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写论文时,很少会操心有无关人员强迫在自己的论文中署名——强迫署名。这是因为,人们已经普遍认识到,发生这种强迫行为不仅会导致自己名誉受损,更有可能被作为学术不端得到处理。
一些学术大师,则可能要求自己满足更苛刻的要求——有贡献而不署名。一个著名的例子是与卡门和钱学森相关的例子。
说到钱学森,人们都知道有所谓的“卡门-钱学森法”。简言之,高速空气流动的压强可以通过低速空气流动的压强的修正得到(称为可压缩性效应修正,因为高速导致空气可压缩),卡门-钱学森法是其中一种修正方法。然而,人们可能并不熟悉论文署名情况。
1939年,钱学森在Journal of Aeronautics上发表了一篇在其导师卡门指导下完成的学术论文。在论文简介(summary)中提到,论文基于的假设是与卡门一起构思的(见图1中的标亮部分)。
图1 钱学森论文的首页部分
除此之外,钱学森在致谢中进一步指出卡门给他的研究建议了主题并在工作中提供指导。
图2 钱学森论文的最后一部分
从论文截图(图1)可以看出:在钱学森的论文中,卡门没有作为作者出现。
卡门有贡献(共同构思假设)但没有署名,这并不奇怪,因为这符合学术规范。
现在来看看,学术规范对作者署名有什么要求。以国际医学杂志理事会建议的标准为例,要想成为一篇论文的作者,必须同时有科学贡献、参与写作、同意发表、对全局负责。
http://www.icmje.org/recommendations/browse/roles-and-responsibilities/defining-the-role-of-authors-and-contributors.htm
成为作者的四条标准
不能列为作者的贡献者
只为研究找到资金;
只为研究小组的工作提供一般性指导;
只提供行政支持;
只提供写作辅助;
只提供技术编辑;
只提供语言编辑;
卡门指导钱学森共同构建了论文的一个假设,因此卡门有科学贡献。他肯定也同意发表并对全局负责。但是,他可能没有参与写作。按这种标准,他不作为作者出现,但被致谢,是符合学术规范的做法。
顺便指出,虽然卡门在钱学森的论文中没有署名,但相关方法还是被公认为“卡门-钱学森法”。
与卡门这种大师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强迫署名现象。强迫署名现象也许很难严格定义。在自己没有任何贡献的情形下,通过暗示等方式,要求将自己列为作者的现象也许就是一种强迫署名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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