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合同同上写的交房日期到了,可是开发商暂时还达不到交房条件,因为合同上写的交房条件是竣工验收备案完成。虽然竣工验收备案未完成,但是从表面看,入住没有什么问题。开发商此时为了免责,通常就会采用这几种方式交房。
第一种就是业主自愿接房。业主也知道此时还达不到交房条件,但是因为急着入住,或者对开发商有信心,就自己主动要求接房,这样的话,开发商是不会承担任何逾期责任,这种情况,开发商一般也都会保留证据,一旦以后业主起诉,责任就只能由业主自己承担。
第二种,强制交房,这种方式开发商使用的最多,交房日期到了,他们会通知你接房,一般业主不懂是否达到交房条件,就自动的收了房,一部分懂的业主,拒不收房,他们也会在通知里说明,即使不接房也视为购房者接房,以此来免除开发商的责任。
还有一种就是欺骗交房。开发商欺骗业主说房子竣工验收合格了,并拿出验收报告,当然一般都是复印件,因为是造假的。
这三种交房方式,其中强制交房和欺骗交房,只要业主事后知道这种开发商逾交行为和欺诈行为,都是可以提出赔偿的,也可以申请退房,但是这个权限是有期限的,一般是从业主应该知道这个欺诈行为之后一年内。这个时间不算长,所以开发商许多都能规避。而自愿接房,却没有这个权限。
所以开发商交房,业主无论如何也不能自愿接房,否则就只能自己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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