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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上海高校学生职业发展及就业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 2007-04-20   来源: 参考文摘  浏览次数:  172
课题组
 
     摘  要:本调查报告介绍了2006年度上海高校学生职业发展及就业的现状。从上海高校学生可雇用性能力、职业成熟、就业的法制环境、用人环境、社会舆论环境、家庭环境、教育环境入手,分析了上海高校学生职业发展及就业的影响因素,提出了从加强法制建设、督促用人单位承担社会责任、开展职业发展教育评估、建立招生—培养—就业一体化的高等教育改革机制等促进大学生职业发展及就业的对策。
    关键词:高校;大学生;职业发展;就业
 
     一、2006上海高校学生职业发展和就业的基本状况
    随着“十五”期间高校毕业生数量的大幅增长,社会越来越关注毕业生的就业状况,而就业率和就业质量成为衡量高校办学质量和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总体而言,“十五”期间上海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率处于较高水平并逐年递增(见图1),这反映出上海整体经济快速发展对人才需求较为旺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一个特征是流向多元化,就业地区的区域性布局结构进一步趋于合理。“十五”期末和“十五”期初相比,到中部、西部就业的毕业生比例有所提高,到基层就业人数也有所增加,毕业生就业形式更为多样,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的比例有所提高。
 
 
    1.上海高校学生职业发展及就业现状与分析
    (1)上海高校学生的职业成熟度
    近年来,选择合适的职业,已经成为个人职业生涯发展的关键。尤其随着职业的种类与内涵日益扩充,个人对职业的规划与执行能力已显得格外重要。而对职业规划与执行能力的测量,通常以职业成熟度 (vocational maturity)作为具体的指标。职业成熟度越高,代表对职业的规划与执行能力越强,越能够做出最适当的职业选择,进而获得最成功的职业生涯发展。
    对于在读大学生而言,接受要具备足够的职业成熟度,必须有效学习相关的职业知识,才能作出明智的职业选择,进而在毕业后从事相关职业领域的工作或进修。不过,以往似乎很少有人关注学生的职业成熟度问题。因此,本次调查试图从信息应用、职业认知、自我认知、个人调适、职业态度、价值观念、职业选择、条件评估八个维度来考察学生的职业成熟度,并对上海高校新生、应届生和待就业学生进行了实证测量,以了解上海高校学生的职业成熟度究竟处在何种水平。
    结果显示(见图2、图3),上海在校大学生职业成熟度的平均值均高于3.00(1ikert 5分法),其中新生为 3.36,应届生为3.53,整体分布相当集中。虽然学生的职业成熟度已高于3分,但并不理想,还不具备充分的职业掀,j与执行官幼,更难以做出最适当的职业选择。
 
 
    可喜的是,大学新生已经开始关注自己将来的发展,成熟度平均达到3.36分。其中男生为3.37,女生为3.35,比较接近;从本专科生的对比来看,本科 3.37、专科3.34,均略高于职业成熟度的一般水平(3分)。本科生仅在信息应用方面略低于专科生,在职业认知、个人调适、职业选择和条件评估方面则比较接近,但在自我认知、职业态度、价值观念方面则明显高于专科生。面对今后的就业,新生更加关注职业生涯规划和勇气信心的培养。从对新生的调查看,其中选择“有专业人员分析自身个性及优缺点,指导职业生涯设计”的比例最高,达到50%,反映出大学生希望通过专业人士的专业指导来进一步修正和完善自己的职业选择;排在第二位的是“培养勇气和信心”,表明通过各种形式的职业发展课程和活动来培养大学生积极的职业发展观,有利于他们不断拓展自己的实践能力,促进自信心的建立,提升自己的抗挫折能力。
 
 
    表1显示,2007届上海高校毕业生职业成熟度为 3.53,超过职业成熟度理想标准的70%,表明学生具备一定的职业规划与执行能力,能做出较合适的职业选择。就调查数据看,学生的职业信息应用能力 (3.68)较强,能重视职业信息的获取对就业成功的重要性,并能在整理和分析的基础上为职业选择服务;但职业认知(3.36)较弱,表明学生对职业信息的精细化认知不足,相对缺乏对职业岗位的深入了解。所以,加强职业认知活动、提供多方面的职业资料、增加在职业领域中的实践机会有助于学生的职业认知提高。
    调查数据表明,当前应届大学生的个人调适能力(3.68)较强,说明学生面对外界环境与个体需求不一致时能做出适度调整和平衡,在职业选择时较为理性,在个人职业发展与就业现状发生矛盾时有较大适应性;但是应届大学生的职业选择能力 (3.40)较弱,即个人对企业和岗位选择的深度思考不足,缺乏职业选择的独立性和明确性,选择的依据主要来自于父母、朋友和成功人士,这也可能导致现在学生在初次就业后离职率比例不低的原因。
    (2)上海高校学生的可雇用性能力
    随着环境变迁及科技进步,人的终生学习和自我学习及创新能力变得日益重要,因为这关系到个体的职业生涯发展。所以高校除了应向学生提供一般的专业知识学习外,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的“可雇用性能力”。“可雇用性能力”(employability)或“可雇用性技能”(employability skills)或“核心能力”(core ability)是指在不同工作场所就业所需要的能力,强调的是“不同场所的共同需要”。
    通过对用人单位和历届毕业生的调查,我们发现从排序上看,认为大学生最应该具备前六项能力有很高的一致性。在用人单位和历届生所选得分为4以上的可雇用性能力向度中,“沟通协调能力、积极的态度与行为能力、团队合作能力、思考与解决问题能力、电脑运用能力、创新、创造能力”没有出现在在校生的排名前几项选择中,反而“领导能力、研究和评估能力及语言能力(第二外语)”在用人单位和历届生中得分较低的却出现在在校生的4分以上的选项中。可见,同处于职业环境的用人单位和历届生有着同样的取向,而处于学习环境的学生,对能力的认识及培养有着不一样的想法(见表2、表3)。
 
 
    从用人单位和历届生与应届生对可雇用性能力认识的比较可见,他们都对专业能力的培养有了更深一层的认识:没有专业,就没有前途;但仅有专业,前途有限。同时,随着科技、产业、经济和工作环境的变迁,已经出现了先奠定基础能力,再建立专业能力的呼声。
    2.上海高校学生的择业取向及就业流向
    高校毕业生的择业观念和择业行为是直接影响其就业状况的重要因素。应该说目前毕业生对就业的认识值得肯定,择业取向与用人单位的要求基本能保持一致。
 
 
    从总体上看,毕业生择业期望有些脱离实际,缺乏为国家建设、为事业艰苦奋斗的思想准备,而且这种倾向相当普遍。调查显示,目前高校毕业生对满足个人兴趣爱好和提高经济收入的“职业成就”期望都显得十分迫切。根据抽样调查,目前在校生对职业报酬的期望值要高出前几年毕业生首次就业时的实际报酬近20%,其中研究生的期望值与实际情况差距更大。同时,根据问卷调查结果统计,目前上海高校应届生选择就业,把单位的薪酬福利待遇(67.1%)、符合自己的兴趣爱好或能发挥自己的特长 (51.6%)、行业的发展前景(36.2%)、有利于实现自己的既定目标(如转变专业方向、出国、进沪、考研等)(34%)、单位所在地点、工作环境和条件(33.3%)这些因素排在较前面。在被调查者中,希望毕业后留在上海的占73.2%,去江浙地区的占7.3%,去广东的占7.2%,去北京的占5.8%,愿意去中西部地区的只占1.6%。而这显然与上海实际状况乃至国家、事业发展的需求不相适应。
 
 
 
     二、上海高校学生职业发展及就业的影响因素分析
    1.上海高校学生可雇用性能力有待开发
    调查结果显示,用人单位和历届生对高校毕业生应该具备的能力的在认识上比较一致。积极的态度与行为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职业道德(责任与忠诚)、自我导向的持续学习能力、团队合作能力、思考与解决问题能力被列为前6位。这些都属可雇用性能力的范畴。但对自己能力的评估,新生的认识与前者有一定的差异。他们认为排在前5位的能力依次应为:沟通协调能力(10.50%)、思考与解决问题能力 (8.68%)、知识管理能力(专业知识等,7.88%)、创新、创造力(7.01%)、适应变迁能力(6.20%)。从中可以看到,在校生对可雇用性能力认识并不充分,或者说还没有引起社会的重视。所以对高校来讲,加强课程设计与现实工作世界的联系,对于建立在可雇用性提升基础上的就业率提高非常重要。同时对企业等组织来说,有必要联合高等教育机构促进大学生对于可雇用性能力的认识,为学校重视和开发学生的可雇用性能力。
    2.上海高校学生职业成熟有待提高
    按本研究所采用的《职业成熟量表》尺度判断,就结构因素而言,应届生的“个人调适”(指个人从事职业选择时,对自我主观条件与外在客观条件的折衷、调和)平均值较高,“职业认知”(指个人对职业世界的认识与了解)与“职业选择”(指个人从事职业选择时所表现的独立性与明确性)的平均数则相对较低。当代大学生尽管在各个方面都在努力表现“自我意识”和“个人主见”,但在实际生活中仍然会不由自主地无视自己的具体条件和意愿而跟随众人的选择。如在择业取向上受朋友(24.5%)、社会上的成功人士(24.7%)的影响程度仅次于“父母”(38%)的调查结果,便反映了大学生的这一行为特征。可见,在应届生中还有相当一部分学生缺乏对职业的了解和进行职业选择时的独立意向。
    3.高校学生就业的法制环境有待完善
    我国现有法律在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上显得相当无力。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劳动者有劳动权利与义务,但再无具体的维护这种权利的法律规定。《劳动法》并不是一部促进就业方面的法律,而只是劳动管理法,并不具备促进就业的功能。
    回顾近年来我国促进就业工作的实践,更多的是政府出台的政策。这些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着不少困难和障碍,或多或少影响着促进就业的有效开展。其中最关键的是缺乏相关的法律依据。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相应的机构没有法律上的责任压力,也难以采取法律救济手段。
    4.上海高校学生就业的用人环境有待改善
    用人单位录用高校毕业生基本上处于一种既不受计划约束也尚未形成市场准则的状态。各单位录用毕业生的自主空间较大,有着各自的取舍标准和方式。从总体上看,用人单位逐渐抬高录用高校毕业生的“门槛”,自行制定的录用标准和条件不切合毕业生实际的现象比较普遍。
    调查结果显示,高校和毕业生对用人单位非理性地抬高录用毕业生“门槛”的做法反应最强烈,特别对用人单位不切合实际提出过高的招聘附加要求,如“社会活动经历”、“技能证书”、“试用期”等做法深为不满。用人单位在录用高校毕业生中附加的这类条件是诱导大学生不认同学校专业教育的内容,过于强调实用性知识和技能培训,以及在择业应聘过程中以夸大事实或编造经历的“失信”手段“自我包装”的重要因素。同时,也使得高校毕业生不得不在毕业前就匆忙寻找单位接受“试用”。学校为学生的就业大计考虑,也不得不默许这一现象,并使得对大学生毕业环节的学业要求形同虚设。一些高校领导和教师在调查中指出,用人单位的这一做法无疑将其对员工实施教育培训的责任推给了高校,混淆了高校人才培养与企业职业培训的关系。
    5.上海高校学生就业的社会舆论环境有待规范
    社会舆论对大学生的择业行为有着重要的影响,主流传媒的宣传报道及舆论导向往往影响和调节大学生的择业行为。目前的舆论导向并不令人乐观,主要表现在:一方面,片面宣传大学生就业的难度,逼着许多人急于找工作;另一方面,缺乏对大学生就业观的正确引导,一味宣传“都市梦”、“不怕向企业叫高薪”等,无形中拔高了大学生的期望值,也不利于国家鼓励大学生投身西部和艰苦行业的政策推行。针对这种状况,有必要制定一些关于媒体舆论导向的监管措施,使其真正发挥引导作用。
    据抽样调查和访谈,我们还发现,目前高校毕业生对职业报酬的期望值高出历届毕业生首次就业的实际报酬,同时绝大多数毕业生将上海作为就业的首选地。不少家长宁愿让子女暂不就业,也不放弃过高的择业期望。这显然与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的实际状况乃至国家发展的需求不相适应。有些高校毕业生,特别是沪籍高校毕业生对就业既无明确的意向,也无积极的行动,存在着单纯依赖“学校院系和教师的推荐”及通过“家长、亲友等关系的介绍”就业的倾向。
    6,上海高校学生就业的教育环境有待改革
    本次调查中,在对应届毕业生对于教育改革重点的调查中,有69.5%认为应强化实践环节,培养学生动手能力,53.8%认为专业设置和社会发展应更紧密,41%认为专业教育的内容应该改革创新, 33.6%认为应该提升教师的水平和能力,22.6%认为应该大大增加选修课的数量。
    调查发现,用人单位与历届生认为高校课程设置存在着下列问题(见表6)。
 
 
    三、促进大学生职业发展及就业的对策建议
    1.加强法制建设
    随着依法行政的全面推行,加快《促进就业法》的立法已成当务之急。这部法律应当考虑政府、企业、机构和从业人员各方面的诉求。而法律的执行则应包括民政部门、财政部门和社会保障部在内的多家政府机构和部门。
 
 
    促进就业法的内容应该包括对特殊地区和行业进行财政补贴,减免社会保险费用,通过低息贷款、减税等方法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扩大就业渠道,为自谋职业者提供优惠政策,对雇用就业困难群体的企业实行优惠政策等。还应该规定政府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特别是对高技能人才培养的资金投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技能素质,使现有单纯地推进数量型就业向推进质量型就业和数量就业并重、以质量型就业为主的转变。同时应承担,(1)对公民就业状况进行评估和预测,提供劳动力市场信息;(2)制定和实施国家和地方的就业计划,包括对弱势群体的就业促进计划;(3)帮助公民寻找合适的工作,协助雇主挑选所需要的职工;(4)为失业人员组织职业指导、职业培训、专业培训和技能培训,免费提供就业促进服务;(5)依法向失业者发放社会补贴。
    2.督促用人单位承担社会责任
    近年来出现的工作经验歧视、生源歧视、毕业院校歧视、身高相貌歧视等,都是在供大于求的市场环境下用人单位对求职者的歧视。但我们的法律也没有限制这种歧视行为。这意味着忽视了用人单位应承担的社会责任。政府应督促用人单位转变观念,承担为大学毕业就业提供工作岗位的责任。
    3.开展职业发展教育评估
    为了把职业发展教育贯穿到学生学习生活的全过程之中,要引导高校有效开展职业发展教育工作,并逐步向系统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目标发展。这就需要开展职业发展教育评估,其中首先要建立评估指标体系。评估指标体系应该全面系统地反映职业发展教育的工作内容,准确体现职业发展教育工作的特点,以学生发展为本,把职业发展教育工作的目标具体落实到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上来,使学生的个性发展、兴趣爱好与职业要求有机结合起来。同时,把学生是否得到良好的职业指导、满意的咨询服务和职业意识、综合能力的不断提高,作为衡量职业发展教育工作成效的主要标准。指标体系还应体现高校教学的中心地位,使职业发展教育能促进各专业的建设与改革,有利于学生专业素质和能力的发展。
    4.建立招生、培养、就业一体化的机制
    高校招生就业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制度,把高校人才的培养同社会需求紧密结合起来。要真正做好高等教育招生和就业工作,就应该以学生为本,进一步加快高校学科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结构的调整,在中央、地方和高校之间形成招生、培养、投入与就业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管理运行机制。对社会需求不大、毕业生就业率过低的地方、高校、专业,要根据情况减少招生数量,相应减少教育经费投入,甚者停止招生。高校应主动开展就业市场需求分析和毕业生跟踪调查,根据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就业市场的变化,及时调整专业,改革教材、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拓宽专业适应性,努力办出特色。要将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可雇用性高低作为高校评估的一项重要指标,定期公布各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质量和可雇用性和就业情况,从而在进出之间建立相应的平衡。
    本文系“2006年上海高校学生职业发展及就业工作调查”研究课题成果。课题组组长:汪歙萍;副组长:潘国俭、姚栋华、陆勤;成员:王亚东、张惟勇、周璐璐、王扉、窦俊、罗岳峰、周华、马天翼等人。执笔:汪歙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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