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提要
18岁少女意外怀孕,
在楼道突然产子后,
竟将婴儿从7楼抛下!
这起未婚妈妈过失害死男婴的案例
看完实在太让人震惊与揪心!
事情要从去年9月讲起...
前一天被妈妈赶出家门
她楼道意外产子
18岁的厦门女孩小花(化名)跟妈妈住一起,同住的还有男友阿星(化名)。因为被嫌吵闹,事发前一天下午,阿星被小花妈妈赶出家门,小花也跟着离开家。直到当天23时许,两人都没找到落脚地。因小花肚子疼,两人遂决定先去投靠阿星的姐姐。
(网络图片)
但当两人找上门时,阿星的姐姐却不在家。等人开门期间,小花的肚子一阵阵地疼起来。“很想上厕所。”小花事后形容那种痛感。于是,小花独自往楼下去找地方上厕所。在七楼与八楼的转台上,小花的肚子越来越痛,瘫坐在了地上。
“没过多久,我感觉小腹有东西在往下坠,还出血了。”凌晨3时许,一阵剧痛袭来,小花的眼前除了血还有个婴儿。“这时我才知道我生小孩了。”
男婴产下后不哭不动
恐惧中她把孩子扔下7楼
产下男婴后,小花把婴儿捧在手上,但婴儿不哭也不动。“很害怕,不知道怎么办。”
因未听到婴儿哭叫,也没感觉到婴儿在动,万分恐惧中的小花在未检查婴儿是否有呼吸、心跳的情况下,就认为这个婴儿系死婴,将该婴儿从窗户抛到楼下。
9月11日下午,婴儿被小区保安发现。9月16日,接到警方的电话通知后,小花到公安机关投案。经法医初步检验鉴定,婴儿系因高处坠落致身体重要器官损伤而死亡。
经查,小花才18岁,湖北潜江人,初中文化,在厦门一家KTV上班。
法院宣判
公诉机关建议判处小花有期徒刑2年3个月至2年9个月,同时宣告缓刑。思明法院审理认为,小花因疏忽大意,认为产下婴儿不是活体,将婴儿抛至楼下致其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思明法院采纳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判决小花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9个月,缓刑4年。
懵懂无知的少女,可怜的男婴……但更可悲的是,类似的新闻并不罕见!
据估算,
全世界每年约1600万名分娩少女,
我国每年流产人数约800万到1300万,
19岁以下少女人群占3%,
也就是说每年有24万到39万少女去堕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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