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脊髓损伤神经学分类国际标准(2000年修订),美国脊柱损伤协会(ASIA)制定的残损分级(根据Frankel分级修订)标准如下:
ASIA残损分级(AIS)(修改自Frankel)[3 、8 、12、14]
损伤一般根据鞍区功能保留程度分为神经学'完全损伤'或'不完全损伤' 。
'鞍区保留'指查体发现最低段鞍区存在感觉或运动功能(即S4-5存在轻触觉或针刺觉,或存在DAP或存在肛门括约肌自主收缩)。
鞍区保留消失(即最低骶段S4-5感觉和运动功能)即定义为完全损伤,而鞍区保留(即最低骶段S4-5感觉和/或运动功能)存在则定义为不完全损伤。
下列ASIA残损分级用于对残损程度进行分级:
A = 完全损伤 :鞍区S4-S5无任何感觉或运动功能保留。
B = 不完全感觉损伤 :在神经损伤平面以下,包括鞍区S4-S5无运动但有感觉功能保留,且身体两侧运动平面以下无3个节段以上的运动功能保留。
C = 不完全运动损伤:神经损伤平面以下有运动功能保留,且神经损伤平面以下超过一半的关键肌肌力小于3级(0-2级)。
D = 不完全运动损伤 :在神经损失平面以下保留运动功能,且神经损伤平面以下至少有一半(一半或更多)的关键肌肌力大于或等于3 级。
E = 正常 :使用ISNCSCI检查所有节段的感觉和运动功能均正常,且患者既往有神经功能障碍,则分级为E。既往无SCI者不能评为E 。
如患者需要评为C或D级,即不完全运动损伤,则需要满足下列之一:(1)肛门括约肌自主收缩
(2)鞍区感觉保留,同时身体一侧运动平面以下有三个节段以上的运动功能保留。本标准允许根据运动平面以下非关键肌是否保留运动功能来确定运动损伤完全与否(确定AIS为B还是C)。
注:当根据平面以下运动功能保留的程度来区分AIS为B或C的时候,需要使用的平面为身体一侧的运动平面;而区分C级和D级的时候(根据肌力为3级或以上关键肌数量),使用的平面为单个神经平面。
重点来啦!!(敲黑板)
2011年美国脊髓损伤委员(ASIA)和国际脊髓损伤协会(ISCOS)再次对该标准作出修订。
对ASIA残损分级标准进行修订的内容主要为:
对于B、C/D级原来统一解释为不完全损伤(incomplete),新标准明确将B级解释为感觉不完全损伤(sensory incomplete),C和D级解释为运动不完全损伤(motor incomplete)。
B级:ASIA残损分级 B级特别指出,另一个满足B级(区别于C级)的条件是身体任何一侧运动平面以下无三个节段以上的运动功能保留。强调B级与 C级的区分依据。
C级:区分AIS的B级和C 级时使用运动平面;而区分 AIS的 C级和D级时使用单个神经损伤平面(NLI)。在AIS分类中使用了非关键肌的功能,在确定感觉和运动不完全损伤(AIS是B级还是C级)时可以使用。强调肛门括约肌自主收缩可以作为独立标准来判断C级。
E级:新版正式在标准E级的描述中进行强调,既往无脊髓损伤者不能称为E级(AIS分级)
部分保留带(ZPP )
ZPP仅用于完全损伤(AIS为A级),指感觉和运动平面以下保留部分神经支配的皮节和肌节.ZPP中不包括非关键肌。
对不完全损伤,ZPP不适用,因此在检查表上应记录NA 。
补充:
上文提到感觉检查的皮区关键点和运动功能检查的关键肌,其实还有。下面简单介绍一下~
*确定T3的另一个方法是触诊胸骨柄,该处为第2肋骨水平。自该点向外可触及第2肋,远端为第3肋,其下即为第3肋间。
本文来源:北康康复诊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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