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初三学生的一天
从前:6:20左右起床,7:15到校,7:15~8:00早读,8:10上课,11:50放学;14:30上课,17:15放学,19:00~20:40上晚自习。
现在:7:10左右起床,7:30到校,7:30~8:00早读,8:10上课,11:50放学;14:30上课,17:15放学,回家。
3月31日下午,接受记者采访时,我省豫北某市初中三年级学生小芳向记者详细介绍了她从前和现在的一天时间安排。
据了解,自省教育厅3月6日实施“取消初中非住校生的早、晚自习”和“取消初中双休日和节假日补课”的“两取消政策”之后,我省大多数中小学校根据教育厅的规定要求,对学校的作息时间进行了重新调整,小芳的学校就是一个典型的代表。
家长、老师的喜与忧
“过去孩子晚上能睡6个小时安稳觉就不错了,孩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啊!”谈起中小学生“减负”,市民孙女士对省教育厅的“减负规定”大声称赞:“现在好多了,孩子能够保证正常的睡眠时间了。”
市民王先生表示,解决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业负担过重、早出晚归现象是必需的,让孩子们有时间阅读一些中外名著,有选择地看看电影、电视,有时间参加一些户外运动,对他们的成长发育很有好处。
郑州市教育局的有关人士认为,“以教育厅的名义强制学校取消早晚自习,对年幼的孩子以及忙碌的教师都是好事,老师可以从繁忙的课堂中解脱出来认真地备课、仔细地批改作业,可以有更充裕的时间钻研教材、开展教研活动”。
据了解,省实验二中早在2004年就取消了早晚自习。该校有关人士说,之所以这样做是为了不让学生饿着肚子上课,不让学生上课时无精打采,教师也不用疲于奔命,有利于学习效率和教学质量的提高。
然而,在采访中,记者也听到了另外一种声音。面对记者的采访,既是家长又是中学老师的王女士说:“我心里很矛盾,孩子以前很辛苦,我看着很心疼。现在孩子有空闲时间了,我又害怕孩子的成绩落下来。”
“我的孩子是初三学生,过去学校双休日补课,一个学期我们多交三四百元的补课费,现在参加社会教育机构的补习,动辄就是上千元。我希望教育部门能够根据实际情况,比如对毕业班的学生适当增加一些补课时间,以减轻家长的负担。”省直某机关的张女士深有感触地告诉记者。
郑州市某中学的王老师说,“新规定”出台时,老师们大都喜形于色,认为新规定也是为了给老师减负,但经过深入思考后,老师们却对“减负”有了新的认识。表面上看老师轻松了,可在学生自觉性不够强的情况下,老师为了不让学生的成绩下降,自己得花更多的时间备课,在有限的教学时间内精选例题,提炼教学语言,提高教学质量。
“减负”之路任重道远
就在省教育厅强制学校取消早晚自习的政策出台当日,记者搜索省内一些教育网站BBS时发现,有一个名叫“山汉”的网友这样写道:孩子们不上晚自习后,望子成龙的父母会不会给他们请个家教“吃小灶”呢?老师会不会给他们布置更多的课余作业呢?诚然,省教育厅虽然对“早晚自习”提出了明确要求,但具体的执行效果还取决于学校、教师、家长的基本态度。倘若“唯分至上”的评价体系不改变,早晚自习极有可能出现新的“变种”。
网友的担忧不无道理。郑州市某中学的陈老师说:“我们学校的老师十分欢迎减少课时,因为多增加的课时没有报酬,但长期以来形成的中招、高招应试制度不改革,全省中学推行给学生减少课时的做法落实起来恐怕不会一帆风顺。”
结合自己的教学体会,一位初中语文老师告诉记者,早自习时大多数学生是记背语文、英语两门课的,语言学习需要朗读和记忆,没有学校的组织,多数孩子不会自觉安排时间去朗诵和记忆。根据记忆规律,早晨和晚上是“黄金时间”,用这些时间安排学生自习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某中学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针对省教育厅的“规定”,学校对课时的调整进行了认真考虑,但现在各个学校竞争激烈,如果其他学校不同步进行相应调整的话,他们减少的345分钟的授课时数,很可能会对学生的升学率产生影响,所以他们希望省教育厅加强监督,让全省所有的学校执行同一政策。
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教育硕士导师蔡伟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减轻学生负担无疑是正确的,但是减负是一个系统工程,如果不改变现行的考试制度和教育制度,只靠压缩在校时间,很可能不但没有效果,反而会滋生一系列问题。比如,个别学生回家后依然会做大量作业而睡得很晚,个别学生因时间自由了,会通宵看电视、泡网吧等。
郑州二七区的赵先生则建议有关部门在制定政策的时候,最好能结合每个年级、每所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改革”,例如毕业生和其他年级学生之间的差别、“薄弱学校”与“强势学校”之间的差别等,从而实现“平稳着陆”而不是“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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