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真卿(709年—784年8月23日),字清臣,小名羡门子,别号应方,京兆万年人[1] ,祖籍琅玡临沂。颜师古五世从孙 、颜杲卿从弟,唐代名臣,杰出的书法家。
又善诗文,有《韵海镜源》、《礼乐集》、《吴兴集》、《庐陵集》、《临川集》,均佚。宋人辑有《颜鲁公集》。
此贴为唐肃宗授颜真卿为刑部尚书时,颜真卿自薄自谦、表示辞让的奏章。
颜真卿在此表中对自己因固守平原而被擢升,表示谦让,以为此乃人臣本分。而对弃郡却抱着戴罪的心理,要求朝廷“重贬臣一官,以示天宪,使天下知有必行之法,则有必赏之令”。
全文共 615字。因现存刻石多种,分居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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