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首先纠正一下,题主这个问题中所引用的这段话不知是从哪里截取下来的,并非完全是《易经》中的原话。《易经·系辞传》中的原话是这样说的:“《易》曰:‘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获之,无不利。’子曰:‘隼曰,禽也;弓矢者,器也;射之者人也。君子藏器于身,待时而动,何不利之有?动而不括,是以出而不获,语成器而动者也。”《易经·系辞传》原文中并没有“无此器最难”这样半文言口气的话语,定是后人鱼目混珠之语,意思也再简单不过,所以不必费口舌解释。然既然有问,笔者倒是愿意解释一下《易经·系辞传》中的这段原文。
这段原文出自《周易·系辞传》,是孔子针对《周易·解卦》上六爻辞所作的阐述。其辞曰:“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获之无不利。”其《象传》释曰:“公用射隼,以解悖也。”对于“公用射隼”的解释,笔者在这里可以断言,孔子之后,古今大家竟没有一个人的解释是正确的,皆认为“射”是放箭射杀的意思,“隼”是射杀的对象,是恶鸟,即凶恶的猛禽。为了彻底纠正大家的这种错误认识,这里就不吝笔墨,先从《解卦》卦象上详细给大家讲讲上六爻辞的真实意思。
《解卦》讲矛盾的破解或缓解。《解卦》最大的矛盾和问题就是六五爻不当位。五位是君王之位,也是阳刚之位,而六五爻柔居刚位而不当,为君王幼弱之象,称不上“九五至尊”,这样就带来很多问题。比如西周初期,殷商刚灭,天下初定,而武王病逝,成王年幼继位,不堪天下重任,故周公辅政。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旧殷势力蠢蠢欲动,一方面“三监”众叔不满周公用权,终于引发了“三监之乱”,周公不得已亮剑东征,这才巩固了周王朝的统治。下面我们重点讲解“公用射隼于高庸之上,获之无不利。”兼解其《象传》“公用射隼,以解悖也。”
“射”这里是动词用作名词,指射时所用的弓矢。《易·系辞传》曰:“子曰:‘隼者,禽也;弓矢者,器也。”孔子在《系辞传》中,直接把“射”说成“弓矢”,可见,“射”在这里即指“弓矢”。弓矢者,武器也。
“隼”是一种猛禽,尾短翼长,嘴勾爪利,善于捕猎。经过人工驯养,隼可以帮助人打猎。打猎时,人常把隼架于臂上。苏轼《江城子·密州出猎》:“老夫聊发少年狂,左牵黄,右擎苍,锦帽貂裘,千骑卷平岗。”其中的“右擎苍”,就是指右臂上架着鹰隼。
“隼”字从隹架于臂上。“隹”是短尾鸟的总称,“一”应该是横放的胳膊或臂,而不是《说文》所谓的“所宿之木”。架在臂上的短尾鸟形象就是“隼”。一般而言,“隼”是捕猎的工具,而不是猎杀的对象。
“悖”指叛乱、叛逆。《说文》:“悖,乱也。”《玉篇》:“悖,逆也。”《礼记·月令》:“用悖于时。”
《解卦》是由《蒙卦》变化而来的。《蒙卦》六四上行于极位,遂成为《解卦》上六,故《解卦》上六为《蒙卦》六四。《蒙卦》六四居近君之位,为君王近臣,故称为“公”。在《蒙卦》中,《蒙卦》上九为艮体主爻,“艮为手”,这里引申为手臂;又“艮为黔喙之属”,所谓“黔喙之属”,是指成熟的鸟兽,这里取象为“短尾鸟”。架于手臂上的短尾鸟为“隼”的形象,故曰“隼”。又“艮为狗”,故说的难听点,《蒙卦》上九实际就是君王豢养在身边的鹰犬。由于居于高处,所以这里不言“犬”而只言乎“隼”。
《蒙卦》变为《解卦》後,《蒙卦》上九会成为《解卦》九四,而《解卦》九四为坎体主爻,“坎为弓轮”,这里取象为“弓”,由于《解卦》九四为坎中之刚,故又有弓中之矢之象,故曰“弓矢”,简称为“射”。《蒙卦》上九本无坎象,变《解卦》时发而现坎象,发则为“射”,故有暗藏弓矢之象。这样,《蒙卦》上九既有“隼”象,又有射(弓矢)象,隼与射(弓矢)皆为田猎时的工具。又“艮为山”,这里换言曰“高墉”。《蒙卦》变《解卦》时,《蒙卦》六四上而上九下,象六四登于高墉之上而用“射”用“隼”,六四为“公”,故曰“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
《蒙卦》上九下行,象弓矢从高墉之上射下,又象猎隼从高墉之上飞扑下去,《解卦》上六居高临下,用射用隼,射、隼齐下,这实际上是一种展现武力的表现。古代田猎,多具有军事意义,“公用射隼”实际具有军事演习的意义,古代军事征伐的对象主要是不顺从或叛乱的诸侯以及方国,设置强大的军事力量,就是为了震慑他们,进行军事演习,就是当出现悖逆行为时,适时适当地秀秀肌肉,炫耀一下武力,以使悖逆者知难而退,这没有什么不好,故曰“获之无不利。”《象传》因而亦释曰:“公用射隼,以解悖也。”“解悖”就是指化解悖逆者的不臣之心。
《易·系辞传》中,孔子对《解卦》上六爻辞有专门的论述。《易·系辞传》曰:“《易》曰:‘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获之,无不利。’子曰:‘隼者,禽也;弓矢者,器也;射之者人也。君子藏器于身,待时而动,何不利之有?动而不括,是以出而不获,语成器而动者也。”这里的“隼”和“弓矢”都是出猎时随身携带的工具,即所藏之器。“括”是“括号”、“括囊”的括,本指约束,这里是指束在袋子里不外露。“获”是取得的意思,这里打猎取得猎物,喻指军事行动取得的利益。这句话总体的意思就是君子藏器于身,待时而动,必要时就解开束着的袋子,亮一亮出来,这本不是为了炫耀武力,而只是为了震慑悖逆者。兵者,凶器也,不可不备,但也不可轻用,必要时亮出来“炫耀”一下,只为震慑敌胆,促其收敛,以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效果。不战而屈人之兵,是军事的最高境界,故曰:“出而不获”。这里的“不获”就是指军事演习的目的不是为了取利,田猎以讲武也。而爻辞却言“获之无不利”,这是不是有点矛盾呢?不矛盾。重器不轻用,主要起震慑作用;然用则必有所获,以示器之威力。看看当今的阅兵仪式,就会明白其中的道理。阅兵就是要露一露锋利的爪牙,磨一磨手中的长剑,但却不会把全部看家本领都展现出来,其中的道理很值得大家玩味。
《解卦》的综卦为《蹇卦》,互综的两卦为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具有互补意义。得解而不忘蹇,居安而不忘危,有备而无患。成器在身,成竹在胸,才能有备无患。可以有器不用,却不可用而无器,只有事先做充分的准备,待时而动,才会无所而不利。弓矢在身,鹰隼架于臂,猎物才会有所忌惮;平时加强军备,敌人才不会轻举妄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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