。仅得今之一钱乎。”

   王肯堂 《六科证治准绳.伤寒. 凡例》(刊于1602年)的相关内容大略也是如此。

   清初?张璐刊于1699年的《张氏医通》(又名《张氏医书七种》)中的〈伤寒缵论〉末尾部分有:“古今分两——此经方剂,并按古法,锱铢分两,与今不同,云一升者,即今之一盏也,云铢者,六铢为一分,二十四铢为一两也,云一两者,即今之三钱三分也,又为三服,古方云一两,今服一钱足矣,云方寸匕者,方一寸大之匙也,云一钱匕者,如钱大之匙也,云一字者,用钱取一字许也,云圆者,如理中陷胸抵当,皆大弹圆煮化,而和滓服之也,云丸者,如麻仁乌梅,皆用小丸,取达下焦也。”

      大约1680年前后的汪苓友说:“古云铢者。六铢为一分,即二钱半。二十四铢为一两也。云一升者,即今之大白盏也。古方全料谓之一剂。三分之一。谓之一服。凡用古方。先照原剂。按今之码子折实若干重。古方载三服者,只取三分之一,遵法煎服。载二服者,宜分二次服之。顿服者,取一剂而尽服之。只要按今之码子折之,至大枣、乌梅之类仍按古方枚数,以码子额古今之不同,而果枚古今无异也。”(引自陈修园《长沙方歌括. 卷首. 考二章 》,但本论我查不到出自汪苓友何书)

      陈修园1803年成书的《长沙方歌括.卷首.考二章》在引述了钱天来、汪苓友、程扶生关于汉方古今剂量换算的论述之后,自己总结认为:“愚按诸说颇有异同。大抵古之一两。今折为三钱。不泥于古。而亦不离于古也。”又在其后《劝读十则》中说:“况古人升斗权衡。三代至汉。较之今日。仅十之三。每剂分三服。一服亦不过七八钱。与两零而已。较之时方之重者乃更轻。”之后还批评了时医一些用药太轻的陋习。

   从以上这些影响广泛的医书可知,明清医家所谓的“古方云一两,今服一钱足矣”实际应该多是指“一服”的剂量折算,不是日剂量的折算。

      明清有没有“古方云一两,今服一钱足矣” 确实是指日剂量换算的医家呢?也是有的。

      大约1668年的程扶生云:“古以二十四铢为一两,一两分为四分(去声),六铢为一分,计二钱五分。则所谓十八铢者,盖三分之重,古之七钱半也。然以古今量度及黍考之,以一千二百黍之重,实于黄钟之龠。得古之半两,今之三钱也。合两龠为合,得古之一两,今之六钱也。十铢为一千黍之重,今之二钱半也。一铢为百黍之重,今之二分半也。
      或又谓古今量度,惟汉最小,汉之一两,惟有今之三钱半强。故千金本草,以古三两为今一两,古三升为今一升。
      然世有古今,时有冬春,地有南北,人有强弱,大约古用一两,今用一钱足矣。宜活法通变,不必胶柱而鼓瑟,则为善法仲景者矣。”

      这一大段话可能出自1668年成书的《伤寒经注》),程氏最后这段讲求“活法通变”,应该就是指日剂量的换算了,他的意思是不必象前说的那两种日剂量换算这么大的量。

      程扶生的这段话被后世陈修园《长沙方歌括. 卷首. 考二章》引用,尽管陈修园并不接受程氏的观点,但也足见程氏的著作对后世是有一定的影响的,尤其是在他的著作流行的江南地区。但程氏的这种观点在明清医家中算不上主流。

      程知,字扶生,海阳(今广东潮州)人,清代名医,生卒年月不详,著有《医经理解》九卷、《伤寒经注》十三卷,程氏推崇喻嘉言《尚论篇》,在如何对待《伤寒论》397法和113方的问题上,提出“不必尽泥其方,定守其法”。程氏死后,新安黄允亭于1675年重订刊行。

8.2 汪昂《汤头歌诀》也没说过“古之一两,今用一钱”之类的话

      见很多文章说,汪昂在《汤头歌诀》(1694年)中说:“大约古用一两,今用一钱足矣。”但我查《汤头歌诀》,根本没有这句话。或是误传或是某个后世版本所加?查汪昂《医方集解》、《本草备要》、《本草易读》也没有类似的话。但从各书所见,汪昂非常清楚“古人立方分两多而药味寡”,但《集解》所载方剂自言“皆中正和平”,在《本草易读.例》中还说:“我朝徐洄溪,江南宿儒也。其导人以行医之道,惟小心谨慎,择清淡切病之品,俾病势少减,即无大功,亦不贻害。若欺世徇人,止知求利,乱投重剂,一或有误,无从挽回。病家纵不知,而此心不能无愧也。愚以为非阅历深者,不能有此确论。”(大概指徐洄溪《劫剂论》所论)对开方用药较小心谨慎。

      后世类似《汤头歌诀》的著作倒是能见到这句话。

      在陈修园《长沙方歌括. 卷首. 考二章》中引用程扶生的话,其中有:“大约古用一两,今用一钱足矣。” 但陈修园本人并不认同程氏的说法。陈氏认为“大抵古之一两。今折为三钱。”程扶生的著作当年在江南一带流行,他的剂量观点对这一地区应该多少是有一定的影响的。

      浙江章纳川的《汤头钱数抉微》(初刊于1913年)一书也引用了程扶生这段话(其实应该是整篇引用了《长沙方歌括》的文章),但章纳川本人既不认同程氏的说法,也不同意“古之一两,即今之三钱零”的观点。章纳川自己有一套上焦一钱、中焦二钱、下焦三钱、三焦八钱一分的用药剂量理论(大略如此)。他认为麻黄、桂枝等汤,在《伤寒论》中是全料大剂,用于正伤寒,一料可分十剂,一时辰(两小时)服一剂(即一大料煎一大锅,一时辰饮一碗),以病止为度。而杂感每日一小剂可也,即剂量是正伤寒用“两”,杂感用“钱”。

 

(九)新中国后医界对古今汤剂剂量换算的认识

9.1中医高等教育统编教材的情况

  1960年成都中医学院主编的全国中医院校试用教材《伤寒论讲义》(即第一版教材,人民卫生出版社)在桂枝汤后“按”: “关于剂量之标准,古今不一,汉时以六铢为一分,四分为一两,即二十四铢为一两。折今用量时,一方面根据前人考证,更重要的是根据临床实践。凡论中云一两者,折今约一钱。云一升者,按重量折今六钱至一两不等,按容量可折60毫升至80毫升。……”以后历版全国统编《伤寒论》教材一直沿用此说,只是个别字句表述有些许变动,原义没变。后来又将1钱改成3g。国务院曾指示:1979年1月起,中药处方计量单位统一用克。16两单位与公制单位换算,1钱=3.125克;1两=31.25克;1斤(16两)=500克。

  这版《伤寒论讲义》有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没有明确交代这种换算是一日的剂量换算还是一次服用量的换算,大概是想当然的常识性省略了,这大概和李时珍说“古之一两,今用一钱可也”情况相同,实际上它应该是指一次服用剂量的换算,这个从一升的折算可以推测,所谓的一升“按重量折今六钱至一两不等” (中值为8钱,约25克),有人按200毫升/汉升的标准统计过经方中以“升”计量的11种药物,它们每升的均值约为99克,三分之一即为33克,如果考虑到古时药物大概长得略小些,那就与25克相近了(参见范吉平、程先宽《经方剂量揭秘》108页);“按容量可折60至80毫升”,实际就是200毫升的1/3左右。也就是说,如果按日服用剂量古今换算,应该是汉一两约为今3钱,汉一升约为今200毫升,按一般日三服的传统,再换算成一次的服用剂量,就是汉一两约为今一钱,汉一升约为今60—80毫升。但是统编《伤寒论》教材这个省略却有相当不好的影响,由于这段话是附在“桂枝汤”原文后的,而桂枝汤原文剂量是一日的剂量,容易使学子误认为“凡论中云一两者,折今约一钱”是对一日剂量换算而言,尤其是那些自学中医者。其实何止是一般学子,连《经方剂量揭秘》这么一本专门研究经方剂量的专著,全书居然也没有意识到教材所说“古一两折合3克”实际指的是一服的换算,若是按日剂量换算,则为汉一两约为今9克。由此可见,除了交代不够清楚外,这版《伤寒》教材的古今剂量换算还是很够水准的。

   关于第一版教材《伤寒论讲义》所说“凡论中云一两者,折今约一钱”等语的实际含义,我们还可以通过其编著者的学术背景来认识。当年《伤寒论讲义》教材一、二版(试用本及其重订本)的编写,成都中医学院的伤寒论专家邓绍先先生都是主持人。1960年,卫生部委托成都中医学院举办全国中医院校《伤寒沦》师资培训班,先后举办一、二、三班,均由他担任主讲。也就是说,当时中国中医院校的《伤寒论》讲师教授很多都听过他的课,接受过他的培训。邓先生人称“邓伤寒”,伤寒传统理论方面,他主张气化学说,气化学说这一系在近代陈修园之后,因为统编教材的关系,要说影响,大概就属邓先生了。任应秋先生在《研究<伤寒论>的流派》一文中认为,清代以后,中医界研究伤寒学的,大体而言,南方四川福建一带盛行陈修园之学,视陈氏《伤寒论浅注》为医家的“朱注”,而北方盛行《医宗金鉴》的《订正伤寒论注》。近代四川、福建医家用药剂量较大或与陈修园还有些干系,因为陈修园用药是主张“汉之一两,今之三钱零”的,并且多次在不同的医书中强调,见《长沙方歌括.卷首.考二章》和《金匮要略浅注》。

   《长沙方歌括.卷首.考二章》:略,见前面论述。

   《金匮要略浅注》:“崔氏八味丸,治脚气上入。少腹不仁。
   干地黄(八两) 山茱萸 山药(各四两)泽泻茯苓牡丹皮(各三两)附子(一枚)桂枝(一两)上八味末之。炼蜜丸梧子大。酒下十五丸。日再服。(按:宜服三钱)
   按:汉之一两,今之三钱零。此方附子用一枚。计今之法马。重应一两。此方地黄应用二两六钱六分。山药山茱萸应用一两三钱三分。泽泻茯苓丹皮应用一两。桂枝应用三钱三分。附子一枚应用一两。今人分两多误。今特核正。如若多用。照此递加。”

   陈修园一系的邓绍先先生,经方剂量古今折算应与陈同。另外,任应秋先生还认为邓绍先先生的伤寒学受郑钦安先生学术影响较多。而郑氏经方用药的剂量也很大的。

   其实清代后盛行北方的《医宗金鉴. 订正仲景全书伤寒论注》也同陈修园一样是持“汉之一两,今之三钱余”的,见前所述。

   南京中医学院、江苏省中医研究所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1959年3月第一版的《中药学》关于古今剂量的折算部分提到李时珍的“古之一两,今用一钱可也”,也提到张景岳的“古一两为今六钱”;还提到“目前有人认为汉代一两约当现代市称四钱八分强,一升约当现代二合左右,但未可作为定论”,比较谨慎,提倡运用古方时,重点宜参考方剂药物间的比例,结合病情灵活运用。南京中医学院1960年的《中医方剂学讲义》在第四章《剂量演变》中也强调重视方剂中各药比例,看来这是南京中医学院的一贯传统。强调经方药物用量比例没有什么问题,但若忽视经方原本实际剂量的折算似乎也不妥。

   南京药学院编1960年版的《药剂学》认为:东汉的一两为今0.4455市两(如果其“市两”是指一斤16两之市两,即31.25克/市两,则0.4455市两应为现在的13.92克,这大概是引吴承洛先生的观点);一升为今0.2市升(即200毫升)。这一换算标准又被江苏新医学院主编的《中医方剂学》(1964年2月第一版)引用。也被南京中医学院主编、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的《中医方剂学》引用,此书的《内容提要》说明此书是由1964年中医学院试用教材——二版教材重新印行。

   《王绵之方剂学讲稿》中也说过汉一两=24克,但此书中一些方剂的剂量换算显然没有按照这个标准换算。

   1971年10月北京市中医医院革命委员会编写的《新编中医学讲义(上)》190页:“据目前人的考证,认为汉代一两约当现代市称四钱八分强(汉代医书往往一剂药分三次服,故实际用量,可按一两等于一钱三分左右),清代一两约等于今天一两二钱。……现在临床上,采用古方时,一般以一两相当于一钱,作为参考。”可见当时认为汉一两约为今15克。并且明确指出一两换算成一钱指的是一次服用量的换算。

   1986年版全国高等中医院校函授教材《中医方剂学》(湖南中医学院、成都中医学院主编,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1986年11月第一版)中也明确说明:汉晋三斤约当今500克(一斤);一两约当今9克(三钱);一尺约当今6寸9分;一升水约当今200毫升(二合);并交代“日三服”者,每服直接折算可按一两约合3克(一钱)计算。

   也有明确建议古一两日剂量折算为一钱的,如浙江人民出版社1973年11月第一版的《中医方剂学》(西医学习中医试用教材)在《中草药方的用量变迁》部分有这样的论述:“……如东汉时代的《伤寒论》和《金匮要略》各方用量,其所称一两,约合现在市秤四钱四分半……有人这样归纳说,古方药少量重,今方药多量轻,是基本符合实际的,不过所谓量重,是指古今秤已经折算的用量,比之现在仍觉量重,临床应用,还要适当减轻,大约折合古方量得十分之一,即一两折为一钱使用。”(14-15页)。也就是说此书既认为古方一两实际是13.9克,又认为这个用量太重了,要减轻用量,按古一两今日剂量折算为一钱为适宜。但这本教材不属于统编教材。

   广州中医药大学熊曼琪主编的《伤寒学》(新世纪第一版,建国以来统编第七版教材,2002年8月成书)中有《附编. 关于《伤寒论》中的药物剂量问题》,此文也没有正确理解二版教材《伤寒论讲义》中的“凡论中云一两者,折今约一钱;云一升者,按重量折今六钱至一两不等,按容量可折60至80毫升”实际是指一服的剂量换算,而不是日剂量换算。此文在重量考证方面,以为柯雪帆等人的“东汉1两=15.625克”数据较为可信,应该也是没有咨询科技史家的意见。

   各种中医教育统编教材关于古今剂量换算的规定说明必须是统一的、清晰的,如果日剂量换算,有的教材说一两折合今3克,而另一些教材说一两折合9克,这不但要闹笑话,学生的认识混乱也在所难免!尽管传统上中药方剂剂量的浮动性足够大,但医学教材的目的无疑就是给学生立规范,示规矩。而一个医生如果误会一服的剂量为日服剂量,这在现代医学治疗中应该属于比较大的失误。难道中医就不算低级错误?而如果按日剂量换算一两折合9克处方,则又难免成为超《药典》量的违法处方。今天中医界还真是怪事多多。要怪也只能怪中医药管理局的管理混乱。

9.2《中国药典》的情况

   1953年版《药典》中已经出现多种中草药,但惟有甘草是在正文中规定了常用量一次为2—5克,一日6—15克。53年版药典委员会中,植物药小组的组长是中国现代本草学和生药学的先驱者和奠基人赵燏黄先生。赵先生1931年的《中国新本草图志》中第一种研究的药物就是甘草,此书甘草部分举例的方剂,甘草的日用量大约在6—10克,又有说一次的用量为4—8克(出自汉方新用法)。赵先生曾留学日本专攻药学,师从当时日本生药学权威下山顺一郎。应该受日本生药学术的影响较大。赵燏黄先生《中国新本草图志》参考的药典有《中华药典》、德、意、英、法、美、日的药典,特别是日本药典。在《中国新本草图志.凡例》中交代:“本志采用之处方,大概收集于日本汉方书籍中,以资取镜,至于吾国医籍所载之方剂,汗牛充栋,收不胜收,惟遇有民间治疗单方(注新字),酌取一二而已。”

   中药和中成药在《药典》中独立出来成一部分开始于1963年版《药典》。1958年,经第三届药典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研究并经卫生部批准,增聘中医专家8人,中药专家3人组成中医药专门委员会,负责中药生药和成药部分的编写。63版《药典.一部.凡例》之(十):“中药材的用法与用量:除另有规定者外,用法系指煎汤内服,用量系指成人一日的常用剂量,中药成方制剂的用量,系指成人的常用剂量,应用时均得根据具体病情酌量增减,儿童用量可按年龄递减。”以后各版《药典》“凡例”对中药材的用法与用量的规定基本相同,如2005年版《中国药典》第一部的凡例第十四条:“药材的用法,除另有规定外,均指水煎内服;用量系指成人一日常用剂量,必要时可根据需要酌情增减。”

   1963年版《药典》在每种药材的“用法与用量”中使用的单位主要是传统的“钱”、“分”等;从以上情况推断,63年版《药典》中药材的日剂量应该主要是承自清代、民国的汤剂用药习惯。从此《药典》记载的197种中成药来看,仲景方很少。很多中成药配方似乎出自同仁堂。1963年版《药典》甘草的“用法与用量”是“五分至三钱”,即1.6克—9.4克,与53版《药典》的“一日6—15克”完全不同。似乎中药日剂量的确定主要来自中医专家,而非生药学家。1963年版《药典》中医药专门委员会的人员名单很难获取,连国家药典委员会网站的介绍中第三届委员都没有列出名单,新中国《药典》不列署编著者的名字的只有1963年版,也算是当年的时代特色吧,1950年代开始编写,1977年10月出版的《中药大辞典》(第一版)也只署名江苏新医学院主编,没有具体的编著者姓名。从我目前收集的资料来看,只知道大概以下人员是1963版《药典》中医药专门委员会的:裴鑑(留美植物分类学家和药用植物学家)、楼之岑(留英生药学家和药学教育家)、秦伯未、朱颜、宗维新。

   秦伯未先生是不赞成用大剂量的,他在1959年出版的《中医入门》的末尾说:“关于古代度量衡制度和现代不同,古制都比今制为小。据近人考证,大概汉朝一两合市称四钱八分强.一升约今二合左右,提供参考,用以说明古方的分量不能作为现在处方用量的标准。”

   1963年版《药典》中医药委员与中药剂量的关系可以从周超凡先生的一次讲话推测,周超凡先生是第五、六、七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委员会委员。2008年11月5日,在中医杂志社和中国中医科学院学术管理处主办的“经方药物剂量及现代临床应用研讨会”上,周超凡先生说,1975年参与制定《药典》(三版1977年版)的医生以浙江、江苏等地的南方医生居多,北方医生一般用量较大,但参与的很少。后来他发现了剂量规定不符合临床应用,就多次呼吁修改,“但一下子改动过大,不好办。”

   对于常用药材,我比较了63版(二版)《药典》和2005年版《药典》,发现部分药物日剂量已有增大的倾向,但增大的幅度不大。但是还有很多常用药物的日剂量上限完全没有改变,只不过将钱或分改为克而已,按周超凡先生的分析统计,第一版《药典》到第七版《药典》(1963年-2005年)都收载的254种饮片,23年来从未改变日剂量的有220种(含45年未改、31年未改),占86.61%。可见63版《药典》对药材日剂量定下的基调较为牢固。参见《周超凡论中药》一书。

   黄煌教授曾对全国名中医擅长应用的药物进行过调查统计,我观察其排名前40位的药物在2005年版《药典》中的规定,成人一日用量大多在3-15克/味,即宋代以来的1-5钱,这种规定应该是继承清代、民国以来的用药习惯,并不是汉唐汤剂的古典传统。凌一揆先生主编的1984年版的《中药学》中关于药物剂量的论述与药典规定是类似的,此书认为一般中药的常用内服日剂量约为5—10克;部分常用量较大的为15—30克。凌一揆先生是我国第一位中药学博士生导师,药典委员会委员。1984年版的《中药学》不是凌一揆先生的个人著作,是中医高等教育统编教材第三版,代表了当时中药学界的普遍观点。周超凡先生曾统计过雷载权1995年版的《中药学》,其平均一个药材品种的日用量为6.4-14.01克。参见《周超凡论中药》一书。

   有学者统计分析330多位全国中医名家最常用的12种药材的剂量,均高出《药典》、有关教材规定数倍。如果按《药典》或教材日剂量标准,则超法规剂量应用饮片,已成为当前中医药临床的“常态”。《药典》或教材药物日剂量标准对时方派医家用药的影响大概有限,但对经方派医家的用药影响就大了。

   在编制九版(2010版)《药典》时,中医药委员会曾考虑过取消“用量用法”等标准,而是收录到“临床用药须知”里,仅供临床医生参考而不作为硬性规定,把医生从中药传统剂量的局限和束缚中解脱出来(来源于周超凡先生的讲话)。但是九版《药典》公布时中药材还是继续保留了“用量用法”的规定。《药典》中的药物不标明用量恐怕不太可能,大概还没有这样的现代药典。

   值得一提的是周超凡先生,其作为药典委员会的资深委员,几十年来不断呼吁正视中医用药的现实和传统,对《药典》药材规定剂量普遍偏小的问题多次提议改进,建议《药典》适当放宽非大毒中药的日用剂量,解放医生被束缚的手脚。尽管现在事情尚未有大的改观,但已经引起了国家相关管理部门的重视。

   现在学医的人之所以以“古一两折算今3克”换算古方日剂量,除了想当然的误解李时珍“古之一两,今用一钱可也”外,教材交代不清,说法各异也是一个因素,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药典》对剂量规定的影响,新中国药典对药材剂量的规定与过去有一个显著的不同,就是明确规定“用量系指成人一日的常用剂量”,这大概是和国际药典接轨的表述。新中国教材《中药学》等也采取了与药典一致的规定和表述。这就容易使学生误会《伤寒论讲义》、《方剂学》等教材中的“古一两折算今3克”为日剂量的换算。

 

(十)历史总结(方剂用度量衡的古“今”名义换算,主要以“两”为例):

   公元220年左右,《伤寒论》时代的方剂的一两最可能是13.8克左右。(从《伤寒论》方剂中的大枣、华佗医案、马王堆医书方剂剂量、《武威旱滩坡汉代医简》方剂剂量推测而得)

   东晋372年前后的《范汪方》的一两应该在10克以上,很可能就是13.8克左右(从《本草经集注.序录》提供的实例推测追溯而得)。

   公元500年,医方中的一两应该在10克以上,很可能就是13.8克(从陶弘景《本草经集注.序录》提供的实例推测而得)。

   唐代方剂用度量衡:220克/斤; 13.8克/两;200毫升/升(见《唐六典》、《唐会要》等书)。如方剂剂量使用大制的度量衡单位,会特别说明。

   宋代“古之三两,为今(宋)之一两(大两=41.3克,三分之一为13.8克)”(见《新校备急千金要方》、《太平惠民和剂局方》等官修医书)。

   1406年明代官修方书《普济方 卷五 方脉药性总论 论合和》大概认为汉方的一两为现在的11.3克左右。

   1590年李时珍的《本草纲目》说古秤“二十四两曰镒,一斤半也,准官秤十二两”,其实认为汉代的一两相当于18.45克。李时珍“古之一两,今用一钱可也” 实际指的应该是一次服用剂量的换算,如果日三服,日总剂量的换算应是3钱(即11.2克,其实应为3.33钱12.4克,李时珍为求方便取其整数)”。

   清初1742年官修《医宗金鉴》认可李杲所说:“古云三两即今之一两,云二两即今之六钱半也”即汉一两就是清3.25钱(即12.12克)。比13.8克小的原因是清代一斤596.8克,小于唐宋的一斤662克。

   金元明时期的“一日三小剂,一剂一服”。明代,汤剂煎药方法由古法一剂药只一煎逐渐演变成二煎、三煎,一小剂一服的金元服药传统大约在明末清初演变成一小剂N煎N服,成了“一日一小剂”了。流传至今。

   1949年新中国以来,中医高等教育统编教材中对《伤寒论》方剂日剂量的古今换算尽管交代不清,说法不一,但主流实际还是汉一两约为今9克(即3钱,实际应是3.33钱)。比13.8克小的原因是现代一市斤500克,远小于唐宋的一斤662克。(参见教材《伤寒论讲义》、《中医方剂学》等)

   可见,东汉之后,直到新中国初期,其实历代医界的主流对汉方的药物剂量进行古“今”折算基本是一脉相承的。而从唐代开始,医界折算的主流就是“古之三两,今之一两(古之一两,今之三钱余)”,至少名义上是这样折算,尽管因为历代“基准”的变动而有所偏差,但大体还算是一致的。

   现在方剂用药日剂量比古代变小的原因主要有二:

   一是煎服方法的改变,金元明时期的一小剂一煎一服在清代演变成了一小剂二、三煎、日服。这才是导致现代方剂用药日剂量变小的关键,原本一服的剂量变成了一日的剂量是方剂应用历史上最离谱的演变。如果今天的一剂药是一服的话,实际与汉唐方剂用药剂量的差异并不太离谱。也就是说,如果不考虑煎服方法的改变,单就古今方剂剂量在官修医书中的名义折算而论,实际从汉代到新中国初期基本上还算是一脉相承的。

   二是唐代之后,“一斤”的实重经历了多次变小(唐宋661克——元633克——明清596.8克——民国500克),而后世的折算者多以“古”“今”一斤实重相近为前提约略折算,最终使唐宋认为的古之一两为13.8克左右变成了如今认为古之一两约为9克左右的业界习惯。

      下面重点谈谈现代煎服方法与古今剂量换算的关系。

      现时代流行的汤剂煎服方法是“一天一剂,一剂熬两次,早晚各服一次(或早中晚各服一次)。”每剂药物一般煎二次,有些补药也可以煎三次。《中药药剂学》中对汤剂煎煮时间和次数是这样规定的:解表药头煎10~15min,二煎10min;滋补药头煎30~40min,二煎25~30min;一般性药,头煎20~25min,二煎15~20min。

      今天中药提倡煎2次是有相关研究结论做指导的,有关实验研究表明:一煎煎出率大约为30%-40%,二煎为30%~35%,两次合并可得70%~80%。而三煎、四煎仅占20%。第一煎如果不把药液倒出,即使延长煮沸时间,有效成份也不能继续析出,因为药液浓度已经达到饱和状态。只有将第一煎的药液倒出,再加入清水煎煮,才可以把药渣中的有效成份稀释出来。所以今天提倡一包中药煮两次是有其研究理论依据支持的。但是两煎法也是有讲究的,最好是两次煎煮的汤液合并后再分服,才符合古方的本质,因为药材有些易稀释,有些难稀释,第二煎时,各药材析出成分的比例与第一煎药液应该是有差别的,可能会影响到方剂的效用。而且第一煎与第二煎的药液浓度也有差别,两煎合并再分服是比较合理的方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二○○九年三月十六日发布的《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第十三条规定也是“每剂药一般煎煮两次,将两煎药汁混合后再分装。”

      尽管我认为汉代药秤是世用秤1/2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但现代研究却认为取汉方剂量的1/2煎煮两次合并汤液基本可以等同汉方一煎的汤液,即一剂药40%的有效成分与半剂药80%的有效成分基本相当。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使用汉方一半的剂量而二煎合并汤液基本也算是符合汉方原剂量的(当然这里没有考虑药材古粗粒、今薄片以及古野生、今栽培等差异对煎出率的影响)。如果这一研究的结论是可靠的,那么这种古方1/2剂量用药方法的实质剂量即符合汉方,又能节省药材,值得宣扬推广,但此法对煎服方法必须交代清楚才行。

      所以,在今天药剂二煎法的基础上,以日剂量计,汉之一两,也可以粗略认为实质药力相当于13.75克的二分之一,即7克。

      据相关统计,经方每味药的用量平均大约为46.7克(按一两13.75克计,日剂量),如取二分之一,则约为23克,这也比《药典》规定的药物一般日剂量极限15克要高。

 

(十一)侧面证据

11.1 瞑眩反应与经方大剂量

      尽管出土的秦汉医书《五十二病方》、《治百病方》中内服类方剂的服用剂量都比较小,但也有不少史料反映出,秦汉时代的医疗可能也流行用“猛剂”,或存在这样的流派。“若药不瞑眩,厥疾不瘳”(如果药物不能使人头晕目眩,则疾病就不能痊愈。出自《尚书?说命》)是中医人熟悉的成语,其实在孟子时代应该已经是流行语。仲景医书中“其知者,如醉状”“得吐者,为中病”,“如冒状,勿怪”之类应该就是服药后的瞑眩反应。为什么当时医疗有医者好用“猛剂”?推测有以下原因,一是古人大概不象今天的人那么娇贵,身体稍微不适就认为是病,早期所谓的疾病应该多指重伤或重病,“疾”是中箭,而卷卧在床的不适才为“病”。重病当然要用重剂救命。仲景医书中有一些方剂就属于急救类型的。二是早期的一些方剂可能来源于巫医的昏迷药物系统,即是巫医用昏迷药物“驱邪”之类的遗风,要达到昏迷、迷幻的效果必须大剂量,巫医一系可能有这种大剂量用药的习惯。

      好用“猛剂”或昏迷药物(毒药)当然容易出事,所以当时的人并不轻易服药。汉代谚语说“有病不治,常得中医。”(有病尽管不治,但常会有中等水平医生所能够达到的效果。侧面反映出当时庸医很多,常出事故。见《汉书?艺文志?经方》)。《易经》也说"无妄之疾,勿药有喜" 。《礼记》说"医不三世,不服其药",这些都反映了当时民众对服药的谨慎态度。“亲有疾,药先尝”,一般以为是尝试药味或冷暖,其实初始含义应该主要是尝试毒性如何,因为散、丸剂也要尝药的。

      以13.8克左右为汉一两折算经方方剂,今人多以为剂量惊人。但从以上史料来看,当时的医疗用药应该是比较普遍存在用重剂的情况。

      仲景方中的一些“猛剂”,一是可能属于急救型的;二是必须注意,仲景方原剂量虽大,但未必是全部服用的,一日的汤剂煎出后,如果一服生效后,多是“止后服”的,即“中病即止,不必尽剂”。实际的服用药量可能常常没有方剂标明的那么大。

   以13.8克左右为东汉一两的标准衡量,仲景方中较可疑的有《金匮要略》中的“大黄甘遂汤:大黄四两、甘遂二两(约28克)、阿胶二两,上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顿服之,其血当下。”章太炎先生认为量太重,可能为传写之误。但今人有实验表明甘遂的煎剂无泻下作用,且毒性远弱于甘遂乙醇浸膏和生甘遂粉剂。

   从现代对药材有效成分煎出率研究的角度看,以传统的用水量,汉代方剂煎煮的时间短(三沸,参考秦汉出土医方)、未提及煎煮前浸泡、药材为粗粒,且采用一煎的方法,大概其药物成分煎出率尚不到30%。以此来看,大剂量的古方其实并不象我们想象的那么“猛”,以今视古,当时的煎煮方法对药材的浪费严重。

11.2 汉代一剂药与当今一般的一剂(包)药重量相当

      汉代经方一般是一日一剂(一包)一煎三服;当今临床处方一般也是一日一剂(一包)二三煎二三服。

      经方的药味少,平均为4.7味加减2.8味,每味药的用量大,平均大约为46.7克加减34克(按一两13.8克换算),平均一剂药物的总重量为228.9克加减148.7克;
当今一般的临床处方药味多,平均15.5加减4.2味,是经方药味的3倍多,但平均一剂药物的总重量为234.5克加减87.6克;可见经方平均总药量与当今临床处方平均用量近似,无多大差异。从相关调查统计来看,河南、北京、上海三个地区中,河南地区当今一般临床处方的平均总药量为226.9克加减80.6克,与经方平均总药量最接近。如今一般处方药味较汉代增加如此之多,若按汉一两约为13.8克换算,一剂(包)药的平均总重量却古今近似,这可能正是历史习惯的遗迹,也反过来说明汉一两折合13.8克左右可能逼近历史真相。

      以上参见范吉平、程先宽《经方剂量揭秘》117页——133页,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专项资助课题(课题编号:02-03JP06)的相关资料。


(十二)其他相关问题

   12.1《伤寒论》汤剂用药的“日剂量”状况是否当时中医的普遍现象?

   从《五十二病方》散、丸剂“一剂多日剂量,日一服”, “酒飲”;到《武威旱滩坡汉代医简》散、丸剂“一剂多日剂量,日三服”, “酒飲”;再到《伤寒论》“一剂一日剂量,日二三服”,水煎服。

   如果以“日服用剂量”为标准考察,《伤寒论》汤剂的“日服用剂量”确实要比《五十二病方》、《武威旱滩坡汉代医简》的大。所以目前还难以判断《伤寒论》汤剂的“日服用剂量”是当时中医的普遍现象,还是只属于一个区域学派的特殊传统。从零星的史料来看,基本同时代、地域相近的华佗,其方剂的剂量也近似《伤寒论》,但无法考究其方剂的“日服用剂量”的多少。

   12.2 汤剂用药用大剂量还是小剂量?

   从方剂的历史演变来看,“日服剂量”较大和较小的情况都有相当长久和广泛的医疗实践。汉末以前、五代、宋、元、清代以来,“日服剂量”小,日本汉方近代也习惯用小剂量。汉末至唐代“日服剂量”大。似乎都有效用,这其中太多问题值得现代科研工作者深入研究。由此,现代多有医家侧重于方剂药物之间的比例,而对方剂药物的绝对重量则采取灵活的态度。这是比较务实和高明的。南京中医学院、江苏省中医研究院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1959年3月第一版的《中药学》第六章中讨论古今用药量的差别部分,就提倡运用古方时,重点宜参考方剂药物间的比例,结合病情灵活运用。

   个人认为,在保证方效的前提下,还是尽量采用较小的药物剂量为好,既经济也环保。宋代煮散大概还是有追求物尽其用、经济的原因。

   12.3 仲景方用药剂量分“世升”与“药升”?

   容量方面,丹波元坚认为,仲景方中有“世用之升”和“药升”之分,即量药用“药升”,量汤液之类用“世升”。我觉得这种情况可能性很低。原因有二,一是在同一本医书中使用同名实异的容量单位而不做说明,显然很难说得过去。二是古代制定国家度量衡是有严格标准的,其三者之间实际上是有某种内在联系的,如果确定“衡”的一斤在200——260克之间,那么对应的“量”的一升应该就在200毫升左右。一个方剂内的药物,不可能用两种系统的度量衡单位而不做交代。

12.4 北宋以来医家对汉方剂量换算的一种简易方法:等比折算法

      公元1100年庞安石《伤寒总病论》芍药甘草汤后按语云:“按古之三两,准今之一两。古之三升,今之一升。若以古方裁剪,以合今升秤,则铢两升合之分毫难以从俗。莫若以古今升秤均等,而减半为一剂,稍增其枚粒,乃便于俗尔。”
      其芍药甘草汤的剂量就使用这种方法:芍药甘草(各一两半 原方各四两,庞安石以古今升秤均,约取其三分之一)细锉,水一升半,煎七合半,去滓,温温分再服。

      《伤寒总病论》卷第六《辩论》又说:“唐徐氏《大和济要方》减其升两,虽则从俗,患其太省,故病未半而汤剂已竭,鄙心患之。自顾抄撮斟酌,积三十余年,稍习其事,故敢裁减升两,庶从俗而便于行用。或一方而取半剂,或三分取一,或四分取一,或五分取一,或增其水有可以作煮散者,有病势重专用汤攻者。”

      可见,北宋医王庞安石虽然知道“古之三两,准今之一两”,但为了“从俗而便于行用”,他采用了一种简易的换算方法:“以古今升秤均等”(将古今升秤视为相同),“一方而取半剂,或三分取一,或四分取一,或五分取一”(仅指汉方剂量数值的比例)。以北宋通用的秤两,二分取一的实际剂量比汉方还重,所以庞安石说是“稍增其枚粒,乃便于俗尔”。

      庞安石这种剂量折算方法,大概就是后世用汉方参考药物间的剂量单位比例,结合病情轻重等比例缩放剂量方法的源头。

      我曾粗略考察了张元素易水一系的医书,可以看到庞安石这种简易折算法的流行。

      易水张元素为教其门人而作的《医学启源》(刊于1186年):

      白虎汤(大约是汉方数值的1/4):
      知母(去皮一两半 原方6两) 甘草(一两炙 原方2两) 粳米(一合 原方6合) 石膏(乱文者,别研,四两 原方16两)
      上为末,每服三钱,水一盏半,煎至一〔盏〕,去滓,温服。小儿量力与之。或加人参少许同煎亦得,食后服。此药立夏后〔立〕秋前可服,春时及秋后并亡血虚人不宜服。

      小柴胡汤(大约是汉方剂量数值的一半或1/3):
      柴胡(四两去苗 原方8两) 黄芩 人参 半夏(汤洗七次) 甘草(各一两半 原方3两)
      上为粗末,每服二钱,水一盏半,生姜五片,枣子一枚,擘破,同煎至七分,去渣,热服,不拘时。小儿分作二服,更量加减。

      五苓散(大约是汉方剂量数值的翻倍):
      泽泻(二两半 原方一两六铢即是一两2.5钱) 猪苓 赤茯苓(去皮)白术官桂(去皮各一两 原方多为十八铢,即0.75两,桂原方半两)
      上为粗末,每服三钱,热汤下。

      大承气汤(大约是汉方剂量数值的1/4):
      大黄(苦寒,一两 原方4两) 浓朴(苦寒姜制二两 原方8两) 芒硝(咸寒一合 原方3合) 枳壳(五个去穣麸炒 原方5枚)

      张元素弟子李杲1232年成书的《内外伤辨惑论》卷下 论酒客病:

      五苓散(大约是汉方剂量数值的翻倍,与张元素的基本相同):
      泽泻(二两五钱 原方一两六铢即是一两2.5钱) 猪苓 茯苓白术(以上各一两五钱 原方十八铢,即0.75两)桂(一两 原方半两)
      上为细末,每服二钱,热汤调下,不计时候,服讫,多饮热汤,有汗出即愈。

      与李杲同时期的张从正(子和)学宗刘完素,虽不是张元素易水一系,但也使用庞安石的剂量简易折算法。1228年张子和《儒门事亲 卷十二汗剂. 麻黄汤》(大约是汉方剂量数值的1/3):“麻黄(一两,去根 原方三两的1/3)官桂(七钱 原方二两的1/3)甘草(三钱半,炙 原方一两的1/3)杏仁(二十二个,去皮尖,麸炒黄色 原方杏仁七十个的1/3),上为粗末。每服三钱,水一钟,煎至七分,去滓温服,汗出自解。”

      张从正此方各药物的实质剂量与汉方是基本相同的,唯独“杏仁二十二个”缩小了三分之二的剂量,这就显露了这种剂量简易折算法的不足之处。

      桂枝汤(同样也大约是汉方剂量数值的1/3):
      桂枝(一两 原方三两) 茯苓(半两 仲景方无) 芍药(一两 原方三两) 甘草(七钱 原方二两)
上为粗末。每服三钱,水一盏,生姜枣一同煎,温服。

      张元素的另一个弟子王好古《此事难知》:[卷上\太阳六传] 太阳证:

      麻黄汤(大约是汉方剂量数值的1/2): 
      麻黄(一两半去节 原方三两)桂枝(一两去皮 原方二两)杏仁(二十粒汤浸去皮尖 原方70枚)甘草(半两炙 原方一两)上锉每服五钱。水一盏煎温服。

      王好古《阴证略例》.伤在太阳 :

      理中丸(大约是汉方剂量数值的1/3):
      人参(一两,腹痛者倍之) 甘草(炙) 白术 干姜(各一两)(汉方都是三两)
      上细末,炼蜜和丸鸡子黄大。以汤数合,和丸,研碎,温服之,日三夜二。腹中未热,益至三四丸,煎热粥饮投之,微温覆,勿揭衣。丸不及汤。

      李杲的弟子罗天益《卫生宝鉴》[卷六\除寒门] 气分寒 :

      桂枝加附子汤:
      治太阳病发汗。遂漏不止。其人恶风。小便难。四肢微急。难以屈伸者。宜服之。
桂枝(去皮)芍药(各一两半,原方是三两)甘草(二两,原方也是二两)附子(炮。去皮。用半个。原方是一个)上锉如麻豆大。每服五钱。生姜四片。枣子一枚。水一盏半。煮至八分。去滓温服。

      (从附子半个、桂枝(去皮)芍药(各一两半)来看,应该大约是汉方剂量数值的1/2)。

      桂枝加芍药生姜人参新加汤(大约是汉方剂量数值的1/2):
      治发汗后身疼痛。脉来迟者。此主之。
      桂枝人参(各一两半,原方是三两)芍药(二两,原方四两)甘草(一两。炙,原方二两)上锉如麻豆大。每服五钱。生姜四片。枣子一枚。水一盏半。煮至八分。去滓。温服。

      庞安石这种等比折算的剂量简易折算法被后世医家广泛运用。


12.5 江南医家用药剂量轻习惯的由来

   江南医家多有用药轻灵的传统。大概跟当地历史上一些医家对古今剂量换算的观点有一定关系。明清以来,对于古今剂量换算江南地区有不少医家都认为汉方剂量是比较轻的,与主流认为古一两折“今”三钱余的观点有较大差别,其中大概以王朴庄的观点影响最大。

   清初大约1668年的程扶生云:“古以二十四铢为一两,一两分为四分(去声),六铢为一分,计二钱五分。则所谓十八铢者,盖三分之重,古之七钱半也。然以古今量度及黍考之,以一千二百黍之重,实于黄钟之龠。得古之半两,今之三钱也。合两龠为合,得古之一两,今之六钱也。十铢为一千黍之重,今之二钱半也。一铢为百黍之重,今之二分半也。
   或又谓古今量度,惟汉最小,汉之一两,惟有今之三钱半强。故千金本草,以古三两为今一两,古三升为今一升。
   然世有古今,时有冬春,地有南北,人有强弱,大约古用一两,今用一钱足矣。宜活法通变,不必胶柱而鼓瑟,则为善法仲景者矣。”

   这一大段话可能出自1668年成书的《伤寒经注》),程氏最后这段讲求“活法通变”, “大约古用一两,今用一钱足矣”应该就是明确指日剂量的换算了,他的意思是不必象前说的那两种日剂量换算这么大的量。

   附:程知,字扶生,海阳(今广东潮州)人,清代名医,生卒年月不详,著有《医经理解》九卷、《伤寒经注》十三卷,程氏推崇喻嘉言《尚论篇》,在如何对待《伤寒论》397法和113方的问题上,提出“不必尽泥其方,定守其法”。程氏死后,新安黄允亭于1675年重订刊行,流行于江南地区。

   1707年钱潢《伤寒溯源集.铢两升合古今不同辨论》:“汉之一两。为宋之二钱七分。至元则约二钱半矣。越有明以来。恐又不及二钱半矣。其水之一升。即以寻常升斗之升。当以二合半准之。约即今之一饭瓯也。”钱潢,清代医家。字天来。虞山(今江苏常熟)人。

   1767年徐大椿《慎疾刍言》:“古时权量甚轻∶古一两,今二钱零;古一升,今二合,古一剂,今之三服。”徐大椿,字灵胎,晚号洄溪老人。江苏吴江松陵镇人。

   清中期,王朴庄(1733~1803)《考正古方权量说》:“古方自《灵》、《素》至《十金》、《外台》,所集汉、晋、宋、齐诸名方,凡云一两者,以今之七分六厘准之。凡云一升者,以今之六勺七抄准之。(原文明确为日剂量的换算)”王朴庄,字绳林,江苏吴县人。596.8克/160钱=3.73克/钱*0.76=2.835克(一两)。“今之七分六厘”即是2.835克。这可能是明清时期众多药物古今剂量折算观点中最轻的考证观点了(日人除外),而这个观点却被江南众多医家认为 “考核最精”,普遍接受,大概是因为契合了江南儒医多胆小的心理。

   唐大烈纂辑的《吴医汇讲》收入了王朴庄《考正古方权量说》,王朴庄的观点影响开始扩大。《吴医汇讲》创刊于清乾隆五十七年(公元1792年),停刊于清嘉庆六年(公元1801年)。唐大烈,字立三,号笠山,一号林嶝。长州(今江苏苏州)人。生年不详,卒于嘉庆辛酉(1801)年。

   王士雄撰于1852年的《温热经纬》卷五甘草汤后也引用了王朴庄的观点。王士雄,字孟英,浙江盐官(今属海宁市)人,乾隆间迁钱塘定居。后游于江、浙,以医为业。

   莫文泉撰于1856年的《研经言.卷一.古方权量有定论论》:“国朝吴王绳林所考,宗法《千金》,参以考订,定为古一两,当今七分六厘;古一升,当今六勺七抄。洵不刊之论,无间然矣。其书载在《吴医汇讲》中。”莫文泉,字枚士,浙江归安(今吴兴县)人。

   陆懋修刊于1884年的《世补斋医书文集》中也采用王朴庄的观点,王朴庄是陆懋修母亲的祖父,陆懋修,字九芝,清?元和县(今苏州)人。

12.6 日本汉方小剂量的源头

   小岛尚质的剂量考证大概是日本汉方小剂量的源头。小岛尚质《经方权量考》:“两者,三分四厘八毫也”(按清制约为1.3g 3.73克*0.348=1.298克)。“古者以十黍为累,十累为铢,积之为两,为斤,乃是时世通用之权。而如医方,则用其十分之一……汉制虽有百黍为一铢之制,方家从来依此十黍为一铢之秤而用之……故《千金》载本说,有此神农之秤也……张仲景方云某药几铢、某药几两……皆当从神农之秤而为正矣。”可见小岛的考证主要是来自陶弘景“十黍一铢”的说法。丹波元坚《药治通义》引用了小岛尚质上面这段话。丹波元坚认为古一两约重1.08克。

   仅从历史真相的角度而论,日人小岛、丹波等人以“十黍一铢”为基础推导古方一两的重量值,其结论都是难以立足的。这在前面“3.1 十黍一铢还是百黍一铢?”已经讨论过了。日本考据家之所以倾向于小剂量,我觉得多少都有些先入为主或目的性失明的意味。

   值得注意的是,小岛尚质与丹波元坚(1795年——1857年)的考证都在江南的王绳林发表《考正古方权量说》之后,基于明清江南医家对日本汉方的发展有很大的影响(可能远超出一般的认为),而且影响的速度很快。我怀疑小岛尚质和丹波元坚或多或少是受王绳林考证的启发,即是激发传播之类。尽管王绳林与小岛尚质的考证思路是不同的,王绳林是从“药升”入手,而小岛尚质抓住的是“十黍一铢”的“神农之秤”。

   附:小岛宝素(1797——1848),名尚质,字学古,通称喜庵,后又称春庵。曾任职于江户医学馆。先后为番医师,奥诘医师,奥医师,获“法眼”称号。参加过《圣济总录》、《千金药方》(实为《千金翼方》)、《医心方》的校勘与复刻,并辑复《新修本草》11卷。小岛宝素先生尚有1842年写就的《对经篇并叙录》,将《太素》与《素问》《灵枢》原文对照研究。该书系写本,未曾刊刻,流传甚稀,现藏于北京图书馆。原书是明治初期驻日使馆的杨守敬所购得的小岛家旧藏本。

   另有《影宋本千金要方》(30卷 1848年——1849年校刻),《影宋本千金要方序》作者署名为多纪元坚,多纪元昕和小岛尚质。真柳诚见过故宫博物院杨守敬先生的旧藏本,他认为“以小岛尚质领衔的数位医家,又将校勘结果作为考异一卷附刊。”则小岛尚质还可能是此书校勘的主持人之一。但他在1848年当年死亡,作为名医,大概死前重病日久,具体参与度有多少则难说。小岛宝素尚有大量著述未出版。

   小岛宝素之子小岛尚真,承父业从事考证工作,与森立之共同完成了《神农本草经集注》的辑复工作。小岛尚真也有大量著述未出版。

   从有关资料来看,小岛父子著作的东西不少,出版的却不多,已经出版的大概只是较少的一部分。这些未出版的著述,大概全部被明治初期驻日使馆的杨守敬购回中国,现在主要藏在台北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館善本室和北京图书馆。楊守敬購入小島父子的全著述,因此從日本消失。在日本文部省國文學研究資料館國書基本Data Base(著作編)檢索也一切没有。




      声明:本文主要属于医学史相关问题的研究讨论,并非用药剂量的建议。职业性或个人用药请遵循国家目前相关法律的规定。

      感谢以下师友对本文写作的帮助:
      方行知先生提供了巴豆单重的数据。
      邓舒群先生提供关于市售乌头单重的参考数据。
      Cindy 先生提供了《药典》等相关参考资料。
    Xdzh先生、“体育人”先生提供了早期教材中的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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